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8月28日-2023年09月0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广场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木皮沟梁金银矿300t/d规模采矿扩能技改工程 (略) 秦州区娘娘坝镇李子园 (略) (略) 兰州 (略)

本次技改不新增占地,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不变(地下开采,开采标高1900m-800m,全面留矿法、浅孔留矿法、削壁充填法开采方式,采用平硐+竖井+斜井联合开拓)。本次工程利用已有工程,主要对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新增部分开拓井巷工程和风机硐室及水泵站等工程,对1611主运平硐进行标准化建设。矿山设计服务年限7年,基建期1年,稳产期5年,减产期1年。改扩建工程完成后,开采规模由100吨/天扩能至300吨/天,其中尖草湾矿区产能提升至150吨/天,宽沟矿区、流沙沟矿区、碎石子矿区产能分别提升至50吨/天。产品为金矿石,平均品位11.76克/吨。工程总占地面积5.5845公顷,未新增占地,总投资75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4.9万元,占工程投资的13.51%。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弃土弃渣及时清理。运营期井下开采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合理预留矿柱、矿墙,严格按采矿设计方案实施爆破。矿石堆场、废石场设截排水沟及挡土墙,严格限制各类工业场地、道路占地范围,禁止新增占地。矿山道路进行平整,外侧设排水沟。做好采矿工业场地边坡防护及办公生活区绿化工作。加强宣传教育,严禁私自砍伐、围捕、猎杀动物等违法活动。对占地范围内林地加强保护,在范围边界处设置宣传牌。定期对地面塌陷情况进行监测,落实各项监测计划。矿山服务期满后按照《 (略) (略) 木皮沟梁金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恢复、采空区回填、建筑拆除、井口封堵、场地平整等,制定闭坑计划。加强矿权范围内地表变形监测,发现有裂缝、局部塌陷区域,采取封堵、覆土等措施。(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地下开采采取强制通风+湿法凿岩+洒水抑尘。矿区道路配备洒水车,加强洒水频次,定期对道路维护,对运输车辆实施限速、苫盖篷布。矿石、废石堆场等,根据场地情况综合采取防雨布遮盖、设置半封闭堆棚、喷雾抑尘等扬尘防控措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加盖密闭、做好通风,喷洒除臭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清洗等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场内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矿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矿区降尘。运营期井下涌水经现有井下沉淀池、水仓沉淀处理,废石场淋溶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送至地表高位水池处理;以上废水处理达标后,最终回用于采矿生产以及矿区抑尘。(四)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建立地下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确保污染得到控制治理。(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施工期基建废石及运营期废石部分回填于井下采空区,部分运至机制砂企业综合利用。废锂电池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工业场内植被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六)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

/ 本项目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7 日、8 日在环球时报分别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工作,公示期限自发布日期起 10 个工作日。在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8月28日-2023年09月0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广场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木皮沟梁金银矿300t/d规模采矿扩能技改工程 (略) 秦州区娘娘坝镇李子园 (略) (略) 兰州 (略)

本次技改不新增占地,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不变(地下开采,开采标高1900m-800m,全面留矿法、浅孔留矿法、削壁充填法开采方式,采用平硐+竖井+斜井联合开拓)。本次工程利用已有工程,主要对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新增部分开拓井巷工程和风机硐室及水泵站等工程,对1611主运平硐进行标准化建设。矿山设计服务年限7年,基建期1年,稳产期5年,减产期1年。改扩建工程完成后,开采规模由100吨/天扩能至300吨/天,其中尖草湾矿区产能提升至150吨/天,宽沟矿区、流沙沟矿区、碎石子矿区产能分别提升至50吨/天。产品为金矿石,平均品位11.76克/吨。工程总占地面积5.5845公顷,未新增占地,总投资75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4.9万元,占工程投资的13.51%。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弃土弃渣及时清理。运营期井下开采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合理预留矿柱、矿墙,严格按采矿设计方案实施爆破。矿石堆场、废石场设截排水沟及挡土墙,严格限制各类工业场地、道路占地范围,禁止新增占地。矿山道路进行平整,外侧设排水沟。做好采矿工业场地边坡防护及办公生活区绿化工作。加强宣传教育,严禁私自砍伐、围捕、猎杀动物等违法活动。对占地范围内林地加强保护,在范围边界处设置宣传牌。定期对地面塌陷情况进行监测,落实各项监测计划。矿山服务期满后按照《 (略) (略) 木皮沟梁金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恢复、采空区回填、建筑拆除、井口封堵、场地平整等,制定闭坑计划。加强矿权范围内地表变形监测,发现有裂缝、局部塌陷区域,采取封堵、覆土等措施。(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地下开采采取强制通风+湿法凿岩+洒水抑尘。矿区道路配备洒水车,加强洒水频次,定期对道路维护,对运输车辆实施限速、苫盖篷布。矿石、废石堆场等,根据场地情况综合采取防雨布遮盖、设置半封闭堆棚、喷雾抑尘等扬尘防控措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加盖密闭、做好通风,喷洒除臭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清洗等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场内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矿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矿区降尘。运营期井下涌水经现有井下沉淀池、水仓沉淀处理,废石场淋溶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送至地表高位水池处理;以上废水处理达标后,最终回用于采矿生产以及矿区抑尘。(四)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建立地下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确保污染得到控制治理。(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施工期基建废石及运营期废石部分回填于井下采空区,部分运至机制砂企业综合利用。废锂电池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工业场内植被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六)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

/ 本项目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7 日、8 日在环球时报分别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工作,公示期限自发布日期起 10 个工作日。在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