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昊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废盐酸及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霸州市昊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废盐酸及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霸州市昊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废盐酸及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昊达 (略) 废盐酸及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昊达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继越
联系电话:*昊达验收正文.pdf专家意见.pdf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霸州市昊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废盐酸及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昊达 (略) 废盐酸及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昊达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继越
联系电话:*昊达验收正文.pdf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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