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济南高新区加快生活服务业发展与促进消费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济南高新区加快生活服务业发展与促进消费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 (略) 服务功能,提升全区生活服务业配套能力,营造高水平的消费环境,根据《济南高新区关于加快生活服务业发展与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济高管综发〔2021〕8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济南高新区加快生活服务业发展与促进消费升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工商登记、税收征管关系均在济南高新区,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10年内不迁出高新区的独立法人实体(支持项目内容中有单独注明的除外)。
2.项目申报单位经营场所须符合规划建设要求。
3.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两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事故,未被列入生态环保违法单位处罚名单。
4.企业须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按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无拒报、迟报及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
(二)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期:凡文中没有明确时间要求的,项目扶持所属日期均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0日。
2.项目申报时间:
(1)企业(单位)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
(2)街道办事处、园区初审及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清晰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必要时提供原件,原件经核对无误后退还申报单位。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等,扉页为申报总目录和索引,注明页码。申报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并留存好申报材料,以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后续检查审计。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要求一式三份(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申报单位各留存一份)。
二、申报原则和程序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征集,企业自愿申报,依法组织审核;遵循公开透明、注重民生、效益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扶持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将完备的申报材料报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园区,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园区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盖章。
2.各街道办事处或园区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3.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查验,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结果,在核查企业信用、公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金融部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并按资金管理的相关程序拨付项目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通知涉及“已纳统且全年累计增速不低于全区平均增速”的相关项目,以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2.本通知所涉及的 (一)、(二)、(三)、(四)、(八)(十一)、(十二)、(十五-1)项扶持内容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并盖章,(五)、(六)、(七)、(九)、(十)、(十三)、(十四)、(十五-2)项扶持内容由申报单位所在园区负责初审并盖章。
3.若申报的项目符合上级有关扶持政策,需高新区进行配套的,在足额配套的前提下兑现差额部分。
4.申报项目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支持内容,且支持方向雷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扶持。
5.项目拨付金额视当年财政预算资金情况,若申报项目超出预算总金额,将按照等比例压缩予以拨付。
6.本通知内容由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负责解释。
四、申报联系方式
项目类别:便民肉菜、 (略) 场新建、改造提升、便民餐饮、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特色商业街区、住餐企业品质提升、老字号、促进线上消费、纳统企业奖励项目
联系人:孔蓝堃 联系电话:*
联系人:方宪明 联系电话:*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A座718室
项目类别:促消费、夜间消费环境建设、绿色商场(超市)创建、品牌首店、新零售、连锁经营商务领域运行保障项目。
联系人:管震宝 雷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向向 联系电话:*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A座715室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济南高新区加快生活服务业发展与促进消费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济高发改科经字【2023】16号).pdf
各园区、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 (略) 服务功能,提升全区生活服务业配套能力,营造高水平的消费环境,根据《济南高新区关于加快生活服务业发展与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济高管综发〔2021〕8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济南高新区加快生活服务业发展与促进消费升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工商登记、税收征管关系均在济南高新区,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10年内不迁出高新区的独立法人实体(支持项目内容中有单独注明的除外)。
2.项目申报单位经营场所须符合规划建设要求。
3.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两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事故,未被列入生态环保违法单位处罚名单。
4.企业须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按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无拒报、迟报及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
(二)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期:凡文中没有明确时间要求的,项目扶持所属日期均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0日。
2.项目申报时间:
(1)企业(单位)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
(2)街道办事处、园区初审及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清晰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必要时提供原件,原件经核对无误后退还申报单位。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等,扉页为申报总目录和索引,注明页码。申报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并留存好申报材料,以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后续检查审计。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要求一式三份(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申报单位各留存一份)。
二、申报原则和程序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征集,企业自愿申报,依法组织审核;遵循公开透明、注重民生、效益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扶持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将完备的申报材料报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园区,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园区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盖章。
2.各街道办事处或园区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3.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查验,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结果,在核查企业信用、公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金融部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并按资金管理的相关程序拨付项目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通知涉及“已纳统且全年累计增速不低于全区平均增速”的相关项目,以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2.本通知所涉及的 (一)、(二)、(三)、(四)、(八)(十一)、(十二)、(十五-1)项扶持内容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并盖章,(五)、(六)、(七)、(九)、(十)、(十三)、(十四)、(十五-2)项扶持内容由申报单位所在园区负责初审并盖章。
3.若申报的项目符合上级有关扶持政策,需高新区进行配套的,在足额配套的前提下兑现差额部分。
4.申报项目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支持内容,且支持方向雷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扶持。
5.项目拨付金额视当年财政预算资金情况,若申报项目超出预算总金额,将按照等比例压缩予以拨付。
6.本通知内容由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负责解释。
四、申报联系方式
项目类别:便民肉菜、 (略) 场新建、改造提升、便民餐饮、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特色商业街区、住餐企业品质提升、老字号、促进线上消费、纳统企业奖励项目
联系人:孔蓝堃 联系电话:*
联系人:方宪明 联系电话:*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A座718室
项目类别:促消费、夜间消费环境建设、绿色商场(超市)创建、品牌首店、新零售、连锁经营商务领域运行保障项目。
联系人:管震宝 雷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向向 联系电话:*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A座715室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济南高新区加快生活服务业发展与促进消费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济高发改科经字【2023】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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