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6-*

地址: (略) 榆林路408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

本项目全线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境内,路线起点K0+000在香格里拉镇与G227线平交,路线终点K57+245止于川滇界处,与G664线云南段(现香稻路)顺接,线路全长57.311km(断链长66.54m)。路线起点地理坐标28°33′49.35″N,100°20′50.19″E,路线终点地理坐标28°15′3.77″N,100°10′47.63″E。

甘孜州交通和城乡 (略)

四川 (略)

推荐方案路线全长57.311km,其中利用段3.020km(仅进行路面修补),新建段7.095km(含新建隧道4.840km),改建段47.196km。全线设隧道4840m/1座,桥梁193m/6座,其中中桥梁167m/5座,小桥26m/1座,涵洞1487.24/158道,全线桥隧比约8.78%,新增服务区(兼顾道班房)1处,集中停车区2处。项目总投资约*.8228万元,平均每公里约2036.79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生态环境

1、主要环境影响

(1) 工程永久占地会使占地区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植物个体损失,植被生物量减少。根据工程布置,本工程永久占地区土地利用类型中以林地、草地为主,工程建设会破坏区域林地和草地,会对林业带来不利影响。

(2) 本项目永久占地集中于路基及边坡工程、隧道进出口区域和隧道养护管理站,隧道进口及进口引道路基及边坡区域主要占用川滇高山栎灌丛、川滇冷杉林,隧道出口及出口引道路基区域主要占用少量灌木林地,受影响的物种主要为上述群落中的优势种类如黄背栎、川滇冷杉、川滇蔷薇、峨眉蔷薇、川西云杉等物种,这些物种均在项目地分布广泛,项目占用仅会使这些物种在评价区数量略有减少,不会导致这些物种的数量的明显减少,更不会导致其物种灭绝。本项目占用自然植被的临时工程主要为弃渣场、施工营地等类型,主要为黄川滇高山栎灌丛、川滇冷杉林、高山嵩草草甸等类型。所占用的物种主要为川滇冷杉、川滇高山栎、陇蜀杜鹃、高山嵩草等物种,项目占用仅会使这些物种在评价区数量略有减少,不会导致这些物种的数量的明显减少,更不会导致其物种灭绝。同时,弃渣场对其占用属临时占用,在弃渣结束后可恢复为云杉林或草甸等植被类型。因此,本项新增临时占地对植被影响较小。

(3) 施工期和运营期,各种工程行为都会对沿线的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由于工程为道路扩建,因此工程实施后将导致城镇景观(主要是道路)面积增加,草地景观减少最大。项目属于原路改建工程,没有新增大段的线性廊道景观,对景观的分割作用不强。工程会占用上述景观,导致其规模发生改变,但占用的这些景观不是特有的景观,其在整个评价内广泛分布,在整个甘孜州地区内亦皆有分布。因此,项目建设对景观的影响程度为“中低度影响”。

(4) 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夜间灯光、施工废水等可能造成野生动物生境质量下降,当野生动物生境质量受到严重污染时,可能间接导致野生动物个体死亡、种群数量下降或种群生存能力降低,尤其是当施工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入地表水时,可能导致野生动物的饮用水受到污染,从而造成野生动物致病,甚至死亡。结合项目地地形条件,野生动物生境质量受本项目施工噪声、夜间灯光影响的范围很有限,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在采取抑尘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野生动物生境的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更不会因此导致野生动物个体死亡、种群数量下降或种群生存能力降低。本项目施工对野生动物生境质量的影响可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该不利影响较小。为此,项目施工及营运期对沿线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5) 由于项目沿线涉及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根据相关专项论证结论,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大临工程已纳入专项论证报告,均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在落实专项报告及本次环评提出环保措施后,选址基本合理。

(6) 经专题报告论证,本项目通过对稻城亚*风景名胜区结构及功能、景区的植物多样性、动物多样性、水生生物多样性、对景观的论证分析,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居民生活环境等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方案优化、技术优化、工程技术手段、管理加强等措施可降低影响,并且大部分影响会随着施工结束即会消失,影响可以通过后期植被恢复、生态监测等措施消除影响。公路建成后,路况提升,停车区增加,地灾点同步治理,提高了通行能力,改善景区游赏交通体系,更有利于景区的发展和维护。

