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八五0农场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八五0农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4日。
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黑龙江八五0农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建设项目 | (略) (略) 八五0农场 | 北大荒集团黑龙 (略) | 该项目 (略) (略) 八五0农场垃圾处理场,占地面积337.82m2,属新建工程。该项目购置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备一套,用于处理八五0农场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处理规模为50t/d。配套建设值班室和仓库联合建筑物一座,内设硫酸储罐,建筑面积54.04m2,配套建设浓缩液储池一座,尺寸:6m×2.5m,清水池一座,尺寸:7.5m×6m 。另外新建服务本项目的工艺管线300米,电力外网150米。并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工程进行完善,完善填埋气导排系统及火炬装置、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地下水监测井、地坪220m2。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在工地内堆放时,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氨气(NH3)、硫化氢(H2S)和臭气浓度。硫酸储罐密闭,硫酸装罐时采用平衡管;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装置密闭、物料管道输送,原水罐密闭;浓缩液储池密闭,浓缩液储池废气和脱气塔尾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运营期,渗滤液经“预处理+二级DTRO+浓缩液回灌”工艺处理,废水处理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后排入清水储池,用吸污车外运至八五0农场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经排水渠排入穆棱河,浓缩液进行填埋区回灌循环消纳。 项目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采用防渗管线。仓库、清水池、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区一般防渗,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浓缩液储池、危废暂存间、硫酸储罐区重点防渗,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其中硫酸储罐区还应防腐。项目设置5个水质跟踪监测井,分别为:本底井1个、污染扩散井2个、污染监视井2个。定期进行监测,水质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对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必须密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降低使用噪声,禁止夜间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堆放、丢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在本填埋场填埋。施工弃渣用于雨污分流袋装土压固,不外排。运营期,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废包装物,交由废弃资源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废滤膜、废滤芯、原水罐污泥产生后分别装于塑料桶中、在线监测废液桶装,废活性炭袋装密封,氢氧化钠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物、申报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修订草案的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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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黑龙江八五0农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建设项目 | (略) (略) 八五0农场 | 北大荒集团黑龙 (略) | 该项目 (略) (略) 八五0农场垃圾处理场,占地面积337.82m2,属新建工程。该项目购置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备一套,用于处理八五0农场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处理规模为50t/d。配套建设值班室和仓库联合建筑物一座,内设硫酸储罐,建筑面积54.04m2,配套建设浓缩液储池一座,尺寸:6m×2.5m,清水池一座,尺寸:7.5m×6m 。另外新建服务本项目的工艺管线300米,电力外网150米。并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工程进行完善,完善填埋气导排系统及火炬装置、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地下水监测井、地坪220m2。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在工地内堆放时,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氨气(NH3)、硫化氢(H2S)和臭气浓度。硫酸储罐密闭,硫酸装罐时采用平衡管;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装置密闭、物料管道输送,原水罐密闭;浓缩液储池密闭,浓缩液储池废气和脱气塔尾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运营期,渗滤液经“预处理+二级DTRO+浓缩液回灌”工艺处理,废水处理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后排入清水储池,用吸污车外运至八五0农场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经排水渠排入穆棱河,浓缩液进行填埋区回灌循环消纳。 项目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采用防渗管线。仓库、清水池、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区一般防渗,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浓缩液储池、危废暂存间、硫酸储罐区重点防渗,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其中硫酸储罐区还应防腐。项目设置5个水质跟踪监测井,分别为:本底井1个、污染扩散井2个、污染监视井2个。定期进行监测,水质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对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必须密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降低使用噪声,禁止夜间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堆放、丢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在本填埋场填埋。施工弃渣用于雨污分流袋装土压固,不外排。运营期,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废包装物,交由废弃资源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废滤膜、废滤芯、原水罐污泥产生后分别装于塑料桶中、在线监测废液桶装,废活性炭袋装密封,氢氧化钠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物、申报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修订草案的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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