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米西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昆山米西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昆山米 (略)
1、说明
(略) 受昆山米 (略) 委托完成了对“昆山米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昆山米 (略) 和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昆山米 (略) 和 (略) 将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昆山米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昆山米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昆山米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花桥镇新生路355号1号楼2楼
(3)项目所属行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4)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成后预计可年产塑料制品2000万套。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米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总
联系地址: (略) 花桥镇新生路355号1号楼2楼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总
地址: (略) 花桥镇沿沪大道国际华城1号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发布单位:昆山米 (略)
1、说明
(略) 受昆山米 (略) 委托完成了对“昆山米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昆山米 (略) 和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昆山米 (略) 和 (略) 将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昆山米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昆山米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昆山米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花桥镇新生路355号1号楼2楼
(3)项目所属行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4)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成后预计可年产塑料制品2000万套。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米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总
联系地址: (略) 花桥镇新生路355号1号楼2楼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总
地址: (略) 花桥镇沿沪大道国际华城1号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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