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泸县号地块
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泸县号地块
本次调查的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泸县HB2023-04号)地块位于泸县玉蟾街道、泸县梁才学校北校门对面宗地,地块面积为9730m2。前期已完成宗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现为县属储备土地。
结合《泸县城西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调整情况,2019年1月将本次 (略) 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地块规划为R22服务设施用地。2023年3月24日, (略) 残疾人联合 (略) 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地块编号:HB2023-04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01号),规划用地面积为9730m2,拟用地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A00278)。
调查过程中,我单位收集了2010-2020年地块区域内的卫星影像图、该地块相关的用地规划等文件,同时走访了泸县玉蟾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地块负责人、地块周边居民等,并进行了现场踏勘,了解到本次调查的地块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2 项目地块历史利用情况一览表
地块名称 | 面积(m2) | 时间 | 土地利用情况 |
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泸县HB2023-04号)地块 | 9730 | 2010年~2012年 | 地块内状况主要为农田、3户居民 |
2013年 | 地块内中部的两户居民对房屋进行翻修, (略) 子区域的地面进行了硬化,施工过程中未取用外来土壤,施工结束后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 | ||
2014年 | 由于地块内北侧的1户居民重新修建房屋,对地面进行了平场活动,过程中未取用外来土壤 | ||
2015年 | 由于居民修建房屋对地块北侧约120m2的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 | ||
2016年~2017年 | 未再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开发活动 | ||
2018年 | 由于地块旁友豪二期工程的建设,地块北侧约840m2的区域作为临时施工道路被占用 | ||
2019年~2021年 | 施工结束后受扰动区域逐渐恢复,之后未再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开发活动 | ||
2022年~至今 | 对地块内居民进行拆迁安置,目前房屋及相关农用设施正在拆除中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地块历史上无任何工业生产设施、储罐、企业原辅材料输送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固废收集设施等可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源,不存在生产活动和污染物排放。地块开发建设过程中不涉及取用外来土壤,地块内设施运行过程中均不涉及对土壤和地下水有影响的污染物排放,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有影响的污染物源。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结合人员访谈,在污染源识别过程中,得出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相应的污染源。因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只需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可,无需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进一步的土壤调查,该土地满足后期开发需要。
链接:http://**-YMw
提取码:3ti8
本次调查的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泸县HB2023-04号)地块位于泸县玉蟾街道、泸县梁才学校北校门对面宗地,地块面积为9730m2。前期已完成宗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现为县属储备土地。
结合《泸县城西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调整情况,2019年1月将本次 (略) 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地块规划为R22服务设施用地。2023年3月24日, (略) 残疾人联合 (略) 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地块编号:HB2023-04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01号),规划用地面积为9730m2,拟用地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A00278)。
调查过程中,我单位收集了2010-2020年地块区域内的卫星影像图、该地块相关的用地规划等文件,同时走访了泸县玉蟾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地块负责人、地块周边居民等,并进行了现场踏勘,了解到本次调查的地块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2 项目地块历史利用情况一览表
地块名称 | 面积(m2) | 时间 | 土地利用情况 |
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泸县HB2023-04号)地块 | 9730 | 2010年~2012年 | 地块内状况主要为农田、3户居民 |
2013年 | 地块内中部的两户居民对房屋进行翻修, (略) 子区域的地面进行了硬化,施工过程中未取用外来土壤,施工结束后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 | ||
2014年 | 由于地块内北侧的1户居民重新修建房屋,对地面进行了平场活动,过程中未取用外来土壤 | ||
2015年 | 由于居民修建房屋对地块北侧约120m2的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 | ||
2016年~2017年 | 未再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开发活动 | ||
2018年 | 由于地块旁友豪二期工程的建设,地块北侧约840m2的区域作为临时施工道路被占用 | ||
2019年~2021年 | 施工结束后受扰动区域逐渐恢复,之后未再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开发活动 | ||
2022年~至今 | 对地块内居民进行拆迁安置,目前房屋及相关农用设施正在拆除中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地块历史上无任何工业生产设施、储罐、企业原辅材料输送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固废收集设施等可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源,不存在生产活动和污染物排放。地块开发建设过程中不涉及取用外来土壤,地块内设施运行过程中均不涉及对土壤和地下水有影响的污染物排放,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有影响的污染物源。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结合人员访谈,在污染源识别过程中,得出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相应的污染源。因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只需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可,无需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进一步的土壤调查,该土地满足后期开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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