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110kV流通坝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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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110kV流通坝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环评函〔2023〕61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 (略) 运维中心110kV流通坝输变电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 (略) :

你公司《四川 (略) 运维中心110kV流通坝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流通坝35kV变电站升压工程

本期拆除原35kV变压器两台,新增两台110kV变压器,主变户内布置,主变容量本期(即终期)2×50MVA;本期新增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出线间隔终期4回,110kV出线终期4回,本期3回。

(二)110kV遂南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改造工程

对现有110kV南北线、110kV天南线间隔设备进行更换,对主变110kV侧间隔及110kVPT间隔设备进行更换。

(三)运维中心35kV流通站升压线路工程

流通110kV变电站侧:在窑湾~金家沟110kV线路N36耐张塔处将悬垂线断开,将窑湾侧两回线路合并为1回接入流通110kV变电站,形成流通至窑湾1回110kV双分裂线路,新建线路长度0.12km,使用新建杆塔2基;在窑湾~金家沟110kV线路N36耐张塔处将悬垂线断开,将金家沟侧一回线路接入流通110kV变电站,另一回线路断开,维持原状,形成流通至金家沟1回110kV单分裂线路,新建线路长度0.12km,使用新建杆塔2基。

遂南110kV变电站侧:线路起于已建35kV南通线N2钢管杆,止于本期随南110kV变电站站内新建N1钢管杆,新建线路长度0.12km,新建线路按单回垂直排列架设,新建铁塔1基。利用既有35kV南通线N2至35kV流通坝变电站输电线路,本次对该段线路升压为110kV,线路全长6.05km,共计使用铁塔43基,其中遂南110kV变电站站外N2至达祥路与西宁大道交叉路口段1.55km与既有110kV南北线同塔双回架设,达祥路与西宁大道交叉路口至流通35kV变电站4.5km线路单回三角架设,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7.5m。拆除原南通线N1钢管杆1基,拆除N1-N2档导地线60m。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27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6.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23%。

本项目为电网改造及建设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略) 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设项目。线路路径获得线路路径已取得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同意,选址与当地规划无冲突,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指定场地堆存,严禁随意倾倒。

(二)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以适当、稳妥、有效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我局委托生态环境局遂宁高新区分局(遂宁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该项目“三同时”制度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生态环境局遂宁高新区分局(遂宁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1日

遂环评函〔2023〕61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 (略) 运维中心110kV流通坝输变电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 (略) :

你公司《四川 (略) 运维中心110kV流通坝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流通坝35kV变电站升压工程

本期拆除原35kV变压器两台,新增两台110kV变压器,主变户内布置,主变容量本期(即终期)2×50MVA;本期新增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出线间隔终期4回,110kV出线终期4回,本期3回。

(二)110kV遂南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改造工程

对现有110kV南北线、110kV天南线间隔设备进行更换,对主变110kV侧间隔及110kVPT间隔设备进行更换。

(三)运维中心35kV流通站升压线路工程

流通110kV变电站侧:在窑湾~金家沟110kV线路N36耐张塔处将悬垂线断开,将窑湾侧两回线路合并为1回接入流通110kV变电站,形成流通至窑湾1回110kV双分裂线路,新建线路长度0.12km,使用新建杆塔2基;在窑湾~金家沟110kV线路N36耐张塔处将悬垂线断开,将金家沟侧一回线路接入流通110kV变电站,另一回线路断开,维持原状,形成流通至金家沟1回110kV单分裂线路,新建线路长度0.12km,使用新建杆塔2基。

遂南110kV变电站侧:线路起于已建35kV南通线N2钢管杆,止于本期随南110kV变电站站内新建N1钢管杆,新建线路长度0.12km,新建线路按单回垂直排列架设,新建铁塔1基。利用既有35kV南通线N2至35kV流通坝变电站输电线路,本次对该段线路升压为110kV,线路全长6.05km,共计使用铁塔43基,其中遂南110kV变电站站外N2至达祥路与西宁大道交叉路口段1.55km与既有110kV南北线同塔双回架设,达祥路与西宁大道交叉路口至流通35kV变电站4.5km线路单回三角架设,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7.5m。拆除原南通线N1钢管杆1基,拆除N1-N2档导地线60m。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27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6.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23%。

本项目为电网改造及建设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略) 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设项目。线路路径获得线路路径已取得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同意,选址与当地规划无冲突,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指定场地堆存,严禁随意倾倒。

(二)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以适当、稳妥、有效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我局委托生态环境局遂宁高新区分局(遂宁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该项目“三同时”制度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生态环境局遂宁高新区分局(遂宁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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