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峰学园-中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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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峰学园-中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北峰学园-中学项 (略) (略) 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及招联社区,项目按初中部36班级1800人、高中部36班级1800人的办学规模建设,总用地面积70665.05m2,总建筑面积*.0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地上7层综合教学楼、1 栋地上 1 层变配电室1、1栋地上5层艺术楼、1 栋地上 5 层中学(初中)教学楼、1栋地上3层体育馆、1栋地上2层礼堂/社团活动中心、1栋地上3层图书馆、1栋地上5层中学(高中)教学楼、1栋地上1层变配电室2、1栋地上1层食堂、1栋地上6层学生宿舍、1栋地上14层教师宿舍、地库及设备、游泳馆、食堂、主席台、运动场,以及绿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北峰学园-中 (略) (略) 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及招联社区,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北峰学园-中学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若想进一步了解项目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报告表全文。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略) 的了解情况;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建设项目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6)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提交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环评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北峰学园-中学项 (略) (略) 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及招联社区,项目按初中部36班级1800人、高中部36班级1800人的办学规模建设,总用地面积70665.05m2,总建筑面积*.0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地上7层综合教学楼、1 栋地上 1 层变配电室1、1栋地上5层艺术楼、1 栋地上 5 层中学(初中)教学楼、1栋地上3层体育馆、1栋地上2层礼堂/社团活动中心、1栋地上3层图书馆、1栋地上5层中学(高中)教学楼、1栋地上1层变配电室2、1栋地上1层食堂、1栋地上6层学生宿舍、1栋地上14层教师宿舍、地库及设备、游泳馆、食堂、主席台、运动场,以及绿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北峰学园-中 (略) (略) 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及招联社区,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北峰学园-中学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若想进一步了解项目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报告表全文。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略) 的了解情况;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建设项目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6)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提交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环评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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