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晓光新材料科技湘西有限公司矿山废石综合利用项目审批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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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晓光新材料科技湘西有限公司矿山废石综合利用项目审批后公示

根据《湘西自治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州环发〔2023〕17号),晓光新材料科技(湘西)有限公司报来的矿山废石综合利用项目属于“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符合园区规划及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内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按规定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3-*

传真:0743-*

通讯地址:古丈县古阳镇红星小区

邮 编:*

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单位

文号

发文时间

建设地点

1

晓光新材料科技(湘西)有限公司矿山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州环评(古丈)〔2023〕3号

2023年7月31日

(略) 古丈县红石林镇产业开发区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


根据《湘西自治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州环发〔2023〕17号),晓光新材料科技(湘西)有限公司报来的矿山废石综合利用项目属于“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符合园区规划及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内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按规定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3-*

传真:0743-*

通讯地址:古丈县古阳镇红星小区

邮 编:*

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单位

文号

发文时间

建设地点

1

晓光新材料科技(湘西)有限公司矿山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州环评(古丈)〔2023〕3号

2023年7月31日

(略) 古丈县红石林镇产业开发区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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