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二阶段界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二阶段界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巴南区三峡水环境 (略) 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二阶段(界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二阶段(界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
地点: (略) 巴南区界石街道石桂大道和樵坪人家公租房西北角绿地内
建设单位: (略) 巴南区三峡水环境 (略)
建设内容: 项目二阶段(界石水质净化站)的实际服务范围为界石街道,服务面积约1.30km2,界石水质净化站实际占地面积7271.6m2,位于界石箱涵末端,用于处理界石箱涵内的混合污水,实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进水闸门井、调蓄池、预处理单元、生物反应池及膜池、加氯接触池)、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辅助工程(变配电间及控制室)、储运工程(药剂储存、储泥池)和环保工程,实际处理规模为4000m3/d。项目实际总投资8257.77万元,其中实际环保工程投资647.8。界石水质净化站实际劳动定员11人,24小时/天,年工作365天。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林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巴南区三峡水环境 (略) 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二阶段(界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二阶段(界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
地点: (略) 巴南区界石街道石桂大道和樵坪人家公租房西北角绿地内
建设单位: (略) 巴南区三峡水环境 (略)
建设内容: 项目二阶段(界石水质净化站)的实际服务范围为界石街道,服务面积约1.30km2,界石水质净化站实际占地面积7271.6m2,位于界石箱涵末端,用于处理界石箱涵内的混合污水,实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进水闸门井、调蓄池、预处理单元、生物反应池及膜池、加氯接触池)、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辅助工程(变配电间及控制室)、储运工程(药剂储存、储泥池)和环保工程,实际处理规模为4000m3/d。项目实际总投资8257.77万元,其中实际环保工程投资647.8。界石水质净化站实际劳动定员11人,24小时/天,年工作365天。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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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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