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 (略) 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规划范围:规划范 (略) 白洋汽渡码头、南至宜昌长江大桥以下3km处,东至长江,西至太保湖村,总规划用地面积1588亩;
规划目标及内容:将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建设为以先进船舶制造为基础,以新能源船舶设计建造为重点,以电池、电机、电控“三电配套”和船舶设备配套、航运服务为延伸的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打造成为长江中游独具特色的内河绿色智能船舶制造基地;
产业定位:共布置4个区,其中一区和四区为绿色船舶制造板块,二区为先进船舶制造板块,三区为三电配套板块。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略) 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 (略) ;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7-*;
电子信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链接:
http://**_*.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规划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规划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张贴公告的形式,通过当地环保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向公众发布公告,本次网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项目相关信息以本次公示内容为准。
(略) 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3年8月25日
附: (略) 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环评报告书公参调查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 (略) 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规划范围:规划范 (略) 白洋汽渡码头、南至宜昌长江大桥以下3km处,东至长江,西至太保湖村,总规划用地面积1588亩;
规划目标及内容:将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建设为以先进船舶制造为基础,以新能源船舶设计建造为重点,以电池、电机、电控“三电配套”和船舶设备配套、航运服务为延伸的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打造成为长江中游独具特色的内河绿色智能船舶制造基地;
产业定位:共布置4个区,其中一区和四区为绿色船舶制造板块,二区为先进船舶制造板块,三区为三电配套板块。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略) 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 (略) ;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7-*;
电子信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链接:
http://**_*.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规划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规划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张贴公告的形式,通过当地环保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向公众发布公告,本次网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项目相关信息以本次公示内容为准。
(略) 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3年8月25日
附: (略) 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环评报告书公参调查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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