(7) 经专题报告论证,本项目在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和运营对保护区的影响程度为中低度影响,在落实增加保护区巡护管理力度、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自然生态体系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管理和生态监测等管理措施,采取环境影减缓措施减少噪声、震动、扬尘和废气的影响,可将工程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2、主要保护措施:

(1) 土地资源和植物保护的措施:反复地优化设计,做到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土地规划的分割及对农田的占用;施工充分利用已有交通通道,减少新增占地;合理采取桥梁及隧道的形式节约用地;高填深挖路基设挡墙等支挡结构减少刷坡占地;临时工程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对于临时占用的农业土地,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土壤恢复措施。

(2) *生植物保护措施:合理布置弃渣场地;落实工程占地范围表土剥离、草甸保存及恢复措施;加强地质勘探工作;优化施工时序,避开雨季,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安排临时占地区;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设置警示牌;尽量租用当地民房作为施工营地;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议对隧洞上方植物生长状态进行长期监测,防止隧洞工程造成地表疏干对植被的危害,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水措施;对损失的植被进行青苗补偿和资源补偿;及时恢复损毁的植被景观。

(3) *生动物保护措施: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避免新增占地;因地制宜地设置动物交流通道;合理安排打桩、开挖等高噪声作业时间,防治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设置防护网、边沟、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标志和减速标志;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道路两侧合理科学的绿化;加强对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态教育和野生动物保护教育。

(4) 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在林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或尽量减少汽车鸣笛,尽量白天施工;减少爆破的施工次数,严禁施工人员捕杀和干扰,严格管理施工及生活废物的排放。严禁施工人员抓幼鸟、上树破坏鸟巢,注意早晚及正午避免进行高噪音作业;施工迹地及时恢复,营造栖息生境;在鸟类繁殖期间,如发现成鸟和幼鸟,应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

(5) 水生生物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防治水体污染;繁殖期避让措施;驱鱼措施;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

二、地表水环境

1、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俄初河、东义河)各项水质因子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标准,本项目所在地表水环境评价区域为达标区。

2、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水包括隧道施工废水、拌和站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路面径流和服务设施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这些污水若不进行集中收集及合理处置,将对工程沿线的地表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隧道废水通过清污分流,污水引至洞外采取“隔油+混凝沉淀+过滤+酸碱中和”的处理方法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周边绿化降尘。

4、所有拌合场在场界内设置截水沟,将场地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并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5、施工期的施工营地(含项目部)和营运期的各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均采用生态厕所统一进行 (略) 政管网,厕所池体应进行硬化,以免污水渗入土壤,污染地下水层。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定期由吸污车抽吸并运至香格里拉镇康古村污水处理厂处置。

三、地下水环境

1、隧道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及隧道涌水。本项目沿线隧道施工过程中存在涌突水的风险,隧道涌水量大,需加强相关预防保护措施,并采取可靠预防措施。隧道涌水处理应符合“预防为主、疏堵结合、注重保护环境”的原则,针对本项目隧道工程可能出现的涌水段,建议做好以下措施:采取超前钻孔或采用辅助坑道排水;采取超前小导管预注浆法堵水、止水;采取超前固岩预注浆堵水;采取井点降水及深井降水施工;涌水段均必须加强初期支护。

2、正常及涌水量较小时:隧道内清污分流,隧道施工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禁止直接排放。

3、突发大量涌水工况:当洞内突发大规模涌水时,施工单位应尽速对涌水区域采取防堵措施,并暂停洞内施工,同时,将前端出水通过排水沟引至多级沉淀处理池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0.5h后隧道涌水即可将洞内冲刷干净,此时隧洞出水已基本为清洁水,可用于工地周边洒水抑尘或周边灌溉。

4、考虑到项目部分位于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且沿线水体水质良好,执行Ⅰ类标准标准,其水生生态环境优良,生态敏感性较高。因此,本次评价要求,隧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进行回用,禁止直接排放。混凝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干化后运至拟设弃渣场填埋,收集到的浮油以及过滤后的石英砂统一收集,交由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空气

