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江南小镇跨境电商产业链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瑞安市江南小镇跨境电商产业链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因招商及合作方对方案提升要求, (略) (略) 向我 (略) 江南小镇跨境电商产业链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本次调整内容涉及四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平图调整

02-15地块:

(1)地块西北角增设精神堡垒,地块东北角增设品牌墙。

(2)3#楼规划高度由86.92m调整为88.14m。

02-16地块:

(1)垃圾收集点由1#坡道入口右侧调整到2#楼坡道入口左侧。

02-17地块:

(1)物业用房调整为物流仓库。

(2)增加5个地面机械车位。

02-18地块:

(1)在支经八路上增加一个基地人行出入口。

02-21地块:

(1)D1#配电房调整至23#楼底下,相应的垃圾收集房位置调整到10#楼南侧。

(3)10#楼一层配电房由原来半地下室调整到一层,层数由4层调整为3层,10#楼规划高度由22m调整为21.1m。

(4)22#、23#楼规划高度由16.45m调整为10.95m。

(5)27#、28#楼,规划高度由12.1m调整为10.8m。

二、外立面调整

02-15地块:

(1)优化3#楼酒店南、北侧立面铝板线条尺寸,客房正中部分竖向铝板线条宽度由600mm调整为120mm,酒店山墙侧外立面风格维持原样,使整体风格简洁挺拔,更显现代。

(2)3#楼南侧增加“万达广场”LOGO,3#楼东侧原“万达广场”LOGO调整为“万达锦华酒店”LOGO。

三、建筑平面调整

02-15地块:

(1)3#楼宾馆层数由原来18F调整到20F,其中1~5F及设备层层高不变,6、7F每层层高由原4.99 m调整为3.6 m,8~18F每层层高由原4.0 m调整为3.6 m,19、20F每层层高为4.2 m。

(2)3#楼设备层由原7F-8F之间调整到5F-6F之间,6F、7F餐饮性质调整为宾馆,餐饮功能调整至19F、20F,17F、18F宾馆性质调整为办公。

(3)3#楼一层增加宾馆通往大商业的门,二层由棋牌室、健身房调整为宴会厅大堂,三层由会议室、多功能厅调整为宴会厅。四层由多功能厅、员工餐厅调整为宴会厅。

(4)2#楼一层、二层外环楼梯、楼梯通道及管井优化。并对2#、4#~7#楼1-2层的商铺和办公用房内部空间增加分隔,由大开间调整为小开间。

(5)1#楼5层对商业办公与物业用房进行功能区分。

02-16地块:

(1)S1#楼物业用房布局调整。

(2)地下室设备用房优化,机动车停车位由原427辆调整为424辆。

(3)14#、15#楼一层消控室,开闭所,办公及物业用房位置调整。

02-21地块:

(1)S1#楼物业用房布局调整。

(2)10#楼层数由4层调整为3层,1F商业层高为7.15m,2F办公层高为6.95m,3F办公层高为6.3m。

(3)22#、23#楼层数由4层调整为2层,其中1F商业层高7.1m,2F办公层高3.5m。

(4)27#、28#楼,其中1F商业层高由原4.75m调整为4.15m,2F办公层高由原3.5m调整为3.3m,3F办公层高由原3.5m调整为3.0m;27#、28#楼二至三层户内增加室内楼梯;28#楼一层中间套由办公功能调整为商业功能。

(5)10#、21#、22#、23#/核心筒调整,D1#配电房位置调整,地下室设备用房优化,地下室作相应修改,机动车停车位由623辆调整为621辆。

四、经济指标调整

物业用房由原1745.83㎡调整为 1315.52㎡,调整后的指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其中各地块物业用房面积调整如下:

(1)02-15地块物业用房由原589.62㎡调整为293㎡;

(2)02-16地块物业用房由原461.61㎡调整为576.38㎡;

(3)取消02-17地块物业用房;

(4)02-21地块物业用房由原115.84㎡调整为113.7㎡。

商业面积由原82129.04㎡调整后为82105.49㎡;办公面积由原*.81㎡调整为*.93㎡;仓储物流面积由原74538.4㎡调整后为74373.4㎡。

调整后各项经济指标满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出让条件(瑞规条字〔2019〕13号)约定。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7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建设规划科( (略) 万松东路146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5日

瑞资规示〔2023〕72号关于瑞安市江南小镇跨境电商产业链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doc关于瑞安市江南小镇跨境电商产业链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doc公示02-效果图对比.pdf公示01-总图调整前后对比.pdf*-江南小镇方案报批修改(要件下册).zip

