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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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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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略) 新型绿色环保建筑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建工师 | (略) | 乌鲁木齐天启环安 (略) | 占地面积33333.3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结构生产车间3栋(1#车间5897.54m2,2#车间5117.7m2,3#车间4697.7m2),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966.1m2;辅助用房1栋124.29m2,门卫室1栋48m2,形成年产50万吨新型PC预制水泥制品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0.71%。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机械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共设置6个水泥全封闭筒仓、2个粉煤灰全封闭筒仓、2个矿粉全封闭筒仓,仓顶均设置脉冲单机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1-P10),筒仓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0.5mg/m3),焊接烟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喷淋水、混凝土搅拌水、PC预制水泥制品养护废水、复配用水均进入产品或自然蒸发,不外排;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混凝土生产线,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除尘灰、废混凝土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集中回收外售,沉淀池沉渣砂石回用、泥浆自然滤干后用于道路填方;废机油、废机油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拉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
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6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106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6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万资 (略) | 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坝、防渗层、盲沟、导气石笼、防飞散网、铁丝网围栏、环境监测井、垃圾场道路、场区绿化带等配套设施;新建渗滤液收集设施、门卫、磅房等附属设施;新建3.5km供水管网,接自1 (略) 政供水管网;配套购置填埋车辆设备等。垃圾填埋场总库容为2.47万m3,日处理生活垃圾3t;填埋区挖深:2~3m,填埋堆高(从库底起算):1.74~5m;防渗系统采用1.5mmHDPE膜+复合土工膜+钠基膨润土防水垫(GCL)复合防渗;坝体为粘土建筑,坝高1.0m,服务年限为11.62年。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4.2%。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填埋区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恶臭气体排放,作业区及时覆盖;渗滤液调节池采用地埋式加盖密闭措施,降低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垃圾运输车辆要求采取密闭措施,并采取限速、限载措施;填埋至坑顶时及时采取封场措施,做好场地表层的硬化、绿化措施;填埋作业区定时洒水,严禁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填埋作业。填埋库区*烷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烷排放控制要求;NH3和H2S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TSP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渗滤液经导排系统收集至渗滤液调节池后,第六师106团城镇服务管理中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建设 (略) 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意向协议,垃圾渗滤液由槽车密闭运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配套建设的1座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20m3/d)处理;洗车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吸污罐车就近拉运至106团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内暂存,定期由吸污罐车就近拉运至106团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车辆采取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除用于垃圾坝的建设外,剩余土方堆置于覆土备料场,用于终场覆盖覆土;渗滤液调节池清理出的污泥较少,运至本项目填埋区进行卫生填埋。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3 | 第六师芳草湖农场中支干渠防渗改建工程 | 芳草湖农场 | 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乌鲁木齐天泓 (略) | 防渗改建中支干渠,总长13.4km,(桩号0+037~13+362段渠道);拆除重建建筑物24座,其中水闸21座(包括1座进水闸,1座节制闸,10座节制双分水闸,5座节制左分水闸,2座节制右分水闸及2座左分水闸),管涵1座,农桥2座;改建6.98km伴渠、新建围栏,现状沥青路沿线(渠道桩号0+000~3+235)设置3235m防护围栏;中支干渠改造布置25处节制分水闸实现自动控制,并对现有的水情监测系统进行必要的改造后接入现有的管理平台。项目总投资3508.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9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0.77%。 |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施工扬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进入连队排水系统。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严格操作规程,施工时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及施工车辆运输路线,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认真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采取围栏、彩带围护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做好施工组织,尽量使用既有场地,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五)做好施工期固废处置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拉运至芳草湖农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项目完工进入运行期后,应当制定定期巡护制度,对工程沿线进行巡护,加强运营期管理,确保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落实,达到生态恢复的效果。 | ||
4 | 第六师引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项目 | 相关团场 | 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乌鲁木齐天泓 (略) | 项目拟建渠道场界沟进水渠(起点坐标:E87°31′28.450″,N44°4′52.621″,终点坐标:E87°31′37.773″,N44°6′25.262″) (略) ;芨芨庙水库进水渠(地理坐标:E87°24′45.960″,N44°14′6.890″,终点坐标:E87°27′35.940″,N44°16′11.881″)位于共青团农场;阜六干渠(地理坐标:E88°0′52.971″,N44°12′23.082″,终点坐标:E88°0′40.654″,N44°12′25.035″)位于六运湖农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防渗改建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工程弃渣区、信息化建设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734.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53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59%。 |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施工扬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进入连队排水系统。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严格操作规程,施工时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及施工车辆运输路线,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认真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采取围栏、彩带围护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做好施工组织,尽量使用既有场地,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五)做好施工期固废处置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拉运至芳草湖农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项目完工进入运行期后,应当制定定期巡护制度,对工程沿线进行巡护,加强运营期管理,确保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落实,达到生态恢复的效果。 | ||
