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略) 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30日,市委第六专项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3日,市委第六专项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专题研究,迅速部署。专项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赓即召开2023年局第6次党组会, (略)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会议精神,学。
(二)贯彻落 (略) 心的政务环境、 (略) 场环境、放心的法治环境、舒心的社会环境, (略) 营商环境指标评价迎评 (略) 场主体满意度情况。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已通过政策上墙、门型架宣传、办事指南宣传等方式在办事大厅显著位置宣传不动产登记惠企政策。二是严格执行回访制度,电话回访660家企业,实地回访542家企业,在回访中加入惠企政策宣传。三是召开服务对象培训座谈会,宣传惠企政策。四是已要求窗口服务人员在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主动向企业告知不动产登记惠企政策。
2.便捷报规报建。
(1)优化报规报建流程。一是深入推行内部审批制度改革,聚力提升审批服务质效。通过合并事项、压缩时限、精简要件、增强服务,对内部审批流程进行优化重构。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将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将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划拨合并,审批环节由3个压缩至2个(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使用权划拨批准);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以内。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将项目设计方案审定和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审批环节由2个压缩至1个(方案设计审定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由22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以内。二是于2023年4月25日制定出台了《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运行质效。三是持续推行“绿色通道”,建立了“3名业务骨干+3名技术专家”的审查服务机制, (略) 场主体联络专员(2名)服务机制,认真践行容缺受理、即报即审、全过程服务理念,基本实现了流程之外无环节、清单之外无审批、指南之外无材料。四是持续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已在“窗口”和业务科室常态化公布或分发报规报建服务卡(指南)。五是于2023年2月27日制定出台《城市更新行动服务保障十条措施》, (略) 更新过程中宗地范围内实施水、电、气、讯管线等改造的,实施简易规划审批。对于社会投资、符合低风险等级、用于社区公共服务等条件的更新项目,可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办手续,为实施主体提供便利。
(2)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并行”审批。一是已制定出台《 (略)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与发改、住建、人防等部门(单位)联动,于2023年起实质性运行。二是已在原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进一步建立“综合审批窗口”,已有住建、人防等部门(单位)10余名人员“集中办公”,用以保障“综合审批窗口”运行。三是已更新完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服务指南和服务卡,已在门户网站、“窗口”和业务科室显眼处常态化公布或分发。
(3)实现“一网通办”,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略) 政务服务局、市住建局等12个部门,于2023年3月25日建成“综合审批窗口”,设置项目管家(帮办代办)进行统筹,推进同一阶段内的报件资料共享和成果共用;选派2名工作人员暂驻“综合审批窗口”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二是对牵头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进行梳理,完善流程图、办事指南,压缩审批环节,并在“窗口”显眼处常态化摆放。
(4)便捷企业办理,减少时间成本, (略) 场主体满意度。一是先后通过信息、简报、新媒体、报纸、调研座谈、上门回访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地开展“办理建筑许可”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宣传。二是已更新完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服务指南和服务卡,已在门户网站、“窗口”和业务科室显眼处常态化公布或分发。三是已积极协调发改、住建等部门,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目前已有13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审批过程中,通过精简申报要件等形式,进一步落实承诺制为企业提供便利。 (略) 场主体联络专员服务机制,明确了2名同志担任“企业服务专员”,常态化的开展企业联络服务,其中:2023年1月上旬、1月中旬通过电话、短信的形式向2022年以来办理项目审批事项的业主单位(近100户)进行全面的电话回访、短信宣传;2023年2月上旬,对办理项目审批事项的业主单位进行上门回访和服务,书面送达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致企业的一封信”;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划服务座谈会,通过及时纾解企业困惑、回应服务对象关切,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引导和争取工作理解和支持,进一步 (略) 场主体的满意度。
3.推进“改革+”工作。
(1)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对于住建部门牵头推送的“联合验收”及时办理。目前,对住建部门推送的10个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均已按时办结。二是加大“联合验收”政策宣传,积极向建设单位普及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目前,已向39家建设单位宣传“联合验收”审批相关政策,发放相关材料。
(2)深入推行“多测合一”。一是2023年3月20日召集县(市、区)局(分局)召开了“多测合一”工作推进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市、区)局(分局)在办件、事项整合、成果共享、宣传等方面,加快“多测合一”工作的推进。二是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宗地测绘合并到勘测定界测绘中,制定了《 (略) 工程建设项目勘测定界测绘成果报告范本(试行)》。三是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阶段的放线测量(定位测量)和规划验线进行合并,制定了《 (略) 工程建设项目放线+灰线验线测绘成果报告范本(试行)》。四是加大对“多测合一”项目的质量检查,已完成4个“多测合一”项目的成果质检工作,待省质检站出具质检报告后对外公布。五是通过“跑上去”,争取到《 (略)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指南》技术 (略) 。 (略) “多测合一”技术标准编写组于4月2 (略) 召开“多测合一”座谈会,开展“多测合一”技术标准调研。
