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对新源县分局受理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1500吨玉米制种果穗烘干房及脱粒精选流水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对新源县分局受理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1500吨玉米制种果穗烘干房及脱粒精选流水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30日。
项目名称: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1500吨玉米制种果穗烘干房及脱粒精选流水线项目
建设地点:新源县别斯托别乡铁勒哈拉村
地理坐标:(83度22分41.898秒,43度26分44.706秒)
建设单位: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
环评机构:贵州伽驰泰景 (略)
环评报告: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1500吨玉米制种果穗烘干房及脱粒精选流水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源县别斯托别乡铁勒哈拉村,(83度22分41.898秒,43度26分44.706秒),本项目占地面积17亩(约合11333.9m2),项目区内建设玉米烘干车间1座、锅炉房1间,生产区总占地面积约1500m2;库房2间,占地面积4000m2;厂区内其余空地硬化,作为晾晒场地。本项目玉米烘干车间建筑面积1260m2,建筑高度8m,上方设置防雨棚高2m,玉米烘干车间总高度约10m;设置玉米制种果穗烘干房及脱粒精选流水线1条、生物质热风炉1座及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年烘干、加工玉米种子12000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9%。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及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级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2)做好施工规划,尽可能减少裸露地面面积及缩短其裸露时间;(3)尽可能减少土石方挖填和堆放量,定期对堆放土石方洒水,以保持其表面湿润;
(4)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百分之百硬化;(5)限制来往、进出施工场地车辆的车速和行车路线,定期洒水和清扫以保持路面潮湿和清洁;(6)施工结束后立即对裸露地面进行平整绿化。(7)合理安排工期,从而缩短施工期的环境影响。(8)对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对施工现场实施适时适量的洒水,做到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特别是在大风及车辆频繁地段应增加洒水次数,以地面不起尘为准。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1)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排水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环境;
(2)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3)不得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清洗污水应根据废水性质进行隔渣、隔油和沉淀处理,用于道路的洒水降尘;(4)施工生活区依托建设单位其他厂区的生活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不得随地倾倒,以防污染当地水质,应统一收集后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应合理布设总体施工顺序,在项目区场界设置噪声围挡,有利于噪声衰减。(2)施工单位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4∶00~16∶00、24∶00~8∶00施工和进行其他相关作业。若要夜间施工时必须到当地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还需与周边提前做好告知协调工作,避免产生纠纷。(3)项目施工作业阶段噪声影响最严重的时期是结构浇筑阶段,建设方应抓住主要问题,对结构浇筑阶段的噪声问题进行重点防治,通过合理安排浇筑阶段工期和施工部位的安排,尽量减少该阶段对噪声敏感目标的影响。(4)施工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5)场外运输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车辆经过住宅等敏感点时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6)提高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负责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学习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明确认识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将可回收的废品进行分类收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外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2)施工建筑固废,应设专门场地堆存,定期及时外运处理,运输时做好防扬散,防洒漏工作,避免固废影响环境;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不允许随地乱抛,影响环境卫生,或混入建筑垃圾;生活垃 (略)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4)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存时间不宜超过24h,应与相关部门协调好,做到日产日清。
通讯地址:新源县卡普河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9-*(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30日。
项目名称: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1500吨玉米制种果穗烘干房及脱粒精选流水线项目
建设地点:新源县别斯托别乡铁勒哈拉村
地理坐标:(83度22分41.898秒,43度26分44.706秒)
建设单位: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
环评机构:贵州伽驰泰景 (略)
环评报告: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1500吨玉米制种果穗烘干房及脱粒精选流水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源县别斯托别乡铁勒哈拉村,(83度22分41.898秒,43度26分44.706秒),本项目占地面积17亩(约合11333.9m2),项目区内建设玉米烘干车间1座、锅炉房1间,生产区总占地面积约1500m2;库房2间,占地面积4000m2;厂区内其余空地硬化,作为晾晒场地。本项目玉米烘干车间建筑面积1260m2,建筑高度8m,上方设置防雨棚高2m,玉米烘干车间总高度约10m;设置玉米制种果穗烘干房及脱粒精选流水线1条、生物质热风炉1座及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年烘干、加工玉米种子12000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9%。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及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级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2)做好施工规划,尽可能减少裸露地面面积及缩短其裸露时间;(3)尽可能减少土石方挖填和堆放量,定期对堆放土石方洒水,以保持其表面湿润;
(4)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百分之百硬化;(5)限制来往、进出施工场地车辆的车速和行车路线,定期洒水和清扫以保持路面潮湿和清洁;(6)施工结束后立即对裸露地面进行平整绿化。(7)合理安排工期,从而缩短施工期的环境影响。(8)对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对施工现场实施适时适量的洒水,做到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特别是在大风及车辆频繁地段应增加洒水次数,以地面不起尘为准。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1)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排水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环境;
(2)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3)不得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清洗污水应根据废水性质进行隔渣、隔油和沉淀处理,用于道路的洒水降尘;(4)施工生活区依托建设单位其他厂区的生活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不得随地倾倒,以防污染当地水质,应统一收集后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应合理布设总体施工顺序,在项目区场界设置噪声围挡,有利于噪声衰减。(2)施工单位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4∶00~16∶00、24∶00~8∶00施工和进行其他相关作业。若要夜间施工时必须到当地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还需与周边提前做好告知协调工作,避免产生纠纷。(3)项目施工作业阶段噪声影响最严重的时期是结构浇筑阶段,建设方应抓住主要问题,对结构浇筑阶段的噪声问题进行重点防治,通过合理安排浇筑阶段工期和施工部位的安排,尽量减少该阶段对噪声敏感目标的影响。(4)施工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5)场外运输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车辆经过住宅等敏感点时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6)提高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负责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学习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明确认识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将可回收的废品进行分类收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外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2)施工建筑固废,应设专门场地堆存,定期及时外运处理,运输时做好防扬散,防洒漏工作,避免固废影响环境;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不允许随地乱抛,影响环境卫生,或混入建筑垃圾;生活垃 (略)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4)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存时间不宜超过24h,应与相关部门协调好,做到日产日清。
通讯地址:新源县卡普河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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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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