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拜泉县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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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拜泉县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遴选公告

一、遴选单位

名 称:拜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

联系人:李哲

联系方式:0452-*

二、遴选名称

拜泉县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作业实施主体遴选

三、实施地点:拜泉县境内

四、作业规模:拜泉县147.51万亩玉米大豆喷施作业。

五、补贴标准:喷施作业面积147.51万亩,每亩补贴10元,共计1475.1万元。

六、作业内容

玉米喷施作业技术:对正常生长的地块施用磷酸二氢钾等生长调节剂补充营养;对局部受灾地块、长势较弱地块,在亩施用磷酸二氢钾等生长调节剂基础上,可有针对性混配少量速效氮肥;对发生病害地块,施用广谱兼防病有增产效果的杀菌剂。

大豆喷施作业技术:对正常生长的地块施用磷酸二氢钾、等叶面喷施全株;对局部受灾地块、长势较弱地块,在亩喷施磷酸二氢钾等基础上,加入氨基寡糖等营养物质或免疫诱抗剂;对发生病害地块,重点防治大豆霜霉病、灰斑病、菌核病等病害,兼顾蚜虫、红蜘蛛等虫害。

七、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含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项目)、开户许可证,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电子PDF版(营业执照法人必须与经营许可证法人是同一人)。

2.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含有空中喷洒(撤)项目),报名时携带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电子PDF版。

3.参选组织植保无人机不少于45台,确保日作业面积不少于10万亩。或大型植保直升机、固定翼飞机不能少于7台架,努力增加日作业面积。

4.报名时需提供飞机编号及所配备飞机数量的无人机驾驶员的飞行执照、提供民航局实名登记信息,确保无人机驾驶员持证上岗。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同时上报同一飞机编号或无人机驾驶员的飞行执照的由飞机所有人、无人机驾驶员确认只能归属一个主体,如不能确定将则该飞机及操作手无效。

5.如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

一是报名提供的资质及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二是在以往飞防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或弄虚作假的。

三是参加遴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三年内有征信问题的。

八、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27日(每日17时前)

九、报名地点: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农业农村局811室

十、资格审查:2023年8月27日晚18时后开始,由相关部门或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综合条件最后确定实施主体。

十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31日下午17时止,公示期间结束不在受理。

十二、组织实施

一是公示结束后,遴选成功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实施“一喷多促”的乡镇所在村、合作社签订合同。

二是公示结束后,遴选成功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于2023年9月1日开始实施作业,2023年9月10日完成喷施作业任务,如遇特殊天气最晚2023年9月15日完成喷施任务。

三是公示结束后,遴选成功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如无人机作业的必须将肥料或肥料及药剂由乡村现场确认,大型植保直升机、固定翼飞机肥料或肥料及药剂在起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是2023年9月1日开始作业,对主动弃权、3日内未开始实施作业或在剩余时间不能完成作业面积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取消作业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所实施的面积由遴选成功的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实施。

五是下步具体工作待遴选后由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安排和落实。

本遴选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拜泉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一、遴选单位

名 称:拜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

联系人:李哲

联系方式:0452-*

二、遴选名称

拜泉县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作业实施主体遴选

三、实施地点:拜泉县境内

四、作业规模:拜泉县147.51万亩玉米大豆喷施作业。

五、补贴标准:喷施作业面积147.51万亩,每亩补贴10元,共计1475.1万元。

六、作业内容

玉米喷施作业技术:对正常生长的地块施用磷酸二氢钾等生长调节剂补充营养;对局部受灾地块、长势较弱地块,在亩施用磷酸二氢钾等生长调节剂基础上,可有针对性混配少量速效氮肥;对发生病害地块,施用广谱兼防病有增产效果的杀菌剂。

大豆喷施作业技术:对正常生长的地块施用磷酸二氢钾、等叶面喷施全株;对局部受灾地块、长势较弱地块,在亩喷施磷酸二氢钾等基础上,加入氨基寡糖等营养物质或免疫诱抗剂;对发生病害地块,重点防治大豆霜霉病、灰斑病、菌核病等病害,兼顾蚜虫、红蜘蛛等虫害。

七、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含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项目)、开户许可证,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电子PDF版(营业执照法人必须与经营许可证法人是同一人)。

2.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含有空中喷洒(撤)项目),报名时携带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电子PDF版。

3.参选组织植保无人机不少于45台,确保日作业面积不少于10万亩。或大型植保直升机、固定翼飞机不能少于7台架,努力增加日作业面积。

4.报名时需提供飞机编号及所配备飞机数量的无人机驾驶员的飞行执照、提供民航局实名登记信息,确保无人机驾驶员持证上岗。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同时上报同一飞机编号或无人机驾驶员的飞行执照的由飞机所有人、无人机驾驶员确认只能归属一个主体,如不能确定将则该飞机及操作手无效。

5.如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

一是报名提供的资质及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二是在以往飞防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或弄虚作假的。

三是参加遴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三年内有征信问题的。

八、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27日(每日17时前)

九、报名地点: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农业农村局811室

十、资格审查:2023年8月27日晚18时后开始,由相关部门或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综合条件最后确定实施主体。

十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31日下午17时止,公示期间结束不在受理。

十二、组织实施

一是公示结束后,遴选成功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实施“一喷多促”的乡镇所在村、合作社签订合同。

二是公示结束后,遴选成功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于2023年9月1日开始实施作业,2023年9月10日完成喷施作业任务,如遇特殊天气最晚2023年9月15日完成喷施任务。

三是公示结束后,遴选成功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如无人机作业的必须将肥料或肥料及药剂由乡村现场确认,大型植保直升机、固定翼飞机肥料或肥料及药剂在起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是2023年9月1日开始作业,对主动弃权、3日内未开始实施作业或在剩余时间不能完成作业面积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取消作业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所实施的面积由遴选成功的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实施。

五是下步具体工作待遴选后由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安排和落实。

本遴选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拜泉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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