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宝森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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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宝森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前公示
红河县宝森 (略) 2023-08-21 8人阅读
一、基本情况

红河县宝森 (略) 是一家主要从事报 (略) ,成立于2019年07月08日,公司 (略) 红河州,详细地址为: (略) 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勐甸村委会红塘子;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红河县宝森 (略) 的信用代码/税号为*MA6NY7Q41G,法人是杨鹏举,注册资本为5521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购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建材销售;土砂石开采及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及销售;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职工人数有30人,占地面积约30亩。

(略) 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促进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处理,将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现场及周边地区人员健康及环境安全,加强企业与政府应对衔接,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并按照《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了《红河县宝森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环境分险评估

为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及风险状况,预防、遏制并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红河县宝森 (略) 按照“以人为本”的宗旨,合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严格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行为,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控能力,全面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中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红河县宝森 (略)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中的基本要素、格式规范进行修编。按照环境风险评估准备、环境风险预判、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环境风险分析与报告修编四个步骤,评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三、应急资源调查

经现场调查与核实,公司环境应急物资、设施(备)与应急救援队*建设情况基本完备,以公司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基本上可以满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要求,但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应继续完善应急物资和应急队*建设,加强风险源的控制,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降低环境风险,以提高公司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救援抢险能力。

四、应急组织体系

红河县宝森 (略) 成立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设立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下设现场处理组、环境应急监测组、应急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抢修组和后续处置组,共六个应急救援小组。

五、应急响应

针对事件危害程度、 (略) 控制事态的能力,本公司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1、车间级:(Ⅲ级事件)

对生产影响较小,依靠生产线生产单元自身技术力量能够处理。如管道泄漏、厂内阀门故障等一般事件,对企业影响较小,未对周围企业和人员造成影响,通过企业安排的维修人员能够处理环境事件为车间级,在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循汇报原则。

2、公司级:(Ⅱ级事件)

发生本应急救援预案所指的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事件发生在厂区内部,并不对外界产生环境危害,影响生产较大的生产事件,大型的自然灾害或污染事件、 (略) 级。事件未涉及企业以外单位和人员,未超出本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3、涉及企业外环境级(Ⅰ级事件)

发生本应急救援预案所指的一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事件范围大,难以控制,事件涉及厂区以外单位和人员,需要撤离疏散非企业员工以外人员,事件 (略) 及周围人员安全,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事件排放物大量进入厂区外围环境,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环境污染事件。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报警,请求支援,并根据应急预案或外部的有关指示采取先期应急措施。

六、应急保障

明确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保障、应急物资保障、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救援医疗保障及其他保障,保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红河县宝森 (略) 能有效及时的采取相应措施,将事件危害降低到最小化。

七、应急培训和演练

根据公司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明确了培训的方法和内容,对员工在事故状态下的报警、疏散、自救互救等内容进行相关培训计划,并附有培训记录表式样。

根据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明确了演练组织、计划、演练范围和频次,详细的说明了演练的实施和记录方法。

八、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公司至少每三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3)应急管理组织与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应急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有关管理部门提出修订要求的;

(8)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九、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请垂询: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红河县宝森 (略)

联系人:杨鹏举 联系电话:*

十、公示期限

请您在以下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7日,共7日。

红河县宝森 (略)

2023年8月21日


红河县宝森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前公示
红河县宝森 (略) 2023-08-21 8人阅读
一、基本情况

红河县宝森 (略) 是一家主要从事报 (略) ,成立于2019年07月08日,公司 (略) 红河州,详细地址为: (略) 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勐甸村委会红塘子;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红河县宝森 (略) 的信用代码/税号为*MA6NY7Q41G,法人是杨鹏举,注册资本为5521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购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建材销售;土砂石开采及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及销售;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职工人数有30人,占地面积约30亩。

(略) 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促进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处理,将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现场及周边地区人员健康及环境安全,加强企业与政府应对衔接,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并按照《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了《红河县宝森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环境分险评估

为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及风险状况,预防、遏制并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红河县宝森 (略) 按照“以人为本”的宗旨,合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严格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行为,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控能力,全面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中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红河县宝森 (略)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中的基本要素、格式规范进行修编。按照环境风险评估准备、环境风险预判、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环境风险分析与报告修编四个步骤,评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三、应急资源调查

经现场调查与核实,公司环境应急物资、设施(备)与应急救援队*建设情况基本完备,以公司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基本上可以满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要求,但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应继续完善应急物资和应急队*建设,加强风险源的控制,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降低环境风险,以提高公司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救援抢险能力。

四、应急组织体系

红河县宝森 (略) 成立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设立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下设现场处理组、环境应急监测组、应急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抢修组和后续处置组,共六个应急救援小组。

五、应急响应

针对事件危害程度、 (略) 控制事态的能力,本公司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1、车间级:(Ⅲ级事件)

对生产影响较小,依靠生产线生产单元自身技术力量能够处理。如管道泄漏、厂内阀门故障等一般事件,对企业影响较小,未对周围企业和人员造成影响,通过企业安排的维修人员能够处理环境事件为车间级,在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循汇报原则。

2、公司级:(Ⅱ级事件)

发生本应急救援预案所指的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事件发生在厂区内部,并不对外界产生环境危害,影响生产较大的生产事件,大型的自然灾害或污染事件、 (略) 级。事件未涉及企业以外单位和人员,未超出本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3、涉及企业外环境级(Ⅰ级事件)

发生本应急救援预案所指的一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事件范围大,难以控制,事件涉及厂区以外单位和人员,需要撤离疏散非企业员工以外人员,事件 (略) 及周围人员安全,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事件排放物大量进入厂区外围环境,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环境污染事件。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报警,请求支援,并根据应急预案或外部的有关指示采取先期应急措施。

六、应急保障

明确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保障、应急物资保障、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救援医疗保障及其他保障,保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红河县宝森 (略) 能有效及时的采取相应措施,将事件危害降低到最小化。

七、应急培训和演练

根据公司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明确了培训的方法和内容,对员工在事故状态下的报警、疏散、自救互救等内容进行相关培训计划,并附有培训记录表式样。

根据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明确了演练组织、计划、演练范围和频次,详细的说明了演练的实施和记录方法。

八、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公司至少每三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3)应急管理组织与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应急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有关管理部门提出修订要求的;

(8)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九、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请垂询: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红河县宝森 (略)

联系人:杨鹏举 联系电话:*

十、公示期限

请您在以下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7日,共7日。

红河县宝森 (略)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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