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至合新高铁-漓江路,南至徐连高速公路,西至珠江路,北至新长铁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12平方千米。
3、产业规划:以科创为引领,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融合总部经济、科技金融、生态旅游、智慧宜居等要素,将锡沂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先导区、新兴产业标杆区、高端人才集聚区、绿色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样板区、产城融合示范区。规划范围内形成新材料、新能源、精密制造三大主导产业。
4、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
高新区生活给水和工业用水均由新沂地表水水厂(服务新沂城区及周边)统一供水。新沂地表水水厂现状规模10万立方米/日,规划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取水口设在骆马湖新沂河出湖口、嶂山闸上游2.2千米处。
(2)排水
高新区规划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①雨水工程
规划雨水管网沿道路布置,根据河流、道路走向合理划分汇水区域,分片收集雨水,就近、分散、重力流排入附近河流。
②污水工程
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区外西南侧沭东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建规模2万立方米/日,远期规划规模为8万立方米/日,尾水达到准IV标准经黄墩河除涝河、二七干渠/小陈干渠最终汇入沂北干渠。高新区工业废水依托区外西南侧锡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已建规模1万立方米/日,近期拟扩建至2万立方米/日,尾水达到DB 32/4440-2022表1中C标准 (略) 尾水导流工程,最终进入新沂河北偏泓。
(3)燃气
高新区天然气由来源“西气东输连云港支线”,区内保留现状沿着珠江路、岷江路DN160,311国道上DN200中压燃气管线;其他区域沿主要道路规划DN160中压燃气管线,主要沿发展大道、黄浦江路、鸭绿江路布局。
(4)供电
规划保留现状神山110千伏变电站:位于珠江路与恒山路交叉口东北处,规划规模为3×50兆伏安,占地0.68公顷;规划新增1处110kv变电站:位于鸭绿江路与311国道交叉口东北处,规划规模为3×50兆伏安,占地0.66公顷。高新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110千伏用户变以满足企业用电需求。
(5)环卫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锡沂高新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协同城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收运利用。
废物处置:高新区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分类收集,由产生单位单独收集和清理,危险废物送至具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公共厕所:规划范围内共规划设置15处公共厕所,按照800-1000米间距设置,要求公厕均为水冲式,二类标准以上。其他公厕在厂区内自行设立。
(6)绿地
结合江苏锡沂高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规划绿地为线状绿地和面状绿地相结合的布局形式,以水域和主次干道两侧隔离带为背景,设置合理宽度的绿化带,以达到隔离、缓冲、提升环境品质的目的。此次规划的绿地系统包含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形成了“三轴一带多点”的景观结构。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高新区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良好。高新区本轮开发建设规划实施后,区域声环境仍能得到较好的保持。区内所有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外排。在采取适当措施后,高新区开发建设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燃料废气控制措施;
(2)钢铁企业废气治理设施;
(3)实行“负面清单”,严格项目准入;
(4)合理布置绿化区域,设置必要的防护隔离带;
(5)加强环境管理;
(6)加强建设期大气环境保护。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企业监管,规范污水排放;
(2)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3)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4)加强中水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5)加强所在区域河渠水环境保护。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构建固体废物收集系统;
(2)加强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
(3)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管;
(4)强化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区内的交通组织与管理,避免交通噪声的影响扩散到整个区域,重点保护居民区和行政办公场所的环境质量;
(2)加强固定源的噪声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在建设中落实“三同时”的要求,确保其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锡沂高新区规划发展目标与发展定位与《长 (略) 群发展规划》、《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区域发展规划相符合; (略)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严格执行用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高新区用地规划与《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近期实施方案)符合;产业发展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略) 实施细则》、《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产业政策与规划相符合;高新区规划范围无生态红线区域,规划与《 (略)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3号)等环境保护规划及政策文件相符合。高新区的规划功能定位、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到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当地地理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对当地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通过对污染源强的分析预测及大气、地表水环境容量的计算,规划方案实施后,高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环境承载力范围内,规划的各项环保措施可行,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在采取进一步的规划优化调整措施,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三线一单”管理对策的基础上,可进一步降低高新区开发建设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开发区控制区域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略)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juae.cn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一、规划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至合新高铁-漓江路,南至徐连高速公路,西至珠江路,北至新长铁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12平方千米。
