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宏正医院建设工程项目
怀化市宏正医院建设工程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市宏正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城东新区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4楼??
邮??? 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2年8月25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怀化市宏正医院建设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鹤城区舞水路38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略) 鹤城区舞水路388号;占地面积:约320.6m2;项目规模:床位50张(普通床位),门诊接诊人数30人/d,年均接待病人量约12000人;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占投资额比例4%;工作制度及人员:365天,医护人员45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已建房屋进行经营。项目施工期只对房屋进行简单的装修及设备的安装,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包括表面粉刷、油漆、喷涂、裱糊、镶贴装饰等工序,施工过程中钻机、电锤、切割机等产生噪声;油漆、喷涂、建筑及装饰材料等产生废气、废弃物及少量的洗涤污水。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以及医废暂存间、生活垃圾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加盖密闭、投加生物除臭剂等措施,根据源强分析,污染物产排量较少,通过以上防范措施恶臭气体能达标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主要为各类医疗废水(包括诊疗、住院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建成使用后产生的地面清洗废水和医疗废水经 (略) 地埋式污水处理站(编号为TW001)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 (略) 政污水管 (略) 全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人员活动噪声。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污染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输液瓶(袋)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 (略) 区内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输液瓶(袋) (略) 统一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其修改清单标准。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满足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的综合医疗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市宏正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城东新区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4楼??
邮??? 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2年8月25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怀化市宏正医院建设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鹤城区舞水路38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略) 鹤城区舞水路388号;占地面积:约320.6m2;项目规模:床位50张(普通床位),门诊接诊人数30人/d,年均接待病人量约12000人;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占投资额比例4%;工作制度及人员:365天,医护人员45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已建房屋进行经营。项目施工期只对房屋进行简单的装修及设备的安装,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包括表面粉刷、油漆、喷涂、裱糊、镶贴装饰等工序,施工过程中钻机、电锤、切割机等产生噪声;油漆、喷涂、建筑及装饰材料等产生废气、废弃物及少量的洗涤污水。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以及医废暂存间、生活垃圾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加盖密闭、投加生物除臭剂等措施,根据源强分析,污染物产排量较少,通过以上防范措施恶臭气体能达标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主要为各类医疗废水(包括诊疗、住院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建成使用后产生的地面清洗废水和医疗废水经 (略) 地埋式污水处理站(编号为TW001)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 (略) 政污水管 (略) 全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人员活动噪声。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污染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输液瓶(袋)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 (略) 区内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输液瓶(袋) (略) 统一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其修改清单标准。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满足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的综合医疗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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