新疆晋新 (略) 滴灌带、塑料再生颗粒、农业节水灌溉用管件建设项目 | 芳草湖农场 | 新疆晋新 (略) | 新疆天润 (略) | 新建生产厂房1栋(含1#造粒车间和2#滴灌带、节水管件挤塑成型车间),办公宿舍楼1座(2层),成品堆放场1个,原料堆放场1个,同时安装造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10条,节水管件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年产1亿米滴灌带、5000吨再生颗粒、1亿个农业节水灌溉用管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5.3%。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台造粒机、滴灌带、PE管件挤出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密闭式集气罩(共设置14个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连通管道共同进入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60mg/m3);厂区内非*烷总烃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20.0mg/m3);厂界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废水用于厂区内降尘,湿式破碎机废水、原料清洗废水均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一座地埋式防渗化粪池暂存,定期由吸污车运至芳草湖总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分拣废物外运填埋处理,清洗污泥自然干化后外运填埋处理,塑料挤出机过滤网片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全部回收用于再生料加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均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收集管理,在项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新疆新粮艳 (略) 番茄*项目变更(“煤改气”锅炉) | 103团 | 新疆新粮艳 (略) | 新疆亿芊 (略) | 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锅炉房1座,并将原有1台25t/h和1台20t/h燃煤锅炉改造为1台25t/h和1台20t/h的燃气锅炉。项目总投资7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08%。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机械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降氮技术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022〕483号)(NOx5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气浮”处理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表1标准要求后用于厂区内绿地及周围林带绿化。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周期为3年/次,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文冠果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新湖农场 | 新疆中鑫 (略) | 新疆金咨源建设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结构生产车间2栋,库房1栋,配套建设办公楼、门卫、宿舍等,购置文冠果油生产线设备,建设文冠果油生产线1条,建成投运后形成年产2400吨文冠果油。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3.93%。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机械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筛分、脱壳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压榨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管道连接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有组织:120mg/m3、无组织:1.0mg/m3),非*烷总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有组织:120mg/m3、无组织:4.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地面冲洗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第六师新湖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筛选杂质、文冠果籽脱壳废物、压榨过滤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饲料厂;袋式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30m2)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拉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 |||
新疆红 (略) 番茄酱生产改扩建项目 | 红旗农场 | 新疆红 (略) | 新疆 (略) | 本次拟在处理车间新增一套1500t/d番茄处理装置,锅炉房东侧新增一台35t/h燃气蒸汽锅炉,对现有1台25t/h燃煤锅炉进行达标排放改造并仅作为2023年生产季使用,生产季结束后拆除,其余公共、辅助工程均依托厂区原有设施。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6.35%。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新建1台35t/h燃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不高于50mg/m3要求。 对现有1台25t/h燃煤锅炉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钠碱法脱硫+PNCR脱硝处理后,经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燃煤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在用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储煤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灰场、渣场及时覆盖并定期洒水,同时对生烂番茄果肉及籽皮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厂界恶臭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水(含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均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且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用水水质》(GB/T25499-2010)中相关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田灌溉,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加药絮凝沉淀+缺氧+生物好氧池+二沉池”工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00m3/h。