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天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200吨汽车零部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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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天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200吨汽车零部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8200吨汽车零部件迁建项目,迁建新 (略) 山城区石林镇汤鹤路中段,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项目为迁建项目,迁建前后产能不变,项目为黑色金属铸造项目,项目完成后产品为汽车零部件8200t/a。主要生产工艺:熔炼-浇注-抛丸-检验-成品。

二、项目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户清运。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熔炼废气,熔炼炉上方设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浇注废气,设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砂处理废气,设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3#)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④抛丸粉尘,统一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4#)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各功能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密厂房周边绿化带种植;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废主要为残次品、除尘器收集粉尘、砂处理产生废砂和金属粉、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残次品和金属粉回用于熔炼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 (略) ;废活性炭、废机油设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 址: (略) 山城区石林镇汤鹤路中段

联 系 人:马总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 (略)

地  址: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延河路金山环保研发中心三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发布单位: (略) (略)

2023.8.24

, (略) ,鹤壁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8200吨汽车零部件迁建项目,迁建新 (略) 山城区石林镇汤鹤路中段,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项目为迁建项目,迁建前后产能不变,项目为黑色金属铸造项目,项目完成后产品为汽车零部件8200t/a。主要生产工艺:熔炼-浇注-抛丸-检验-成品。

二、项目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户清运。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熔炼废气,熔炼炉上方设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浇注废气,设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砂处理废气,设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3#)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④抛丸粉尘,统一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4#)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各功能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密厂房周边绿化带种植;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废主要为残次品、除尘器收集粉尘、砂处理产生废砂和金属粉、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残次品和金属粉回用于熔炼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 (略) ;废活性炭、废机油设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 址: (略) 山城区石林镇汤鹤路中段

联 系 人:马总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 (略)

地  址: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延河路金山环保研发中心三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发布单位: (略) (略)

202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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