1、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沥青烟和扬尘,但时间是短暂的。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合理设置施工场地位置,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料场掩盖等措施,拌合场采用高效的消烟除尘设备并加强维护等措施可以减轻其影响程度。

2、公路建设完工后,在公路营运近、中、远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公路沿线区域 的环境空气基本不产生NO2和TSP超标污染影响。

五、声环境

1、施工期

本项目沿线分布评价范围内共有21处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噪声会对其现有居民区、教学楼、住宿楼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夜间影响较大。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

2、营运期

根据运营期噪声达标距离预测结果,拟建线路2个路段区间,在运营近期、中期昼夜间均在公路红线内即可以满足2类标准。运营远期昼间均在红线内即可以满足2类标准限值;夜间在红线内能满足红线标准,夜间距红线最远2米就能满足2类标准。

环评建议:在道路中心线两侧4a类噪声达标区域内不宜新建居民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在道路中心线两侧2类区噪声达标区域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 (略) 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建筑。项目建成并运营后,加强交通管制,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加强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禁止超速行驶,并预留费用,在项目投入运营后对代表性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如果出现噪声超标现象,应根据需要,对噪声超标的居民房屋安装通风式隔声窗,使敏感点噪声值控制在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六、固体废物

1、在施工期,工程产生的弃渣应集中堆放在拟设的弃渣场内,并做好弃渣场的工程及植物防护措施;对于工程结束后无法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建材、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应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并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置;路面施工产生的沥青混凝土废料和沥青废液应设置临时堆放场所进行存放,待工程结束后交由具备相关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项目服务设施员工和过往驾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过往驾乘人员沿途会产生部分生活垃圾,由于营运期驾乘人员流动性 较大,生活垃圾沿公路呈点状分布,将由专门的养护人员集中清运,并运至周边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处置,相对于施工期来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七、事故风险

本项目跨河、临河危险品运输的车辆事故平均发生概率小。但是只要发生危险化学品(主要是石油、矿建材料)风险事故,对敏感路域环境都将可能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和设置相应的警示、防撞、桥面径流收集处理设施后,因交通事故而污染水体的情况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6-*

地址: (略) 榆林路408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

本项目全线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境内,路线起点K0+000在香格里拉镇与G227线平交,路线终点K57+245止于川滇界处,与G664线云南段(现香稻路)顺接,线路全长57.311km(断链长66.54m)。路线起点地理坐标28°33′49.35″N,100°20′50.19″E,路线终点地理坐标28°15′3.77″N,100°10′47.63″E。

甘孜州交通和城乡 (略)

四川 (略)

推荐方案路线全长57.311km,其中利用段3.020km(仅进行路面修补),新建段7.095km(含新建隧道4.840km),改建段47.196km。全线设隧道4840m/1座,桥梁193m/6座,其中中桥梁167m/5座,小桥26m/1座,涵洞1487.24/158道,全线桥隧比约8.78%,新增服务区(兼顾道班房)1处,集中停车区2处。项目总投资约*.8228万元,平均每公里约2036.79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生态环境

1、主要环境影响

(1) 工程永久占地会使占地区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植物个体损失,植被生物量减少。根据工程布置,本工程永久占地区土地利用类型中以林地、草地为主,工程建设会破坏区域林地和草地,会对林业带来不利影响。

(2) 本项目永久占地集中于路基及边坡工程、隧道进出口区域和隧道养护管理站,隧道进口及进口引道路基及边坡区域主要占用川滇高山栎灌丛、川滇冷杉林,隧道出口及出口引道路基区域主要占用少量灌木林地,受影响的物种主要为上述群落中的优势种类如黄背栎、川滇冷杉、川滇蔷薇、峨眉蔷薇、川西云杉等物种,这些物种均在项目地分布广泛,项目占用仅会使这些物种在评价区数量略有减少,不会导致这些物种的数量的明显减少,更不会导致其物种灭绝。本项目占用自然植被的临时工程主要为弃渣场、施工营地等类型,主要为黄川滇高山栎灌丛、川滇冷杉林、高山嵩草草甸等类型。所占用的物种主要为川滇冷杉、川滇高山栎、陇蜀杜鹃、高山嵩草等物种,项目占用仅会使这些物种在评价区数量略有减少,不会导致这些物种的数量的明显减少,更不会导致其物种灭绝。同时,弃渣场对其占用属临时占用,在弃渣结束后可恢复为云杉林或草甸等植被类型。因此,本项新增临时占地对植被影响较小。