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烂果肉及籽皮日产日清,外售制作饲料;锅炉灰渣外售给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处理后,运至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厂区现有垃圾箱中,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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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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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略) 新型绿色环保建筑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建工师 | (略) | 乌鲁木齐天启环安 (略) | 占地面积33333.3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结构生产车间3栋(1#车间5897.54m2,2#车间5117.7m2,3#车间4697.7m2),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966.1m2;辅助用房1栋124.29m2,门卫室1栋48m2,形成年产50万吨新型PC预制水泥制品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0.71%。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机械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共设置6个水泥全封闭筒仓、2个粉煤灰全封闭筒仓、2个矿粉全封闭筒仓,仓顶均设置脉冲单机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1-P10),筒仓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0.5mg/m3),焊接烟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喷淋水、混凝土搅拌水、PC预制水泥制品养护废水、复配用水均进入产品或自然蒸发,不外排;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混凝土生产线,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除尘灰、废混凝土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集中回收外售,沉淀池沉渣砂石回用、泥浆自然滤干后用于道路填方;废机油、废机油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拉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
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6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106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6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万资 (略) | 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坝、防渗层、盲沟、导气石笼、防飞散网、铁丝网围栏、环境监测井、垃圾场道路、场区绿化带等配套设施;新建渗滤液收集设施、门卫、磅房等附属设施;新建3.5km供水管网,接自1 (略) 政供水管网;配套购置填埋车辆设备等。垃圾填埋场总库容为2.47万m3,日处理生活垃圾3t;填埋区挖深:2~3m,填埋堆高(从库底起算):1.74~5m;防渗系统采用1.5mmHDPE膜+复合土工膜+钠基膨润土防水垫(GCL)复合防渗;坝体为粘土建筑,坝高1.0m,服务年限为11.62年。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4.2%。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填埋区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恶臭气体排放,作业区及时覆盖;渗滤液调节池采用地埋式加盖密闭措施,降低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垃圾运输车辆要求采取密闭措施,并采取限速、限载措施;填埋至坑顶时及时采取封场措施,做好场地表层的硬化、绿化措施;填埋作业区定时洒水,严禁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填埋作业。填埋库区*烷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烷排放控制要求;NH3和H2S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TSP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渗滤液经导排系统收集至渗滤液调节池后,第六师106团城镇服务管理中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建设 (略) 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意向协议,垃圾渗滤液由槽车密闭运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配套建设的1座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20m3/d)处理;洗车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吸污罐车就近拉运至106团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内暂存,定期由吸污罐车就近拉运至106团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车辆采取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除用于垃圾坝的建设外,剩余土方堆置于覆土备料场,用于终场覆盖覆土;渗滤液调节池清理出的污泥较少,运至本项目填埋区进行卫生填埋。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3 | 第六师芳草湖农场中支干渠防渗改建工程 | 芳草湖农场 | 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乌鲁木齐天泓 (略) | 防渗改建中支干渠,总长13.4km,(桩号0+037~13+362段渠道);拆除重建建筑物24座,其中水闸21座(包括1座进水闸,1座节制闸,10座节制双分水闸,5座节制左分水闸,2座节制右分水闸及2座左分水闸),管涵1座,农桥2座;改建6.98km伴渠、新建围栏,现状沥青路沿线(渠道桩号0+000~3+235)设置3235m防护围栏;中支干渠改造布置25处节制分水闸实现自动控制,并对现有的水情监测系统进行必要的改造后接入现有的管理平台。项目总投资3508.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9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0.77%。 |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施工扬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进入连队排水系统。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严格操作规程,施工时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及施工车辆运输路线,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认真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采取围栏、彩带围护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做好施工组织,尽量使用既有场地,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五)做好施工期固废处置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拉运至芳草湖农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项目完工进入运行期后,应当制定定期巡护制度,对工程沿线进行巡护,加强运营期管理,确保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落实,达到生态恢复的效果。 | ||
4 | 第六师引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项目 | 相关团场 | 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乌鲁木齐天泓 (略) | 项目拟建渠道场界沟进水渠(起点坐标:E87°31′28.450″,N44°4′52.621″,终点坐标:E87°31′37.773″,N44°6′25.262″) (略) ;芨芨庙水库进水渠(地理坐标:E87°24′45.960″,N44°14′6.890″,终点坐标:E87°27′35.940″,N44°16′11.881″)位于共青团农场;阜六干渠(地理坐标:E88°0′52.971″,N44°12′23.082″,终点坐标:E88°0′40.654″,N44°12′25.035″)位于六运湖农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防渗改建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工程弃渣区、信息化建设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734.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53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59%。 |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施工扬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进入连队排水系统。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严格操作规程,施工时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及施工车辆运输路线,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认真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采取围栏、彩带围护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做好施工组织,尽量使用既有场地,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五)做好施工期固废处置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拉运至芳草湖农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项目完工进入运行期后,应当制定定期巡护制度,对工程沿线进行巡护,加强运营期管理,确保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落实,达到生态恢复的效果。 | ||
