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3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3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120万吨/年果蔬专用肥、水溶肥及其配套项

目(三期)

胡集经济开发区

湖北鄂中 (略)

(略) (略)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一条15万吨/年硝酸生产线,一套40万吨/年水溶肥装置(包括一条硝基复合肥生产线、一条硝酸铵钙生产线,采用高塔造粒,总生产能力为40万吨/年)。

储运工程包括新建硝酸罐区(2个2000m3硝酸储罐),新建成品库1(2600m2)、原料库(10000m2)等,依托公司在建项目液氨储罐。

公辅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6400m3/h)、供电、供热(50t/h燃煤锅炉)等,依托公司现有给水设施。

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废气处理系统、电渗析污水处理装置(12.5m3/h),依托公司在建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0万元。

主要生产工艺:

(1)硝酸生产线主要工艺:以液氨、空气为原料,经氨氧化生成硝酸,尾气经SCR(氨还原)处理后排放。

(2)硝基复合肥生产线主要工艺:以气氨、稀硝酸为原料进行中和反应生成硝铵溶液,再经闪蒸、降膜蒸发、蒸发分离得到92%硝铵溶液。92%硝铵溶液与磷铵混合后进入高塔造粒,再经冷却、筛分、包装得到硝基复合肥。

(3)硝酸铵钙生产线主要工艺:以石灰石、稀硝酸为原料反应生成粗硝钙溶液,再经过滤、配比、蒸发浓缩、洗涤、依托硝基复合肥生产线高塔造粒、筛分、包装得到硝酸铵钙。

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生产15万吨硝酸、40万吨水溶肥(35万吨硝基复合肥、5万吨硝酸铵钙)。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硝酸装置废气采取SCR处理后经70m高排气筒DA043排放;

硝铵装置废气采取水洗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44排放;

硝基复合肥一线原料破碎粉尘采取两级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45排放;硝基复合肥一线高塔造粒废气采取布袋除尘+水洗塔处理后经120m高排气筒DA046排放;硝基复合肥一线塔底粉尘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47排放;硝基复合肥一线筛分、包装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48排放;

硝基复合肥二线原料破碎粉尘采取两级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49排放;硝基复合肥二线高塔造粒废气采取布袋除尘+水洗塔处理后经120m高排气筒DA050排放;硝基复合肥二线塔底粉尘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51排放;硝基复合肥二线筛分、包装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52排放;

硝酸铵钙装置废气采取洗涤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53排放;

50t燃煤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采取喷钙脱硫+ SNCR+SCR+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DA054排放;

硝酸罐区废气采取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55排放;

上述外排废气中硝酸生产装置废气执行《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表6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其他装置废气根据污染因子分别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氨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要求;

建设项目所排污染物国家标准已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一律执行,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暂未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待相应排放标准修订或修改后,建设项目需执行相应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或标准修改单发布时间同步。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法报备,按预案文件规定适时启动运行。

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 (略) 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鄂发改工业〔2018〕404号)的要求,针对本项目特征污染物在厂界设置大气预警防护监控点。加强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氨等特征因子无组织监控和监测。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

项目硝铵装置废水经电渗析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热交换+精密过滤器+三级电驱动膜分离)处理后的浓水回用于硝铵装置。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 (略) 磷酸工段生产磷酸,不外排。硝铵装置废水经电渗析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淡水与其他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达到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议约定的限值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的标准要求后,再排入丽阳河。

项目运营期,你公司应做好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衔接,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水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四)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 (略) 人民政府、胡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防渗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减轻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2

600吨/年氟化氰基苯生产项目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荆和大道28号现有厂区内

湖北 (略)

(略) (略)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对公司3,4-二氟苯腈产品进行工艺升级和结构调整,将“12000吨/年D-乳酸*酯及其衍生物系列产品生产项目”(荆环审[2016]67号)中300吨/年3,4-二氟苯腈生产线和“7600吨植保药剂及其中间体产品项目”(荆环审[2021]16号)中300吨/年3,4-二氟苯腈生产线整合至*类车间2,建设一条600吨/年3,4-二氟苯腈生产线,并对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进行优化改造。 (略) 3,4-二氟苯腈生产规模不变。盐回收处理生产线依托现有*类车间6。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原 (略) 现有*类仓库、*类仓库及储罐。

公辅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循环水、制冷、 (略) 现有设施,拆除现有一台天然气导热油炉(2790kW),改建为两台天然气导热油炉(930kW、1860kW),导热油炉供热能力不变。

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废气预处理及集中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360立方米/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及应急防控体系等。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催化剂制备工序尾气通过三级碱液降膜吸收预处理后,与有机气体等废气一起通过*类车间2设置的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工艺为两级碱液吸收+除雾过滤+活性炭纤维吸附+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后尾气经一根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类车间6盐回收废气通过管道接入*类车间1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尾气经一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集中排放。

两台导热油炉尾气一并经一根27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对新建污水处理站各个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封闭,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除臭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上述外排废气中TVOC、颗粒物、*苯、氯化氢、硫化氢、氨等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氯化氢等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要求,恶臭污染物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

项目废水通过新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工艺为三效蒸发+综合调节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水解酸化池+UASB池+一级缺氧池+一级好氧池+二级缺氧池+二级好氧池+除氟系统+沉淀池)满足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协议约定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表1公共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再排入竹皮河。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120万吨/年果蔬专用肥、水溶肥及其配套项