3、产业规划:以科创为引领,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融合总部经济、科技金融、生态旅游、智慧宜居等要素,将锡沂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先导区、新兴产业标杆区、高端人才集聚区、绿色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样板区、产城融合示范区。规划范围内形成新材料、新能源、精密制造三大主导产业。
4、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
高新区生活给水和工业用水均由新沂地表水水厂(服务新沂城区及周边)统一供水。新沂地表水水厂现状规模10万立方米/日,规划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取水口设在骆马湖新沂河出湖口、嶂山闸上游2.2千米处。
(2)排水
高新区规划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①雨水工程
规划雨水管网沿道路布置,根据河流、道路走向合理划分汇水区域,分片收集雨水,就近、分散、重力流排入附近河流。
②污水工程
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区外西南侧沭东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建规模2万立方米/日,远期规划规模为8万立方米/日,尾水达到准IV标准经黄墩河除涝河、二七干渠/小陈干渠最终汇入沂北干渠。高新区工业废水依托区外西南侧锡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已建规模1万立方米/日,近期拟扩建至2万立方米/日,尾水达到DB 32/4440-2022表1中C标准 (略) 尾水导流工程,最终进入新沂河北偏泓。
(3)燃气
高新区天然气由来源“西气东输连云港支线”,区内保留现状沿着珠江路、岷江路DN160,311国道上DN200中压燃气管线;其他区域沿主要道路规划DN160中压燃气管线,主要沿发展大道、黄浦江路、鸭绿江路布局。
(4)供电
规划保留现状神山110千伏变电站:位于珠江路与恒山路交叉口东北处,规划规模为3×50兆伏安,占地0.68公顷;规划新增1处110kv变电站:位于鸭绿江路与311国道交叉口东北处,规划规模为3×50兆伏安,占地0.66公顷。高新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110千伏用户变以满足企业用电需求。
(5)环卫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锡沂高新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协同城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收运利用。
废物处置:高新区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分类收集,由产生单位单独收集和清理,危险废物送至具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公共厕所:规划范围内共规划设置15处公共厕所,按照800-1000米间距设置,要求公厕均为水冲式,二类标准以上。其他公厕在厂区内自行设立。
(6)绿地
结合江苏锡沂高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规划绿地为线状绿地和面状绿地相结合的布局形式,以水域和主次干道两侧隔离带为背景,设置合理宽度的绿化带,以达到隔离、缓冲、提升环境品质的目的。此次规划的绿地系统包含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形成了“三轴一带多点”的景观结构。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高新区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良好。高新区本轮开发建设规划实施后,区域声环境仍能得到较好的保持。区内所有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外排。在采取适当措施后,高新区开发建设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燃料废气控制措施;
(2)钢铁企业废气治理设施;
(3)实行“负面清单”,严格项目准入;
(4)合理布置绿化区域,设置必要的防护隔离带;
(5)加强环境管理;
(6)加强建设期大气环境保护。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企业监管,规范污水排放;
(2)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3)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4)加强中水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5)加强所在区域河渠水环境保护。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构建固体废物收集系统;
(2)加强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
(3)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管;
(4)强化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区内的交通组织与管理,避免交通噪声的影响扩散到整个区域,重点保护居民区和行政办公场所的环境质量;
(2)加强固定源的噪声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在建设中落实“三同时”的要求,确保其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锡沂高新区规划发展目标与发展定位与《长 (略) 群发展规划》、《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区域发展规划相符合; (略)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严格执行用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高新区用地规划与《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近期实施方案)符合;产业发展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略) 实施细则》、《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产业政策与规划相符合;高新区规划范围无生态红线区域,规划与《 (略)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3号)等环境保护规划及政策文件相符合。高新区的规划功能定位、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到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当地地理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对当地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通过对污染源强的分析预测及大气、地表水环境容量的计算,规划方案实施后,高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环境承载力范围内,规划的各项环保措施可行,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在采取进一步的规划优化调整措施,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三线一单”管理对策的基础上,可进一步降低高新区开发建设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开发区控制区域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略)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juae.cn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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