(3)全面推行“验登合一”。积极与住建部门联系,正在制定完善联席会议机制,确保两部门形成合力。通过打造“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下沉企业,深入一线,到有“验登合一”服务需求的潜在企业,宣传政策,讲解办理流程,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主动提供“验登合一”登记服务。
4.加快推动“区域评估”工作力度。
一是2023年2月14日,我局收到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报送的计划表后将报送 (略) 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于3 (略) 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专题研究各园区区域评估计划,锁定了各园区评估事项、完成时限,全市12个园区共应开展79个评估事项。二是2023年以来,以市营商环境办公室名义对各县(市、区)区域评估工作进行了5次通报,要求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79个评估事项中已完成58个评估事项,完成率73%,其余事项正有序推进。
5.优化“登记财产”服务工作。
(1)加快推进“登记财产”工作力度,争取2023年指标测评提档升位。一是加强会商研判,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专题工作会、推进会、分析研判会共计30余次。 (略) 住建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登记财产指标提升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将指标提升工作责任明确到部门,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同时,不定期协调相关责任部门,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加强考核问责,推进指标提升措施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已单独制定或与部门联合印发10余个文件。三是实地进行企业回访,邀请企业参与2022年评测;开展登记财产指标模拟答题,积累答题经验,同时对工作查漏补缺; (略) 对口部门,弄懂、弄透评价标准,严格按照测评标准,有针对性的备好备齐评价佐证材料,全力提高指标测评结果。
(2)加强不动产信息化建设。不动 (略) 建平台迁移方案已通过财政评审,将进入招标阶段;便民服务提升项 (略) 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制订项目方案,并结合2022年测评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3)推动“多测合一”工作。一是“多测合一”工作推进方面:已建成“多测合一”成果管理系统,同时实现“多测合一”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互通互联,实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可直接调用“多测合一”成果数据。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方面:已通过购买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
(4)实现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信息共享、延伸服务、“全城通办”。一 (略) 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制订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工作方案,并结合2022年测评结果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已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向部分街道(乡镇)、社区、公证处、法院、银行等延伸。三是已与资中、威远、隆昌签订“全程通办”协议,实现部分业务“全城通办”。
(5)常态化开展“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通过打造“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下沉企业,深入一线,主动到企业讲解“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等相关便利企业的登记服务政策,并对企业经办人员进行不动产登记相关培训,建立沟通纽带,获得企业广泛赞誉,有力推行工作开展实施。
6.加强配合“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测评。
(1)强化培训,充分认识指标测评规则。一是在2022年度测评过程中,会同住建、发改、水利、人防等部门(单位)建立了迎评专班,经过通力合作,全面完成了测评过程中的所有事项。二是在202 (略) 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和测评“题目”公布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的操盘手、联络员开展了2次培训和解读,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其题目进行逐一研判和分工,实行对标对表、“挂图作战”。三是会同住建、发改部门于2023年4月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的操盘手、联络员参加了专家培训(省发改委统一组织),进一步对测评“题目”进行认识、理解和提问,增强了答题的针对性、逻辑性、有效性。
(2)加强对测评的预见性,选择跨多个环节、最优的案例。一是对照2021年测评内容,先后于2023年3月下旬、4月中旬开展了两轮“模拟答题”,通过查漏补缺,不断对资料要件和支撑案例进行完善。二是在测评过程中,完成了全过程的答题、对接、解释、说明和补充完善等工作。三是已认真全面完成2022年度正式测评“答题”全过程工作。四是通过迎评专班“集中办公”等方式,对照测评题目要求,经过统筹优选,均选取了最佳的案例予以报送答题。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把强化思想认识作为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认真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 (略) 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巩固深化。局党组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问题,坚持抓整改的力度不减,一个不落,继续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杜绝“一阵风”、“走过场”,坚决防止整改过后又反弹回潮。坚持举一反三,不仅要抓好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还要全面排查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各领域存在的其他问题,反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以整改促发展。全面推进成果运用,要以此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为契机,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推进自然资源规划事业发展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讲实干、敢担当、守规矩,为建设成渝发展 (略) 和区域物流枢纽贡献自然资源规划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8月25日至9月24日,联系电话:0832-*;邮政信箱: (略) 中区翔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 *@*q.com。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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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30日,市委第六专项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3日,市委第六专项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专题研究,迅速部署。专项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赓即召开2023年局第6次党组会, (略)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会议精神,学。
