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龙仁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当雄县龙仁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为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格达乡央热村、*多村、格达村和羊易村 (略) 内,共4处地块,总面积1070.52m2,场地责任单位为西藏当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单位为格达乡央热村、*多村、格达村和羊易村各村村委会,拟建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央热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6′20.967″,N29°55′34.633″,面积约259.44m2;*多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18′57.227″,N29°58′52.916″,面积约259.44m2;格达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1′55.117″,N29°53′28.985″,面积约259.44m2;羊易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3′55.377″,N29°43′32.449″,面积约292.2m2。根据现场踏勘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各村拟建设用地历史为村委会空闲地、其他草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及裸岩石砾地。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相邻地块为道路及居民区,本次主要对居民区生活进行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各地块周边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周边草地施肥,未直接外排流入调查地块,不会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因此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本场地内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A1行政办公用地开发利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为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格达乡央热村、*多村、格达村和羊易村 (略) 内,共4处地块,总面积1070.52m2,场地责任单位为西藏当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单位为格达乡央热村、*多村、格达村和羊易村各村村委会,拟建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央热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6′20.967″,N29°55′34.633″,面积约259.44m2;*多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18′57.227″,N29°58′52.916″,面积约259.44m2;格达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1′55.117″,N29°53′28.985″,面积约259.44m2;羊易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3′55.377″,N29°43′32.449″,面积约292.2m2。根据现场踏勘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各村拟建设用地历史为村委会空闲地、其他草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及裸岩石砾地。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相邻地块为道路及居民区,本次主要对居民区生活进行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各地块周边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周边草地施肥,未直接外排流入调查地块,不会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因此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本场地内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A1行政办公用地开发利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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