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27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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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27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2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5-*(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15-*

EMAIL:*@*63.com

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27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略)

(略) 区港区盐东镇新型材料产业园公用码头工程

亭湖区盐东镇新型材料产业园,新洋港裁湾区西湾东岸

盐环亭表复〔2023〕21号

2023/8/22

2

本炜技术(盐城)有限公司

本炜技术 3C 电子结构件、新能源终端产品及配件研发生产项目(一期年产4000 万套结构件)

亭湖区新兴镇联盟村三组88号-2(10)

盐环亭表复〔2023〕22号

2023/8/22

附1: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27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公告.rar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2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5-*(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15-*

EMAIL:*@*63.com

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27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略)

(略) 区港区盐东镇新型材料产业园公用码头工程

亭湖区盐东镇新型材料产业园,新洋港裁湾区西湾东岸

盐环亭表复〔2023〕21号

2023/8/22

2

本炜技术(盐城)有限公司

本炜技术 3C 电子结构件、新能源终端产品及配件研发生产项目(一期年产4000 万套结构件)

亭湖区新兴镇联盟村三组88号-2(10)

盐环亭表复〔2023〕22号

202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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