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银科技楼项目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海银科技楼项目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1)公示主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8月22日至8月30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规划批准图纸为准。
(4)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建设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ina.com
2.书面意见请寄至国贸二横路11 (略) 资规局龙华分局
( 邮政编码:*)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并提供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5.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曾垂江、孙祥贤
项目情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农村 (略)
二、建设项目名称:海银科技楼
三、建设项目位置: (略) 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户区B-08地块
四、公示内容:
海口农村 (略) 建设的海银科技楼项 (略) 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户区B-08地块,2017年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批建2栋16、27/1层办公、机械停车库。该项目现已竣工,现建设单位申报该项目规划核实,经审核,存在以下内容调整:
东、南、西侧增设临时性围墙,鉴于建设单位已书面承诺,如今后因该围墙界限产生矛盾纠纷无法协调解 (略) 建设需要时必须无条件拆除。
如以上内容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对增设的临时性围墙按现状予以保留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1)公示主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8月22日至8月30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规划批准图纸为准。
(4)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建设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ina.com
2.书面意见请寄至国贸二横路11 (略) 资规局龙华分局
( 邮政编码:*)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并提供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5.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曾垂江、孙祥贤
项目情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农村 (略)
二、建设项目名称:海银科技楼
三、建设项目位置: (略) 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户区B-08地块
四、公示内容:
海口农村 (略) 建设的海银科技楼项 (略) 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户区B-08地块,2017年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批建2栋16、27/1层办公、机械停车库。该项目现已竣工,现建设单位申报该项目规划核实,经审核,存在以下内容调整:
东、南、西侧增设临时性围墙,鉴于建设单位已书面承诺,如今后因该围墙界限产生矛盾纠纷无法协调解 (略) 建设需要时必须无条件拆除。
如以上内容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对增设的临时性围墙按现状予以保留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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