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微山县卫生健康局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略) (略)
地理位置: (略) 微山县
说明:
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标准化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水规字[2019]5号)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微山县卫生健康局于2023年8月16日主持召开了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与验收的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台儿庄区经济开发区,广进路西侧,台北路北侧。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用地面积1.3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建设1栋1F门诊医技楼, (略) 楼,1栋2F后勤及办公用房,1座1F柴油发电站、配电室,同时进行道路、消防、给排水、电气、绿化等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为0.71万m3(含表土剥离0.20万m3),填方总量为0.71万m3(含表土回覆0.20万m3),无余(弃)方、无借方。
本项目于2021年4月动工,2023年8月完工,总工期29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1年7月21日下发了《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微审批字[2021]109号)。批复内容如下: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3hm2,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
2、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共2个防治分区。提出了分区防治措施布局,项目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其中主体工程区表土剥离0.15万m3,表土回覆0.20万m3,土地整治0.34hm2,排水工程520m,植草砖工程252m2;栽植乔木100株,栽植灌木400株,撒播植草0.34hm2,穴播植草0.01hm2;临时覆盖4000m2,临时排水沟400m,编织袋堆土拦挡53.75m3;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剥离0.05万m3,土地整治0.16hm2,植草砖工程810m2,栽植乔木130株,栽植灌木520株,撒播种草0.16hm2,穴播植草0.04hm2,彩钢板拦挡980m2,临时覆盖1000m2,临时沉沙池1座,车辆冲洗池1座。
3、批复的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66.17万元, (略) 财政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税[2020]17号)中第二章第十一条(一)项:建设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 (略) 、 (略) 等公益性非营利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见附件一。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略) 建 (略) 承担了本项目的主体工程设计工作(含水土保持工程),在主体工程施工图中对于水土保持部分进行了专章设计。山东 (略) 按照主体工程施工图进行了具体施工(含水土保持工程)。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本项目面积较小,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该项目可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23年8月,微山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施验收工作,通过现场核查,召开专题会议,收集并查阅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资料,在水土保持措施、效果及其工作程序满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后,于2023年8月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并提交了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经过查阅施工期间的监理日志及走访周围群众,本项目建设期没有发生较大的水土流失事件。
根据现场验收,本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资料齐备,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完善,防治效果明显,满足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外观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较好地发挥了水土保持功能,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目标值,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基本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具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见附件二),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项目运行管理维护单位应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区域的植被补植、养护等水土保持管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项目: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微山县卫生健康局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略) (略)
地理位置: (略) 微山县
说明:
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标准化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水规字[2019]5号)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微山县卫生健康局于2023年8月16日主持召开了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与验收的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台儿庄区经济开发区,广进路西侧,台北路北侧。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用地面积1.3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建设1栋1F门诊医技楼, (略) 楼,1栋2F后勤及办公用房,1座1F柴油发电站、配电室,同时进行道路、消防、给排水、电气、绿化等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为0.71万m3(含表土剥离0.20万m3),填方总量为0.71万m3(含表土回覆0.20万m3),无余(弃)方、无借方。
本项目于2021年4月动工,2023年8月完工,总工期29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1年7月21日下发了《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微审批字[2021]109号)。批复内容如下: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3hm2,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
2、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共2个防治分区。提出了分区防治措施布局,项目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其中主体工程区表土剥离0.15万m3,表土回覆0.20万m3,土地整治0.34hm2,排水工程520m,植草砖工程252m2;栽植乔木100株,栽植灌木400株,撒播植草0.34hm2,穴播植草0.01hm2;临时覆盖4000m2,临时排水沟400m,编织袋堆土拦挡53.75m3;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剥离0.05万m3,土地整治0.16hm2,植草砖工程810m2,栽植乔木130株,栽植灌木520株,撒播种草0.16hm2,穴播植草0.04hm2,彩钢板拦挡980m2,临时覆盖1000m2,临时沉沙池1座,车辆冲洗池1座。
3、批复的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66.17万元, (略) 财政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税[2020]17号)中第二章第十一条(一)项:建设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 (略) 、 (略) 等公益性非营利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见附件一。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略) 建 (略) 承担了本项目的主体工程设计工作(含水土保持工程),在主体工程施工图中对于水土保持部分进行了专章设计。山东 (略) 按照主体工程施工图进行了具体施工(含水土保持工程)。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本项目面积较小,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该项目可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23年8月,微山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施验收工作,通过现场核查,召开专题会议,收集并查阅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资料,在水土保持措施、效果及其工作程序满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后,于2023年8月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并提交了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经过查阅施工期间的监理日志及走访周围群众,本项目建设期没有发生较大的水土流失事件。
根据现场验收,本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资料齐备,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完善,防治效果明显,满足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外观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较好地发挥了水土保持功能,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目标值,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基本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具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见附件二),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项目运行管理维护单位应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区域的植被补植、养护等水土保持管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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