(3) 施工期和运营期,各种工程行为都会对沿线的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由于工程为道路扩建,因此工程实施后将导致城镇景观(主要是道路)面积增加,草地景观减少最大。项目属于原路改建工程,没有新增大段的线性廊道景观,对景观的分割作用不强。工程会占用上述景观,导致其规模发生改变,但占用的这些景观不是特有的景观,其在整个评价内广泛分布,在整个甘孜州地区内亦皆有分布。因此,项目建设对景观的影响程度为“中低度影响”。

(4) 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夜间灯光、施工废水等可能造成野生动物生境质量下降,当野生动物生境质量受到严重污染时,可能间接导致野生动物个体死亡、种群数量下降或种群生存能力降低,尤其是当施工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入地表水时,可能导致野生动物的饮用水受到污染,从而造成野生动物致病,甚至死亡。结合项目地地形条件,野生动物生境质量受本项目施工噪声、夜间灯光影响的范围很有限,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在采取抑尘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野生动物生境的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更不会因此导致野生动物个体死亡、种群数量下降或种群生存能力降低。本项目施工对野生动物生境质量的影响可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该不利影响较小。为此,项目施工及营运期对沿线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5) 由于项目沿线涉及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根据相关专项论证结论,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大临工程已纳入专项论证报告,均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在落实专项报告及本次环评提出环保措施后,选址基本合理。

(6) 经专题报告论证,本项目通过对稻城亚*风景名胜区结构及功能、景区的植物多样性、动物多样性、水生生物多样性、对景观的论证分析,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居民生活环境等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方案优化、技术优化、工程技术手段、管理加强等措施可降低影响,并且大部分影响会随着施工结束即会消失,影响可以通过后期植被恢复、生态监测等措施消除影响。公路建成后,路况提升,停车区增加,地灾点同步治理,提高了通行能力,改善景区游赏交通体系,更有利于景区的发展和维护。

(7) 经专题报告论证,本项目在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和运营对保护区的影响程度为中低度影响,在落实增加保护区巡护管理力度、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自然生态体系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管理和生态监测等管理措施,采取环境影减缓措施减少噪声、震动、扬尘和废气的影响,可将工程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2、主要保护措施:

(1) 土地资源和植物保护的措施:反复地优化设计,做到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土地规划的分割及对农田的占用;施工充分利用已有交通通道,减少新增占地;合理采取桥梁及隧道的形式节约用地;高填深挖路基设挡墙等支挡结构减少刷坡占地;临时工程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对于临时占用的农业土地,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土壤恢复措施。

(2) *生植物保护措施:合理布置弃渣场地;落实工程占地范围表土剥离、草甸保存及恢复措施;加强地质勘探工作;优化施工时序,避开雨季,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安排临时占地区;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设置警示牌;尽量租用当地民房作为施工营地;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议对隧洞上方植物生长状态进行长期监测,防止隧洞工程造成地表疏干对植被的危害,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水措施;对损失的植被进行青苗补偿和资源补偿;及时恢复损毁的植被景观。

(3) *生动物保护措施: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避免新增占地;因地制宜地设置动物交流通道;合理安排打桩、开挖等高噪声作业时间,防治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设置防护网、边沟、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标志和减速标志;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道路两侧合理科学的绿化;加强对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态教育和野生动物保护教育。

(4) 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在林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或尽量减少汽车鸣笛,尽量白天施工;减少爆破的施工次数,严禁施工人员捕杀和干扰,严格管理施工及生活废物的排放。严禁施工人员抓幼鸟、上树破坏鸟巢,注意早晚及正午避免进行高噪音作业;施工迹地及时恢复,营造栖息生境;在鸟类繁殖期间,如发现成鸟和幼鸟,应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

(5) 水生生物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防治水体污染;繁殖期避让措施;驱鱼措施;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

二、地表水环境

1、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俄初河、东义河)各项水质因子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标准,本项目所在地表水环境评价区域为达标区。

