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3年8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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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3年8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书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 *

通信地址:洪洞县古槐北路十二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洪洞县云辉畜禽定点屠宰厂年屠宰30万只羊、1.2万头牛建设项目

洪洞县大槐树镇南营村

洪洞县云辉畜禽定点屠宰厂

山西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设羊屠宰车间、牛屠宰间、羊待宰间、牛待宰圈、办公用房及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年屠宰能力肉牛1.2万头、肉羊30万只。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待宰圈恶臭:待宰圈、羊待宰圈进行封闭,车间顶部设置集气设备,废气经收集后排至生物除臭装置,臭气经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牛待宰圈、羊待宰圈共用1套生物除臭装置。

2、屠宰车间臭气:配套建设1套臭气治理设施,屠宰车间机械排风口集气管道,对屠宰车间废气进行负压收集,臭气经处理后经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污水处理站臭气:主要恶臭产生的调节池、污泥池口安装抽排风机,将废气统一引入厂区除臭装置处理(恶臭气体处理工艺为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4、粪便暂存间恶臭:污粪暂存间为封闭结构,每日及时运送,定时喷洒除臭剂抑制恶臭。

5、无害化处理恶臭:设备收集臭气的方式为抽真空处理方式,引至除臭装置(与屠宰车间共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收集后排至场内污水处理站。

2生产废水: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各车间四周设置导流槽,经厂区污水管道排至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C级标准后排入洪洞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

初期雨水:设置一座1个300m3(10m×10m×3.0m)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堆场、道路洒水。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粪便、胃容物、废弃残肉渣、污泥、化制残渣:经收集后送至粪便暂存间暂存,委托山西金 (略) 运走生产有机肥。

2、病死牛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于固废暂存间暂存,经收集后送至无害化处理间。

3、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震;采用封闭式走廊运输物料;车辆减速行驶,严禁鸣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书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 *

通信地址:洪洞县古槐北路十二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洪洞县云辉畜禽定点屠宰厂年屠宰30万只羊、1.2万头牛建设项目

洪洞县大槐树镇南营村

洪洞县云辉畜禽定点屠宰厂

山西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设羊屠宰车间、牛屠宰间、羊待宰间、牛待宰圈、办公用房及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年屠宰能力肉牛1.2万头、肉羊30万只。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待宰圈恶臭:待宰圈、羊待宰圈进行封闭,车间顶部设置集气设备,废气经收集后排至生物除臭装置,臭气经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牛待宰圈、羊待宰圈共用1套生物除臭装置。

2、屠宰车间臭气:配套建设1套臭气治理设施,屠宰车间机械排风口集气管道,对屠宰车间废气进行负压收集,臭气经处理后经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污水处理站臭气:主要恶臭产生的调节池、污泥池口安装抽排风机,将废气统一引入厂区除臭装置处理(恶臭气体处理工艺为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4、粪便暂存间恶臭:污粪暂存间为封闭结构,每日及时运送,定时喷洒除臭剂抑制恶臭。

5、无害化处理恶臭:设备收集臭气的方式为抽真空处理方式,引至除臭装置(与屠宰车间共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收集后排至场内污水处理站。

2生产废水: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各车间四周设置导流槽,经厂区污水管道排至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C级标准后排入洪洞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

初期雨水:设置一座1个300m3(10m×10m×3.0m)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堆场、道路洒水。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粪便、胃容物、废弃残肉渣、污泥、化制残渣:经收集后送至粪便暂存间暂存,委托山西金 (略) 运走生产有机肥。

2、病死牛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于固废暂存间暂存,经收集后送至无害化处理间。

3、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震;采用封闭式走廊运输物料;车辆减速行驶,严禁鸣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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