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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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乌审旗呼吉尔特水泥制品二期扩建项目

(略) 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厂区内

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乌审旗呼吉尔特水泥制品二期扩建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厂区内,占地面积12500平方米,拟建设四套生产线,一套洗选工艺生产线、一套磁选分离筛分生产线、一套制砖线、一套混凝土搅拌线,年处理30万t气化渣(来源于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司和中煤鄂尔 (略) 各15万t)。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筒仓、办公室、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混凝土搅拌线、危废库依托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一期工程。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金额为100万元,占总投资金额为10%。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磁选线产生的分选粉尘、制砖线产生的搅拌粉尘、混凝土搅拌线产生的搅拌粉尘、筒仓产生的粉尘、车间无组织粉尘、原料及产品贮存和装卸粉尘、车辆运输扬尘。

报告表提出,原料及产品贮存和装卸过程中均全封闭进行,车间无组织粉尘经洒水降尘,水泥及粉煤灰筒仓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无组织限值要求。磁选线产生的分选粉尘、制砖线产生的搅拌粉尘、混凝土搅拌线产生的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P1、P2、P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标准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生产废水为洗选线物料压滤、离心产生的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

报告表提出洗选线物料压滤、离心产生的废水返回洗选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m3/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氨氮、SS,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图克工业项目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分级筛、板框压滤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先进设备、基础减振、封闭结构隔声等。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浓缩池底泥、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报告表提出,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桶,废布袋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浓缩池底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及桶暂存于危废库(依托一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气化渣原料区、浓缩池、成品区(煤泥、碳粉、建筑骨料)进行防渗,地面防渗等级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可避免废水泄漏,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厂区内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进行地面水泥硬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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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乌审旗呼吉尔特水泥制品二期扩建项目

(略) 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厂区内

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乌审旗呼吉尔特水泥制品二期扩建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厂区内,占地面积12500平方米,拟建设四套生产线,一套洗选工艺生产线、一套磁选分离筛分生产线、一套制砖线、一套混凝土搅拌线,年处理30万t气化渣(来源于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司和中煤鄂尔 (略) 各15万t)。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筒仓、办公室、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混凝土搅拌线、危废库依托乌审旗呼吉尔特 (略) 一期工程。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金额为100万元,占总投资金额为10%。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磁选线产生的分选粉尘、制砖线产生的搅拌粉尘、混凝土搅拌线产生的搅拌粉尘、筒仓产生的粉尘、车间无组织粉尘、原料及产品贮存和装卸粉尘、车辆运输扬尘。

报告表提出,原料及产品贮存和装卸过程中均全封闭进行,车间无组织粉尘经洒水降尘,水泥及粉煤灰筒仓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无组织限值要求。磁选线产生的分选粉尘、制砖线产生的搅拌粉尘、混凝土搅拌线产生的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P1、P2、P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标准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生产废水为洗选线物料压滤、离心产生的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

报告表提出洗选线物料压滤、离心产生的废水返回洗选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m3/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氨氮、SS,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图克工业项目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分级筛、板框压滤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先进设备、基础减振、封闭结构隔声等。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浓缩池底泥、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报告表提出,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桶,废布袋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浓缩池底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及桶暂存于危废库(依托一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气化渣原料区、浓缩池、成品区(煤泥、碳粉、建筑骨料)进行防渗,地面防渗等级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可避免废水泄漏,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厂区内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进行地面水泥硬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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