2、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水包括隧道施工废水、拌和站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路面径流和服务设施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这些污水若不进行集中收集及合理处置,将对工程沿线的地表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隧道废水通过清污分流,污水引至洞外采取“隔油+混凝沉淀+过滤+酸碱中和”的处理方法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周边绿化降尘。

4、所有拌合场在场界内设置截水沟,将场地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并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5、施工期的施工营地(含项目部)和营运期的各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均采用生态厕所统一进行 (略) 政管网,厕所池体应进行硬化,以免污水渗入土壤,污染地下水层。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定期由吸污车抽吸并运至香格里拉镇康古村污水处理厂处置。

三、地下水环境

1、隧道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及隧道涌水。本项目沿线隧道施工过程中存在涌突水的风险,隧道涌水量大,需加强相关预防保护措施,并采取可靠预防措施。隧道涌水处理应符合“预防为主、疏堵结合、注重保护环境”的原则,针对本项目隧道工程可能出现的涌水段,建议做好以下措施:采取超前钻孔或采用辅助坑道排水;采取超前小导管预注浆法堵水、止水;采取超前固岩预注浆堵水;采取井点降水及深井降水施工;涌水段均必须加强初期支护。

2、正常及涌水量较小时:隧道内清污分流,隧道施工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禁止直接排放。

3、突发大量涌水工况:当洞内突发大规模涌水时,施工单位应尽速对涌水区域采取防堵措施,并暂停洞内施工,同时,将前端出水通过排水沟引至多级沉淀处理池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0.5h后隧道涌水即可将洞内冲刷干净,此时隧洞出水已基本为清洁水,可用于工地周边洒水抑尘或周边灌溉。

4、考虑到项目部分位于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且沿线水体水质良好,执行Ⅰ类标准标准,其水生生态环境优良,生态敏感性较高。因此,本次评价要求,隧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进行回用,禁止直接排放。混凝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干化后运至拟设弃渣场填埋,收集到的浮油以及过滤后的石英砂统一收集,交由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空气

1、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沥青烟和扬尘,但时间是短暂的。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合理设置施工场地位置,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料场掩盖等措施,拌合场采用高效的消烟除尘设备并加强维护等措施可以减轻其影响程度。

2、公路建设完工后,在公路营运近、中、远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公路沿线区域 的环境空气基本不产生NO2和TSP超标污染影响。

五、声环境

1、施工期

本项目沿线分布评价范围内共有21处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噪声会对其现有居民区、教学楼、住宿楼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夜间影响较大。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

2、营运期

根据运营期噪声达标距离预测结果,拟建线路2个路段区间,在运营近期、中期昼夜间均在公路红线内即可以满足2类标准。运营远期昼间均在红线内即可以满足2类标准限值;夜间在红线内能满足红线标准,夜间距红线最远2米就能满足2类标准。

环评建议:在道路中心线两侧4a类噪声达标区域内不宜新建居民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在道路中心线两侧2类区噪声达标区域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 (略) 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建筑。项目建成并运营后,加强交通管制,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加强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禁止超速行驶,并预留费用,在项目投入运营后对代表性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如果出现噪声超标现象,应根据需要,对噪声超标的居民房屋安装通风式隔声窗,使敏感点噪声值控制在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六、固体废物

1、在施工期,工程产生的弃渣应集中堆放在拟设的弃渣场内,并做好弃渣场的工程及植物防护措施;对于工程结束后无法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建材、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应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并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置;路面施工产生的沥青混凝土废料和沥青废液应设置临时堆放场所进行存放,待工程结束后交由具备相关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项目服务设施员工和过往驾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过往驾乘人员沿途会产生部分生活垃圾,由于营运期驾乘人员流动性 较大,生活垃圾沿公路呈点状分布,将由专门的养护人员集中清运,并运至周边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处置,相对于施工期来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七、事故风险

本项目跨河、临河危险品运输的车辆事故平均发生概率小。但是只要发生危险化学品(主要是石油、矿建材料)风险事故,对敏感路域环境都将可能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和设置相应的警示、防撞、桥面径流收集处理设施后,因交通事故而污染水体的情况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