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东莞市中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中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镇黄草朗东胜路55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成立于2003年3月20日,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B。 项目中心经纬度:北纬22°54′58.128″,东经113°54′48.018″。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3000m2,主要从事模具钢材的加工生产,年产事模具钢材400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 废水:1、真空淬火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2、利用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随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和实体墙隔声后,项目对四周边界贡献值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8-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
初步审查意见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等相关问题。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中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镇黄草朗东胜路55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成立于2003年3月20日,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B。 项目中心经纬度:北纬22°54′58.128″,东经113°54′48.018″。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3000m2,主要从事模具钢材的加工生产,年产事模具钢材400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 废水:1、真空淬火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2、利用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随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和实体墙隔声后,项目对四周边界贡献值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8-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
初步审查意见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等相关问题。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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