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3年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3年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2020年9月1日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现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注册地址:新 (略) 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生产地址: 新 (略) 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1处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面积:34㎡
法人代表: 吴小林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产生环节 | 物理特性 | 危险特性 | 防治措施 | 处置去向 |
1 | 实验室废液 | 900-047-49 | 教学、科研实验 | 液体 | 腐蚀性、毒性 | 按照危险废物管制度 进行分类收集、贮存, 远离火源,防渗漏, 严禁随意倾倒丢失, 委托由有资质的单 位处置 |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 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2 | 实验室废物 | 900-047-49 | 教学、科研实验 | 液体 | 易燃性、毒性 | ||
3 | 试剂空瓶 | 900-047-49 | 教学、科研实验 | 固体 | 腐蚀性、毒性 |
污染防治措施:
1、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处置,每年定期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年报。
2、危险废物转移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存档。
3、按照危险废物管制度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远离火源,防渗漏,严禁随意倾倒丢失。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2023年8月25日
2020年9月1日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现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注册地址:新 (略) 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生产地址: 新 (略) 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1处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面积:34㎡
法人代表: 吴小林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产生环节 | 物理特性 | 危险特性 | 防治措施 | 处置去向 |
1 | 实验室废液 | 900-047-49 | 教学、科研实验 | 液体 | 腐蚀性、毒性 | 按照危险废物管制度 进行分类收集、贮存, 远离火源,防渗漏, 严禁随意倾倒丢失, 委托由有资质的单 位处置 |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 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2 | 实验室废物 | 900-047-49 | 教学、科研实验 | 液体 | 易燃性、毒性 | ||
3 | 试剂空瓶 | 900-047-49 | 教学、科研实验 | 固体 | 腐蚀性、毒性 |
污染防治措施:
1、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处置,每年定期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年报。
2、危险废物转移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存档。
3、按照危险废物管制度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远离火源,防渗漏,严禁随意倾倒丢失。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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