目(三期)

胡集经济开发区

湖北鄂中 (略)

(略) (略)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一条15万吨/年硝酸生产线,一套40万吨/年水溶肥装置(包括一条硝基复合肥生产线、一条硝酸铵钙生产线,采用高塔造粒,总生产能力为40万吨/年)。

储运工程包括新建硝酸罐区(2个2000m3硝酸储罐),新建成品库1(2600m2)、原料库(10000m2)等,依托公司在建项目液氨储罐。

公辅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6400m3/h)、供电、供热(50t/h燃煤锅炉)等,依托公司现有给水设施。

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废气处理系统、电渗析污水处理装置(12.5m3/h),依托公司在建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0万元。

主要生产工艺:

(1)硝酸生产线主要工艺:以液氨、空气为原料,经氨氧化生成硝酸,尾气经SCR(氨还原)处理后排放。

(2)硝基复合肥生产线主要工艺:以气氨、稀硝酸为原料进行中和反应生成硝铵溶液,再经闪蒸、降膜蒸发、蒸发分离得到92%硝铵溶液。92%硝铵溶液与磷铵混合后进入高塔造粒,再经冷却、筛分、包装得到硝基复合肥。

(3)硝酸铵钙生产线主要工艺:以石灰石、稀硝酸为原料反应生成粗硝钙溶液,再经过滤、配比、蒸发浓缩、洗涤、依托硝基复合肥生产线高塔造粒、筛分、包装得到硝酸铵钙。

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生产15万吨硝酸、40万吨水溶肥(35万吨硝基复合肥、5万吨硝酸铵钙)。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硝酸装置废气采取SCR处理后经70m高排气筒DA043排放;

硝铵装置废气采取水洗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44排放;

硝基复合肥一线原料破碎粉尘采取两级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45排放;硝基复合肥一线高塔造粒废气采取布袋除尘+水洗塔处理后经120m高排气筒DA046排放;硝基复合肥一线塔底粉尘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47排放;硝基复合肥一线筛分、包装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48排放;

硝基复合肥二线原料破碎粉尘采取两级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49排放;硝基复合肥二线高塔造粒废气采取布袋除尘+水洗塔处理后经120m高排气筒DA050排放;硝基复合肥二线塔底粉尘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51排放;硝基复合肥二线筛分、包装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52排放;

硝酸铵钙装置废气采取洗涤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53排放;

50t燃煤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采取喷钙脱硫+ SNCR+SCR+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DA054排放;

硝酸罐区废气采取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55排放;

上述外排废气中硝酸生产装置废气执行《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表6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其他装置废气根据污染因子分别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氨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要求;

建设项目所排污染物国家标准已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一律执行,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暂未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待相应排放标准修订或修改后,建设项目需执行相应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或标准修改单发布时间同步。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法报备,按预案文件规定适时启动运行。

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 (略) 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鄂发改工业〔2018〕404号)的要求,针对本项目特征污染物在厂界设置大气预警防护监控点。加强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氨等特征因子无组织监控和监测。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

项目硝铵装置废水经电渗析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热交换+精密过滤器+三级电驱动膜分离)处理后的浓水回用于硝铵装置。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 (略) 磷酸工段生产磷酸,不外排。硝铵装置废水经电渗析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淡水与其他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达到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议约定的限值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的标准要求后,再排入丽阳河。

项目运营期,你公司应做好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衔接,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水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四)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 (略) 人民政府、胡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防渗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减轻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2

600吨/年氟化氰基苯生产项目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荆和大道28号现有厂区内

湖北 (略)

(略) (略)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对公司3,4-二氟苯腈产品进行工艺升级和结构调整,将“12000吨/年D-乳酸*酯及其衍生物系列产品生产项目”(荆环审[2016]67号)中300吨/年3,4-二氟苯腈生产线和“7600吨植保药剂及其中间体产品项目”(荆环审[2021]16号)中300吨/年3,4-二氟苯腈生产线整合至*类车间2,建设一条600吨/年3,4-二氟苯腈生产线,并对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进行优化改造。 (略) 3,4-二氟苯腈生产规模不变。盐回收处理生产线依托现有*类车间6。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原 (略) 现有*类仓库、*类仓库及储罐。

公辅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循环水、制冷、 (略) 现有设施,拆除现有一台天然气导热油炉(2790kW),改建为两台天然气导热油炉(930kW、1860kW),导热油炉供热能力不变。

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废气预处理及集中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360立方米/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及应急防控体系等。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催化剂制备工序尾气通过三级碱液降膜吸收预处理后,与有机气体等废气一起通过*类车间2设置的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工艺为两级碱液吸收+除雾过滤+活性炭纤维吸附+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后尾气经一根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类车间6盐回收废气通过管道接入*类车间1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尾气经一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集中排放。

两台导热油炉尾气一并经一根27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对新建污水处理站各个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封闭,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除臭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上述外排废气中TVOC、颗粒物、*苯、氯化氢、硫化氢、氨等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氯化氢等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要求,恶臭污染物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

项目废水通过新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工艺为三效蒸发+综合调节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水解酸化池+UASB池+一级缺氧池+一级好氧池+二级缺氧池+二级好氧池+除氟系统+沉淀池)满足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协议约定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表1公共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再排入竹皮河。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