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胺纤维骨架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胺纤维骨架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高性能聚酰胺纤维骨架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江路南侧、淇奥路东侧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鹤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江路南侧、淇奥路东侧,生产工艺:1、工业丝工艺:原料、投料、筛分、干燥、螺杆挤压纺丝、丝束冷却、集束上油、浸油箱油浴牵伸、蒸汽加油牵伸、卷绕、包装。2、帘子布工艺:原丝、直捻、织布、白坯布、浸胶烘干牵伸、冷却、卷绕、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巴马格口设备、纺丝组件、失重式母粒添加设备、筒子车、油剂调配系统、废丝箱、自动落筒打包系统、大型烧却炉、卧式烧却炉、盐浴炉、超声波清洗机、定制捻线机、压力机、刮刀研磨机、浸胶机、浸胶返巻机、浸胶缝纫机、直捻机、落筒机、倒筒机、拉丝机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前纺废气、后纺废气经4套高效油烟净化器+2套喷淋塔+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6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浸胶烘干废气引入1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6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生产废水经厂区综合污水站处理后排入鹤淇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浸胶槽清洗废水经“压滤+陶瓷膜过滤”预处理后排入厂区综合污水站;软水制备废水经厂区 (略) 政管网。 3、噪声 主要来自螺杆挤压机、纺丝箱体、卷绕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加工时的噪音。所有设备置于室内,经基础减振、消音、车间墙壁隔音等措施控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筛选废料、废丝、低聚物、废弃包装物、纺丝组件清洗废胶块、废布、复合式冷风机组过滤滤网分类暂存后外售;员工生活垃圾在厂区内统一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处理;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部门处置;制氮分子筛、钯碳纤维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胶皮、胶类沾染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酸、栅渣和气浮渣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盐浴废盐暂存于危废间,对其浸出毒性进行监测分析,根据监测结果性质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行政服务股 | 受理地点: | 淇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8月4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高性能聚酰胺纤维骨架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江路南侧、淇奥路东侧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鹤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江路南侧、淇奥路东侧,生产工艺:1、工业丝工艺:原料、投料、筛分、干燥、螺杆挤压纺丝、丝束冷却、集束上油、浸油箱油浴牵伸、蒸汽加油牵伸、卷绕、包装。2、帘子布工艺:原丝、直捻、织布、白坯布、浸胶烘干牵伸、冷却、卷绕、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巴马格口设备、纺丝组件、失重式母粒添加设备、筒子车、油剂调配系统、废丝箱、自动落筒打包系统、大型烧却炉、卧式烧却炉、盐浴炉、超声波清洗机、定制捻线机、压力机、刮刀研磨机、浸胶机、浸胶返巻机、浸胶缝纫机、直捻机、落筒机、倒筒机、拉丝机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前纺废气、后纺废气经4套高效油烟净化器+2套喷淋塔+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6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浸胶烘干废气引入1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6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生产废水经厂区综合污水站处理后排入鹤淇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浸胶槽清洗废水经“压滤+陶瓷膜过滤”预处理后排入厂区综合污水站;软水制备废水经厂区 (略) 政管网。 3、噪声 主要来自螺杆挤压机、纺丝箱体、卷绕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加工时的噪音。所有设备置于室内,经基础减振、消音、车间墙壁隔音等措施控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筛选废料、废丝、低聚物、废弃包装物、纺丝组件清洗废胶块、废布、复合式冷风机组过滤滤网分类暂存后外售;员工生活垃圾在厂区内统一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处理;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部门处置;制氮分子筛、钯碳纤维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胶皮、胶类沾染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酸、栅渣和气浮渣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盐浴废盐暂存于危废间,对其浸出毒性进行监测分析,根据监测结果性质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行政服务股 | 受理地点: | 淇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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