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卷膜、塑料袋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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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卷膜、塑料袋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塑料卷膜、塑料袋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即发龙山路北、前街村委南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日 至 **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28平方米,主要建设一车间、二车间、仓库,建设完成后年产塑料袋120吨、塑料卷膜12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拟在一车间设置一处调墨/胶间,开封后未立即用完的油墨、胶黏剂、稀料等均储存于调墨/胶间,且调墨、调胶均在调墨/胶间内,调墨/胶间采用整体抽风的微负压方式收集废气;各印刷机在油墨槽、烘箱部分分别设置集气管道;干法复合机胶槽和烘箱设置集气管道;以上各部分废气收集后集中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未收集的VOCs废气通过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中的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 (略) 进行处理。废水中CODcr、BOD5、SS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废水中氨氮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废包装桶(溶剂性油墨、溶剂胶粘剂-主剂、固化剂、无溶剂胶粘剂)、废胶粘剂、废油墨、含油墨废抹布、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废包装物(PET膜、PE膜、CPP膜、PA膜、铝箔膜)、下脚料及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后综合利用;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书》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检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按要求安装废气VOCs自动监测装置。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像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二)营运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塑料卷膜、塑料袋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即发龙山路北、前街村委南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日 至 **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28平方米,主要建设一车间、二车间、仓库,建设完成后年产塑料袋120吨、塑料卷膜12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拟在一车间设置一处调墨/胶间,开封后未立即用完的油墨、胶黏剂、稀料等均储存于调墨/胶间,且调墨、调胶均在调墨/胶间内,调墨/胶间采用整体抽风的微负压方式收集废气;各印刷机在油墨槽、烘箱部分分别设置集气管道;干法复合机胶槽和烘箱设置集气管道;以上各部分废气收集后集中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未收集的VOCs废气通过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中的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 (略) 进行处理。废水中CODcr、BOD5、SS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废水中氨氮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废包装桶(溶剂性油墨、溶剂胶粘剂-主剂、固化剂、无溶剂胶粘剂)、废胶粘剂、废油墨、含油墨废抹布、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废包装物(PET膜、PE膜、CPP膜、PA膜、铝箔膜)、下脚料及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后综合利用;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书》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检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按要求安装废气VOCs自动监测装置。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像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二)营运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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