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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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8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年产面筋15000吨项目

(略) (略) 唐庄镇产业集聚区小康路与致富路交叉口东200米668号

(略) (略)

(略) (略) 拟投资150 (略) (略) 唐庄镇产业集聚区小康路与致富路交叉口东200米668号建设年产面筋15000吨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拟建1条面筋生产线,产品方案为面筋15000吨/年。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1)面粉储存投料产生的:面粉筒仓、人工投料粉尘;(2)淀粉烘干筛分产生的:烘干筛分粉尘;(3)面筋烘干筛分产生的:烘干筛分粉尘;(4)包装工序产生的:包装粉尘;(5)沼气锅炉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以及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产生的氨气。

面粉筒仓投料呼吸废气、人工投料粉尘与和面工序投料粉尘经各自袋式除尘器治理,密闭洁净车间内无组织散失;淀粉烘干筛分、面筋烘干筛分粉尘各自设备密闭分别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沼气锅炉废气经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DA001~DA00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工业企业)有组织10mg/m3的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颗粒物有组织排放3.5kg/h(15m高排气筒)要求。DA003沼气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生物质锅炉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氨8mg/m3;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限值0.5mg/m3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等,建设一座日处理800吨废水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溶气气浮+厌氧+水解酸化+一级好氧+缺氧+二级好氧+二沉池”的治理工艺,治理后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 (略) 唐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废为废包装袋、除尘器回收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脱硫剂、废催化剂;废包装袋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拟在厂区内新建设1间1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用于存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建设与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噪声源为70~85dB(A),项目运营生产期间噪声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措施治理后,厂区四周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对四周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年产面筋15000吨项目

(略) (略) 唐庄镇产业集聚区小康路与致富路交叉口东200米668号

(略) (略)

(略) (略) 拟投资150 (略) (略) 唐庄镇产业集聚区小康路与致富路交叉口东200米668号建设年产面筋15000吨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拟建1条面筋生产线,产品方案为面筋15000吨/年。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1)面粉储存投料产生的:面粉筒仓、人工投料粉尘;(2)淀粉烘干筛分产生的:烘干筛分粉尘;(3)面筋烘干筛分产生的:烘干筛分粉尘;(4)包装工序产生的:包装粉尘;(5)沼气锅炉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以及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产生的氨气。

面粉筒仓投料呼吸废气、人工投料粉尘与和面工序投料粉尘经各自袋式除尘器治理,密闭洁净车间内无组织散失;淀粉烘干筛分、面筋烘干筛分粉尘各自设备密闭分别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沼气锅炉废气经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DA001~DA00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工业企业)有组织10mg/m3的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颗粒物有组织排放3.5kg/h(15m高排气筒)要求。DA003沼气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生物质锅炉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氨8mg/m3;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限值0.5mg/m3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等,建设一座日处理800吨废水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溶气气浮+厌氧+水解酸化+一级好氧+缺氧+二级好氧+二沉池”的治理工艺,治理后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 (略) 唐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废为废包装袋、除尘器回收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脱硫剂、废催化剂;废包装袋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拟在厂区内新建设1间1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用于存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建设与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噪声源为70~85dB(A),项目运营生产期间噪声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措施治理后,厂区四周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对四周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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