(二)贯彻落 (略) 心的政务环境、 (略) 场环境、放心的法治环境、舒心的社会环境, (略) 营商环境指标评价迎评 (略) 场主体满意度情况。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已通过政策上墙、门型架宣传、办事指南宣传等方式在办事大厅显著位置宣传不动产登记惠企政策。二是严格执行回访制度,电话回访660家企业,实地回访542家企业,在回访中加入惠企政策宣传。三是召开服务对象培训座谈会,宣传惠企政策。四是已要求窗口服务人员在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主动向企业告知不动产登记惠企政策。
2.便捷报规报建。
(1)优化报规报建流程。一是深入推行内部审批制度改革,聚力提升审批服务质效。通过合并事项、压缩时限、精简要件、增强服务,对内部审批流程进行优化重构。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将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将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划拨合并,审批环节由3个压缩至2个(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使用权划拨批准);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以内。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将项目设计方案审定和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审批环节由2个压缩至1个(方案设计审定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由22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以内。二是于2023年4月25日制定出台了《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运行质效。三是持续推行“绿色通道”,建立了“3名业务骨干+3名技术专家”的审查服务机制, (略) 场主体联络专员(2名)服务机制,认真践行容缺受理、即报即审、全过程服务理念,基本实现了流程之外无环节、清单之外无审批、指南之外无材料。四是持续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已在“窗口”和业务科室常态化公布或分发报规报建服务卡(指南)。五是于2023年2月27日制定出台《城市更新行动服务保障十条措施》, (略) 更新过程中宗地范围内实施水、电、气、讯管线等改造的,实施简易规划审批。对于社会投资、符合低风险等级、用于社区公共服务等条件的更新项目,可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办手续,为实施主体提供便利。
(2)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并行”审批。一是已制定出台《 (略)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与发改、住建、人防等部门(单位)联动,于2023年起实质性运行。二是已在原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进一步建立“综合审批窗口”,已有住建、人防等部门(单位)10余名人员“集中办公”,用以保障“综合审批窗口”运行。三是已更新完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服务指南和服务卡,已在门户网站、“窗口”和业务科室显眼处常态化公布或分发。
(3)实现“一网通办”,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略) 政务服务局、市住建局等12个部门,于2023年3月25日建成“综合审批窗口”,设置项目管家(帮办代办)进行统筹,推进同一阶段内的报件资料共享和成果共用;选派2名工作人员暂驻“综合审批窗口”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二是对牵头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进行梳理,完善流程图、办事指南,压缩审批环节,并在“窗口”显眼处常态化摆放。
(4)便捷企业办理,减少时间成本, (略) 场主体满意度。一是先后通过信息、简报、新媒体、报纸、调研座谈、上门回访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地开展“办理建筑许可”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宣传。二是已更新完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服务指南和服务卡,已在门户网站、“窗口”和业务科室显眼处常态化公布或分发。三是已积极协调发改、住建等部门,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目前已有13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审批过程中,通过精简申报要件等形式,进一步落实承诺制为企业提供便利。 (略) 场主体联络专员服务机制,明确了2名同志担任“企业服务专员”,常态化的开展企业联络服务,其中:2023年1月上旬、1月中旬通过电话、短信的形式向2022年以来办理项目审批事项的业主单位(近100户)进行全面的电话回访、短信宣传;2023年2月上旬,对办理项目审批事项的业主单位进行上门回访和服务,书面送达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致企业的一封信”;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划服务座谈会,通过及时纾解企业困惑、回应服务对象关切,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引导和争取工作理解和支持,进一步 (略) 场主体的满意度。
3.推进“改革+”工作。
(1)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对于住建部门牵头推送的“联合验收”及时办理。目前,对住建部门推送的10个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均已按时办结。二是加大“联合验收”政策宣传,积极向建设单位普及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目前,已向39家建设单位宣传“联合验收”审批相关政策,发放相关材料。
(2)深入推行“多测合一”。一是2023年3月20日召集县(市、区)局(分局)召开了“多测合一”工作推进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市、区)局(分局)在办件、事项整合、成果共享、宣传等方面,加快“多测合一”工作的推进。二是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宗地测绘合并到勘测定界测绘中,制定了《 (略) 工程建设项目勘测定界测绘成果报告范本(试行)》。三是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阶段的放线测量(定位测量)和规划验线进行合并,制定了《 (略) 工程建设项目放线+灰线验线测绘成果报告范本(试行)》。四是加大对“多测合一”项目的质量检查,已完成4个“多测合一”项目的成果质检工作,待省质检站出具质检报告后对外公布。五是通过“跑上去”,争取到《 (略)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指南》技术 (略) 。 (略) “多测合一”技术标准编写组于4月2 (略) 召开“多测合一”座谈会,开展“多测合一”技术标准调研。
