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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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314 号)》和《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农[2023]136号)》的文件要求,舞阳县需要遴选2023年科技示范主体75个。有关情况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力较强、乐于助人,愿意向群众传播先进科技知识、致富经验和生产管理技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

  2.具有一定科学文化水平、技术专长,能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善于学和生产技能在所在区域居领先水平。

  3、示范带动作用好,带动周围普通农户12户以上,(种植业)粮食作物面积不少于200亩,*地经济作物面积(林果药材不包含在内)不少于50亩,设施大棚不少于五个棚(10亩以上)。

  二、遴选程序

  遴选科技示范主体以乡(镇)为单位,各乡(镇)政府筛选推荐,乡镇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根据推荐名单,安排人员进行核查,结果上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备案公示。

  三、时间要求

  各乡(镇)于2023年8月27日前确定推荐名单,各区域站于2023年8月31日前把核查结果上报科教股。

  四、具体要求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涉及面大,影响面广,上报信息务必真实、清楚、仔细、完整,希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圆满完成遴选任务。

  附件: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推荐表.doc

  舞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314 号)》和《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农[2023]136号)》的文件要求,舞阳县需要遴选2023年科技示范主体75个。有关情况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力较强、乐于助人,愿意向群众传播先进科技知识、致富经验和生产管理技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

  2.具有一定科学文化水平、技术专长,能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善于学和生产技能在所在区域居领先水平。

  3、示范带动作用好,带动周围普通农户12户以上,(种植业)粮食作物面积不少于200亩,*地经济作物面积(林果药材不包含在内)不少于50亩,设施大棚不少于五个棚(10亩以上)。

  二、遴选程序

  遴选科技示范主体以乡(镇)为单位,各乡(镇)政府筛选推荐,乡镇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根据推荐名单,安排人员进行核查,结果上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备案公示。

  三、时间要求

  各乡(镇)于2023年8月27日前确定推荐名单,各区域站于2023年8月31日前把核查结果上报科教股。

  四、具体要求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涉及面大,影响面广,上报信息务必真实、清楚、仔细、完整,希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圆满完成遴选任务。

  附件: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推荐表.doc

  舞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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