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胶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室内装修项目
波士胶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室内装修项目
建设单位 | 波士胶(上海) (略) | 联系人 | 王曌 | |||
项目名称 | 室内装修项目 |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地理位置: (略) 闵行区光华路968号2号楼3楼、1号楼1楼 | ||||||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波士胶公司 (略) 莘庄工业区光华路968号1号楼1至3层,2号楼2至3层建设办公室及亚太研发中心,实验内容为:热熔胶、密封剂、水基胶、溶剂胶研发实验(物理混合实验)及其涂布实验等。 莘庄工业区光华路968号2号楼3楼空置,波士胶出于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改善实验和办公环境考虑,在2号楼3楼新增研发及测试实验室,同时,将1号楼1楼的部分实验室、仓库和2号楼2楼原组装/电子胶实验室搬迁至2号楼3楼,搬迁后的1号楼1楼整体改造为办公区。 |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陈荣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荣 | 报告编制人 | 高一鸣 | |||
审核人 | 陈荣 | 项目组成员 | 胡基业、曾秋霞 | |||
现场调查 | 调查时间:2023.4.6 调查人员:高一鸣 企业陪同人员:王曌 | |||||
现场检测 | 现场检测时间:2023.4.17-2023.4.19 检测人员:施宇祺、汪燚、薛轶 企业陪同人员:王曌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苯、*酸*酯、正庚烷、异*醇、*醇、*酮、正己烷、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己二酸、间苯二*酸、对苯二*酸、十四酸、十二酸、癸二酸、二聚酸、硬脂酸、均苯三酸、己内酰胺、己二胺、叔胺、哌嗪、癸二胺、2-*基戊二胺、戊二胺、1,4-*二醇、1,4环己烷二*醇、1,6-己二醇、对苯二*酸二*酯、聚四亚*基醚二醇、*二醇、二*二醇、三*二醇、磷酸、钛酸四*酯、二氧化钛、醋酸锌、滑石粉、*醇、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正*醇、环己酮、二氯*烷、四氢呋喃、正*醇、二*苯、N,N-二*基*酰胺、六氟异*醇、四氯*烯、松香树脂、石油树脂、*腈、聚醚多元醇、聚酯多元醇、异氰酸酯、二正*胺、臭氧、氦气、氮气、氩气、噪声、高温 | |||||
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一般。通过现场调查及评价,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辅助用室等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工作场所化学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物理因素强度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并为各岗位人员配备了有针对性的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则本项目运行过程将满足国家职业病防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
报告完成时间 | **日 |
建设单位 | 波士胶(上海) (略) | 联系人 | 王曌 | |||
项目名称 | 室内装修项目 |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地理位置: (略) 闵行区光华路968号2号楼3楼、1号楼1楼 | ||||||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波士胶公司 (略) 莘庄工业区光华路968号1号楼1至3层,2号楼2至3层建设办公室及亚太研发中心,实验内容为:热熔胶、密封剂、水基胶、溶剂胶研发实验(物理混合实验)及其涂布实验等。 莘庄工业区光华路968号2号楼3楼空置,波士胶出于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改善实验和办公环境考虑,在2号楼3楼新增研发及测试实验室,同时,将1号楼1楼的部分实验室、仓库和2号楼2楼原组装/电子胶实验室搬迁至2号楼3楼,搬迁后的1号楼1楼整体改造为办公区。 |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陈荣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荣 | 报告编制人 | 高一鸣 | |||
审核人 | 陈荣 | 项目组成员 | 胡基业、曾秋霞 | |||
现场调查 | 调查时间:2023.4.6 调查人员:高一鸣 企业陪同人员:王曌 | |||||
现场检测 | 现场检测时间:2023.4.17-2023.4.19 检测人员:施宇祺、汪燚、薛轶 企业陪同人员:王曌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苯、*酸*酯、正庚烷、异*醇、*醇、*酮、正己烷、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己二酸、间苯二*酸、对苯二*酸、十四酸、十二酸、癸二酸、二聚酸、硬脂酸、均苯三酸、己内酰胺、己二胺、叔胺、哌嗪、癸二胺、2-*基戊二胺、戊二胺、1,4-*二醇、1,4环己烷二*醇、1,6-己二醇、对苯二*酸二*酯、聚四亚*基醚二醇、*二醇、二*二醇、三*二醇、磷酸、钛酸四*酯、二氧化钛、醋酸锌、滑石粉、*醇、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正*醇、环己酮、二氯*烷、四氢呋喃、正*醇、二*苯、N,N-二*基*酰胺、六氟异*醇、四氯*烯、松香树脂、石油树脂、*腈、聚醚多元醇、聚酯多元醇、异氰酸酯、二正*胺、臭氧、氦气、氮气、氩气、噪声、高温 | |||||
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一般。通过现场调查及评价,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辅助用室等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工作场所化学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物理因素强度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并为各岗位人员配备了有针对性的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则本项目运行过程将满足国家职业病防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
报告完成时间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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