新疆晋新 (略) 滴灌带、塑料再生颗粒、农业节水灌溉用管件建设项目 | 芳草湖农场 | 新疆晋新 (略) | 新疆天润 (略) | 新建生产厂房1栋(含1#造粒车间和2#滴灌带、节水管件挤塑成型车间),办公宿舍楼1座(2层),成品堆放场1个,原料堆放场1个,同时安装造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10条,节水管件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年产1亿米滴灌带、5000吨再生颗粒、1亿个农业节水灌溉用管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5.3%。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台造粒机、滴灌带、PE管件挤出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密闭式集气罩(共设置14个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连通管道共同进入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60mg/m3);厂区内非*烷总烃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20.0mg/m3);厂界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废水用于厂区内降尘,湿式破碎机废水、原料清洗废水均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一座地埋式防渗化粪池暂存,定期由吸污车运至芳草湖总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分拣废物外运填埋处理,清洗污泥自然干化后外运填埋处理,塑料挤出机过滤网片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全部回收用于再生料加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均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收集管理,在项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新疆新粮艳 (略) 番茄*项目变更(“煤改气”锅炉) | 103团 | 新疆新粮艳 (略) | 新疆亿芊 (略) | 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锅炉房1座,并将原有1台25t/h和1台20t/h燃煤锅炉改造为1台25t/h和1台20t/h的燃气锅炉。项目总投资7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08%。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机械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降氮技术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022〕483号)(NOx5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气浮”处理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表1标准要求后用于厂区内绿地及周围林带绿化。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周期为3年/次,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文冠果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新湖农场 | 新疆中鑫 (略) | 新疆金咨源建设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结构生产车间2栋,库房1栋,配套建设办公楼、门卫、宿舍等,购置文冠果油生产线设备,建设文冠果油生产线1条,建成投运后形成年产2400吨文冠果油。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3.93%。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机械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筛分、脱壳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压榨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管道连接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有组织:120mg/m3、无组织:1.0mg/m3),非*烷总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有组织:120mg/m3、无组织:4.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地面冲洗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第六师新湖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筛选杂质、文冠果籽脱壳废物、压榨过滤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饲料厂;袋式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30m2)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拉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 |||
新疆红 (略) 番茄酱生产改扩建项目 | 红旗农场 | 新疆红 (略) | 新疆 (略) | 本次拟在处理车间新增一套1500t/d番茄处理装置,锅炉房东侧新增一台35t/h燃气蒸汽锅炉,对现有1台25t/h燃煤锅炉进行达标排放改造并仅作为2023年生产季使用,生产季结束后拆除,其余公共、辅助工程均依托厂区原有设施。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6.35%。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新建1台35t/h燃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不高于50mg/m3要求。 对现有1台25t/h燃煤锅炉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钠碱法脱硫+PNCR脱硝处理后,经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燃煤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在用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储煤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灰场、渣场及时覆盖并定期洒水,同时对生烂番茄果肉及籽皮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厂界恶臭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水(含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均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且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用水水质》(GB/T25499-2010)中相关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田灌溉,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加药絮凝沉淀+缺氧+生物好氧池+二沉池”工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00m3/h。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烂果肉及籽皮日产日清,外售制作饲料;锅炉灰渣外售给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处理后,运至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厂区现有垃圾箱中,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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