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监管平台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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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监管平台运维服务...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3LJZXZC008

2.项目名称:庐江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监管平台运维服务

3.项目地点:庐江县境内

4.项目单位: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5.项目概况:庐江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监管平台运维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5.50万元

8.最高限价:5.50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其他: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4日9点00分至2023年08月30日15点00分

2.获取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

、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08月26日15时00分

2.磋商地点: (略) 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庐巢路41号

联系人:陈龙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联系人:殷杰

电 话:0551-*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 话:0551-*

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磋商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次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附件:庐江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监管平台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3LJZXZC008

2.项目名称:庐江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监管平台运维服务

3.项目地点:庐江县境内

4.项目单位: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5.项目概况:庐江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监管平台运维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5.50万元

8.最高限价:5.50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其他: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4日9点00分至2023年08月30日15点00分

2.获取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

、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08月26日15时00分

2.磋商地点: (略) 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庐巢路41号

联系人:陈龙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联系人:殷杰

电 话:0551-*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 话:0551-*

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磋商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次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附件:庐江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监管平台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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