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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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进行了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了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当雄县格达乡

本次调查地块为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格达乡央热村、*多村、格达村和羊易村 (略) 内,共4处地块,总面积1070.52m2。央热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6′20.967″,N29°55′34.633″,面积约259.44m2;*多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18′57.227″,N29°58′52.916″,面积约259.44m2;格达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1′55.117″,N29°53′28.985″,面积约259.44m2;羊易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3′55.377″,N29°43′32.449″,面积约292.2m2。项目场地现状主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成,附属工程尚未完成,调查的地块历史状况为村委会空闲地、其他草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及裸岩石砾地。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相邻地块为道路及居民区,本次主要对居民区生活进行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各地块周边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周边草地施肥,未直接外排流入调查地块,不会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因此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本场地内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A1行政办公用地开发利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二、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刘工*

附件1: 格达乡土调PDF全套.pdf 24.1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专家意见.pdf 648.0 KB , 下载次数0
,当雄县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进行了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了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当雄县格达乡

本次调查地块为当雄县格达乡基层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格达乡央热村、*多村、格达村和羊易村 (略) 内,共4处地块,总面积1070.52m2。央热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6′20.967″,N29°55′34.633″,面积约259.44m2;*多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18′57.227″,N29°58′52.916″,面积约259.44m2;格达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1′55.117″,N29°53′28.985″,面积约259.44m2;羊易村项目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90°23′55.377″,N29°43′32.449″,面积约292.2m2。项目场地现状主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成,附属工程尚未完成,调查的地块历史状况为村委会空闲地、其他草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及裸岩石砾地。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相邻地块为道路及居民区,本次主要对居民区生活进行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各地块周边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周边草地施肥,未直接外排流入调查地块,不会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因此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本场地内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A1行政办公用地开发利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二、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刘工*

附件1: 格达乡土调PDF全套.pdf 24.1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专家意见.pdf 648.0 KB , 下载次数0
,当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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