因招商及合作方对方案提升要求, (略) (略) 向我 (略) 江南小镇跨境电商产业链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本次调整内容涉及四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平图调整

02-15地块:

(1)地块西北角增设精神堡垒,地块东北角增设品牌墙。

(2)3#楼规划高度由86.92m调整为88.14m。

02-16地块:

(1)垃圾收集点由1#坡道入口右侧调整到2#楼坡道入口左侧。

02-17地块:

(1)物业用房调整为物流仓库。

(2)增加5个地面机械车位。

02-18地块:

(1)在支经八路上增加一个基地人行出入口。

02-21地块:

(1)D1#配电房调整至23#楼底下,相应的垃圾收集房位置调整到10#楼南侧。

(3)10#楼一层配电房由原来半地下室调整到一层,层数由4层调整为3层,10#楼规划高度由22m调整为21.1m。

(4)22#、23#楼规划高度由16.45m调整为10.95m。

(5)27#、28#楼,规划高度由12.1m调整为10.8m。

二、外立面调整

02-15地块:

(1)优化3#楼酒店南、北侧立面铝板线条尺寸,客房正中部分竖向铝板线条宽度由600mm调整为120mm,酒店山墙侧外立面风格维持原样,使整体风格简洁挺拔,更显现代。

(2)3#楼南侧增加“万达广场”LOGO,3#楼东侧原“万达广场”LOGO调整为“万达锦华酒店”LOGO。

三、建筑平面调整

02-15地块:

(1)3#楼宾馆层数由原来18F调整到20F,其中1~5F及设备层层高不变,6、7F每层层高由原4.99 m调整为3.6 m,8~18F每层层高由原4.0 m调整为3.6 m,19、20F每层层高为4.2 m。

(2)3#楼设备层由原7F-8F之间调整到5F-6F之间,6F、7F餐饮性质调整为宾馆,餐饮功能调整至19F、20F,17F、18F宾馆性质调整为办公。

(3)3#楼一层增加宾馆通往大商业的门,二层由棋牌室、健身房调整为宴会厅大堂,三层由会议室、多功能厅调整为宴会厅。四层由多功能厅、员工餐厅调整为宴会厅。

(4)2#楼一层、二层外环楼梯、楼梯通道及管井优化。并对2#、4#~7#楼1-2层的商铺和办公用房内部空间增加分隔,由大开间调整为小开间。

(5)1#楼5层对商业办公与物业用房进行功能区分。

02-16地块:

(1)S1#楼物业用房布局调整。

(2)地下室设备用房优化,机动车停车位由原427辆调整为424辆。

(3)14#、15#楼一层消控室,开闭所,办公及物业用房位置调整。

02-21地块:

(1)S1#楼物业用房布局调整。

(2)10#楼层数由4层调整为3层,1F商业层高为7.15m,2F办公层高为6.95m,3F办公层高为6.3m。

(3)22#、23#楼层数由4层调整为2层,其中1F商业层高7.1m,2F办公层高3.5m。

(4)27#、28#楼,其中1F商业层高由原4.75m调整为4.15m,2F办公层高由原3.5m调整为3.3m,3F办公层高由原3.5m调整为3.0m;27#、28#楼二至三层户内增加室内楼梯;28#楼一层中间套由办公功能调整为商业功能。

(5)10#、21#、22#、23#/核心筒调整,D1#配电房位置调整,地下室设备用房优化,地下室作相应修改,机动车停车位由623辆调整为621辆。

四、经济指标调整

物业用房由原1745.83㎡调整为 1315.52㎡,调整后的指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其中各地块物业用房面积调整如下:

(1)02-15地块物业用房由原589.62㎡调整为293㎡;

(2)02-16地块物业用房由原461.61㎡调整为576.38㎡;

(3)取消02-17地块物业用房;

(4)02-21地块物业用房由原115.84㎡调整为113.7㎡。

商业面积由原82129.04㎡调整后为82105.49㎡;办公面积由原*.81㎡调整为*.93㎡;仓储物流面积由原74538.4㎡调整后为74373.4㎡。

调整后各项经济指标满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出让条件(瑞规条字〔2019〕13号)约定。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7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建设规划科( (略) 万松东路146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5日

瑞资规示〔2023〕72号关于瑞安市江南小镇跨境电商产业链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doc关于瑞安市江南小镇跨境电商产业链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doc公示02-效果图对比.pdf公示01-总图调整前后对比.pdf*-江南小镇方案报批修改(要件下册).zip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