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永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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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市永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永力 (略) 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永力 (略)

环评单位:安徽知青 (略)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略) 永力 (略) (略) 淮南高新区智造园区卧园路南侧,计划投资2100万元在原有厂区内对已建的材料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新建一条碎石加工线(加工碎石及石粉)以及一条水稳生产线,水稳年产规模约20万吨。原有混凝土产能不变。该项目 (略) 谢家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的批复,审批号为:谢经信〔2023〕1号。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与清洗废水一起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现有化粪池处理,通过公司污水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淮南 (略) 八公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碎石生产线产生的给料、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稳线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项目各噪声设备车间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增加墙面厚度、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污染;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及废油桶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一)废气排放

运营期颗粒物(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二)废水排放

本项目外排废水排放浓度执行淮南 (略) 八公山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

(三)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如有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新标准制定实施等情况,按照要求执行新标准。

五、其他要求

(一)本审批意见仅是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意见,项目涉及的规划、安监、建设、土地等其他事项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若发现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可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请谢家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高新区智造园区做好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保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谢家集区平山 (略) 内前五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永力 (略) 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永力 (略)

环评单位:安徽知青 (略)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略) 永力 (略) (略) 淮南高新区智造园区卧园路南侧,计划投资2100万元在原有厂区内对已建的材料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新建一条碎石加工线(加工碎石及石粉)以及一条水稳生产线,水稳年产规模约20万吨。原有混凝土产能不变。该项目 (略) 谢家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的批复,审批号为:谢经信〔2023〕1号。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与清洗废水一起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现有化粪池处理,通过公司污水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淮南 (略) 八公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碎石生产线产生的给料、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稳线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项目各噪声设备车间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增加墙面厚度、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污染;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及废油桶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一)废气排放

运营期颗粒物(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二)废水排放

本项目外排废水排放浓度执行淮南 (略) 八公山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

(三)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如有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新标准制定实施等情况,按照要求执行新标准。

五、其他要求

(一)本审批意见仅是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意见,项目涉及的规划、安监、建设、土地等其他事项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若发现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可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请谢家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高新区智造园区做好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保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谢家集区平山 (略) 内前五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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