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处综合服务楼设计方案调整”公示公告
“安庆市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处综合服务楼设计方案调整”公示公告
(略) 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处综合服务 (略) (略) 大观区安庆陵园,腈北路以北,茅清路以西,勇进路以南,规划用地面积5208.04㎡,建筑面积5998.79㎡。原规划方案于2020年8月获批,批复时间较早。现根据综合服务楼实际使用需求及建设要求,需将规划方案内容进行部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有:
1、项目所处位置供水压力不足,无法满足消防给水需求,新增消防泵房及消防蓄水池。2、原方案中建筑物色彩、外饰材料未明确,现明确外饰材料为芝麻白色干挂石材,内部天井材料为芝麻白色真石漆。3、为满足综合服务楼室内通风及采光需求,需将背立面造型进行调整及扩大侧立面开窗面积。4、为了使综合服务楼的功能分区更加明确化,需对建筑房间内部分隔进行调整。5、 (略) (略) 测量结果发现,原方案中综合服务楼入口处前广场的高程(从56.90m下降到52.00m)与现实际建设高程不符,现需将前广场的高程调整为从56.36m下降到54.55m,调整整体台阶长度,取消入口处的缓冲区。6、调整后指标对比情况。调整后服务楼建筑面积6319.27㎡(增加地下建筑面积320.4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98.79㎡,地下建筑面积320.48㎡(地下泵房建筑面积217.56㎡,室外地下水池建筑面积102.92㎡),调整后计容建筑面积不变,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不变,容积率不变,建筑密度不变。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 (略) 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处综合服务楼设计方案调整》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 (略) 资规局网站“规划公示”栏公示
在项目现场张贴展板、设置公示意见箱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 17 日至2023年 8月28 日。
联系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观区分局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集贤北路311-1号
2023年8月17日
(略) 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处综合服务 (略) (略) 大观区安庆陵园,腈北路以北,茅清路以西,勇进路以南,规划用地面积5208.04㎡,建筑面积5998.79㎡。原规划方案于2020年8月获批,批复时间较早。现根据综合服务楼实际使用需求及建设要求,需将规划方案内容进行部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有:
1、项目所处位置供水压力不足,无法满足消防给水需求,新增消防泵房及消防蓄水池。2、原方案中建筑物色彩、外饰材料未明确,现明确外饰材料为芝麻白色干挂石材,内部天井材料为芝麻白色真石漆。3、为满足综合服务楼室内通风及采光需求,需将背立面造型进行调整及扩大侧立面开窗面积。4、为了使综合服务楼的功能分区更加明确化,需对建筑房间内部分隔进行调整。5、 (略) (略) 测量结果发现,原方案中综合服务楼入口处前广场的高程(从56.90m下降到52.00m)与现实际建设高程不符,现需将前广场的高程调整为从56.36m下降到54.55m,调整整体台阶长度,取消入口处的缓冲区。6、调整后指标对比情况。调整后服务楼建筑面积6319.27㎡(增加地下建筑面积320.4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98.79㎡,地下建筑面积320.48㎡(地下泵房建筑面积217.56㎡,室外地下水池建筑面积102.92㎡),调整后计容建筑面积不变,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不变,容积率不变,建筑密度不变。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 (略) 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处综合服务楼设计方案调整》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 (略) 资规局网站“规划公示”栏公示
在项目现场张贴展板、设置公示意见箱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 17 日至2023年 8月28 日。
联系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观区分局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集贤北路311-1号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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