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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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鼎信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采购需求:编制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可查询处于正常公开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产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内,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3年 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63.com,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南关区前进大街6888号

联系人:李晓光

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鼎信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锦湖大路保利溪湖林语K7-106室

联 系 人:朴东秋

联系方式: 0431-*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鼎信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采购需求:编制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可查询处于正常公开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产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内,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3年 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63.com,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南关区前进大街6888号

联系人:李晓光

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鼎信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锦湖大路保利溪湖林语K7-106室

联 系 人:朴东秋

联系方式: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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