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119。 投诉人反映:盘龙区金辰街道天怡峰景小区内 (略) ,没有环评手续,没有经过小区居民同意,医疗废水通过小区管网排放。 |
核实情况 | 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盘龙区金辰街道天怡峰景小区内 (略) ”问题不属实。 经查询区卫健局“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管理版)”,天怡峰景花园小区内共许可及备案登记医疗机构3家(口腔诊所1家、综合门诊部1家、小区诊所1家), (略) 类型。5栋1楼为康养中心,不属于医疗机构。与投诉人反映情况不一致。 2.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没有环评手续”问题不属实。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十九项108规定,医院、基层医疗服务等医疗 (略) 床位20张以下的,不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只需自行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经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查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门诊部、口腔诊所及小区诊所3家医疗机构已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分别为:*121,*123,*157。 (略) ,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涉及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对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及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办理指南中申请材料的要求,以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诊所申请备案应具备的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环评手续不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及诊所备案材料的要件,不列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及诊所备案申请材料。 3.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没有经过小区居民同意”问题属实。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对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及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办理指南中申请材料的要求,以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诊所申请备案应具备的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小区业主的征求意见不作为综合门诊部申请执业登记及诊所备案材料的要件,不列入综合门诊部执业登记及诊所备案申请材料。 4.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医疗废水通过小区管网排放”的问题属实。 综合门诊部医疗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口腔诊所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地下室积水井,后抽排进入污水管网;小区诊所未开展口腔相关诊疗,无医疗废水产生。 5.小区负一层1栋与2栋之间的地下车位建设X光室,无建设审批手续。 |
办理情况 | 1.“综合门诊部将生活污水私自接入外墙雨水立管”的问题。 整改措施: 要求综合门诊部对外挂的管网进行整改,禁止污水排放。 2.“口腔诊所产生的废水经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地下室积水井,后抽排进入污水管网,不符合雨污分流要求”问题。 整改措施: (1)责令口腔诊所暂停排放污水,改造污水排放设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同时督促口腔诊所严格按要求将医疗废水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严禁将医疗废水排入地下积水井。逾期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依规处理。 (2)由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样进行检测,不符合标准的,依法依规处理。 3.“天怡峰景小区内商业裙楼的《排水许可证》已到期,未申请延期”的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令 (略) 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4.“小区诊所未配置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安装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未安装之前不得投入使用。 5.“小区负一层1栋与2栋之间的地下车位建设X光室,无建设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措施: 由区城管局向云南 (略)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2023年8月15日自行拆除。如逾期未拆除, (略) 管理局将依法对其违法建筑立案查处。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q.com。联系人电话:0871-* |
公示单位: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119。 投诉人反映:盘龙区金辰街道天怡峰景小区内 (略) ,没有环评手续,没有经过小区居民同意,医疗废水通过小区管网排放。 |
核实情况 | 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盘龙区金辰街道天怡峰景小区内 (略) ”问题不属实。 经查询区卫健局“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管理版)”,天怡峰景花园小区内共许可及备案登记医疗机构3家(口腔诊所1家、综合门诊部1家、小区诊所1家), (略) 类型。5栋1楼为康养中心,不属于医疗机构。与投诉人反映情况不一致。 2.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没有环评手续”问题不属实。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十九项108规定,医院、基层医疗服务等医疗 (略) 床位20张以下的,不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只需自行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经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查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门诊部、口腔诊所及小区诊所3家医疗机构已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分别为:*121,*123,*157。 (略) ,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涉及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对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及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办理指南中申请材料的要求,以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诊所申请备案应具备的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环评手续不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及诊所备案材料的要件,不列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及诊所备案申请材料。 3.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没有经过小区居民同意”问题属实。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对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及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办理指南中申请材料的要求,以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诊所申请备案应具备的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小区业主的征求意见不作为综合门诊部申请执业登记及诊所备案材料的要件,不列入综合门诊部执业登记及诊所备案申请材料。 4.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医疗废水通过小区管网排放”的问题属实。 综合门诊部医疗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口腔诊所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地下室积水井,后抽排进入污水管网;小区诊所未开展口腔相关诊疗,无医疗废水产生。 5.小区负一层1栋与2栋之间的地下车位建设X光室,无建设审批手续。 |
办理情况 | 1.“综合门诊部将生活污水私自接入外墙雨水立管”的问题。 整改措施: 要求综合门诊部对外挂的管网进行整改,禁止污水排放。 2.“口腔诊所产生的废水经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地下室积水井,后抽排进入污水管网,不符合雨污分流要求”问题。 整改措施: (1)责令口腔诊所暂停排放污水,改造污水排放设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同时督促口腔诊所严格按要求将医疗废水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严禁将医疗废水排入地下积水井。逾期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依规处理。 (2)由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样进行检测,不符合标准的,依法依规处理。 3.“天怡峰景小区内商业裙楼的《排水许可证》已到期,未申请延期”的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令 (略) 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4.“小区诊所未配置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安装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未安装之前不得投入使用。 5.“小区负一层1栋与2栋之间的地下车位建设X光室,无建设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措施: 由区城管局向云南 (略)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2023年8月15日自行拆除。如逾期未拆除, (略) 管理局将依法对其违法建筑立案查处。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q.com。联系人电话:0871-*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