(3)全面推行“验登合一”。积极与住建部门联系,正在制定完善联席会议机制,确保两部门形成合力。通过打造“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下沉企业,深入一线,到有“验登合一”服务需求的潜在企业,宣传政策,讲解办理流程,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主动提供“验登合一”登记服务。
4.加快推动“区域评估”工作力度。
一是2023年2月14日,我局收到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报送的计划表后将报送 (略) 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于3 (略) 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专题研究各园区区域评估计划,锁定了各园区评估事项、完成时限,全市12个园区共应开展79个评估事项。二是2023年以来,以市营商环境办公室名义对各县(市、区)区域评估工作进行了5次通报,要求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79个评估事项中已完成58个评估事项,完成率73%,其余事项正有序推进。
5.优化“登记财产”服务工作。
(1)加快推进“登记财产”工作力度,争取2023年指标测评提档升位。一是加强会商研判,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专题工作会、推进会、分析研判会共计30余次。 (略) 住建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登记财产指标提升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将指标提升工作责任明确到部门,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同时,不定期协调相关责任部门,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加强考核问责,推进指标提升措施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已单独制定或与部门联合印发10余个文件。三是实地进行企业回访,邀请企业参与2022年评测;开展登记财产指标模拟答题,积累答题经验,同时对工作查漏补缺; (略) 对口部门,弄懂、弄透评价标准,严格按照测评标准,有针对性的备好备齐评价佐证材料,全力提高指标测评结果。
(2)加强不动产信息化建设。不动 (略) 建平台迁移方案已通过财政评审,将进入招标阶段;便民服务提升项 (略) 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制订项目方案,并结合2022年测评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3)推动“多测合一”工作。一是“多测合一”工作推进方面:已建成“多测合一”成果管理系统,同时实现“多测合一”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互通互联,实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可直接调用“多测合一”成果数据。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方面:已通过购买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
(4)实现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信息共享、延伸服务、“全城通办”。一 (略) 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制订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工作方案,并结合2022年测评结果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已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向部分街道(乡镇)、社区、公证处、法院、银行等延伸。三是已与资中、威远、隆昌签订“全程通办”协议,实现部分业务“全城通办”。
(5)常态化开展“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通过打造“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下沉企业,深入一线,主动到企业讲解“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等相关便利企业的登记服务政策,并对企业经办人员进行不动产登记相关培训,建立沟通纽带,获得企业广泛赞誉,有力推行工作开展实施。
6.加强配合“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测评。
(1)强化培训,充分认识指标测评规则。一是在2022年度测评过程中,会同住建、发改、水利、人防等部门(单位)建立了迎评专班,经过通力合作,全面完成了测评过程中的所有事项。二是在202 (略) 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和测评“题目”公布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的操盘手、联络员开展了2次培训和解读,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其题目进行逐一研判和分工,实行对标对表、“挂图作战”。三是会同住建、发改部门于2023年4月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的操盘手、联络员参加了专家培训(省发改委统一组织),进一步对测评“题目”进行认识、理解和提问,增强了答题的针对性、逻辑性、有效性。
(2)加强对测评的预见性,选择跨多个环节、最优的案例。一是对照2021年测评内容,先后于2023年3月下旬、4月中旬开展了两轮“模拟答题”,通过查漏补缺,不断对资料要件和支撑案例进行完善。二是在测评过程中,完成了全过程的答题、对接、解释、说明和补充完善等工作。三是已认真全面完成2022年度正式测评“答题”全过程工作。四是通过迎评专班“集中办公”等方式,对照测评题目要求,经过统筹优选,均选取了最佳的案例予以报送答题。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把强化思想认识作为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认真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 (略) 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巩固深化。局党组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问题,坚持抓整改的力度不减,一个不落,继续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杜绝“一阵风”、“走过场”,坚决防止整改过后又反弹回潮。坚持举一反三,不仅要抓好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还要全面排查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各领域存在的其他问题,反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以整改促发展。全面推进成果运用,要以此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为契机,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推进自然资源规划事业发展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讲实干、敢担当、守规矩,为建设成渝发展 (略) 和区域物流枢纽贡献自然资源规划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8月25日至9月24日,联系电话:0832-*;邮政信箱: (略) 中区翔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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