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8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8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
地 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略) 东坡区永寿镇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 | 眉山苏 (略) | 眉山 (略) | 项 (略) 东坡区永寿镇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沙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两级AO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臭氧/接触消毒池、储泥池、污泥脱水车间,改造现有鼓风机房、脱水车间等。新建厂区道路、屋顶绿化、厂区绿化、厂区综合管线、电气自控仪表等工程以及除臭工程。工程设计处理规模1.52万立方米/天,采用“收集+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沙池+调节池+水解酸化+两级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砂滤池+臭氧接触池+次钠消毒”组合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限值,依托一期工程排污口排入岷江。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崇礼新城除泡菜园区范围外的园区企业生产废水以及永寿镇、崇礼新城生活废水。项目占地约23.96亩,估算总投资约21000万元,环保投资约449万元。 | 1.废水:项目收集的生产、生活废水,以及本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均经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岷江。 2.废气:项目污水预处理单元(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等)、生化处理单元(水解酸化池、两级AO池等)、污泥处理单元(贮泥池、污泥脱水间)恶臭采取密闭加盖、负压抽风收集,管道输送至生物除臭系统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风机、水泵、板框压滤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在厂内脱水及暂存,定期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废生物除臭填料由原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旧设备外售并综合利用。格栅渣、沉砂池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关于2023年8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
地 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略) 东坡区永寿镇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 | 眉山苏 (略) | 眉山 (略) | 项 (略) 东坡区永寿镇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沙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两级AO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臭氧/接触消毒池、储泥池、污泥脱水车间,改造现有鼓风机房、脱水车间等。新建厂区道路、屋顶绿化、厂区绿化、厂区综合管线、电气自控仪表等工程以及除臭工程。工程设计处理规模1.52万立方米/天,采用“收集+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沙池+调节池+水解酸化+两级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砂滤池+臭氧接触池+次钠消毒”组合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限值,依托一期工程排污口排入岷江。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崇礼新城除泡菜园区范围外的园区企业生产废水以及永寿镇、崇礼新城生活废水。项目占地约23.96亩,估算总投资约21000万元,环保投资约449万元。 | 1.废水:项目收集的生产、生活废水,以及本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均经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岷江。 2.废气:项目污水预处理单元(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等)、生化处理单元(水解酸化池、两级AO池等)、污泥处理单元(贮泥池、污泥脱水间)恶臭采取密闭加盖、负压抽风收集,管道输送至生物除臭系统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风机、水泵、板框压滤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在厂内脱水及暂存,定期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废生物除臭填料由原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旧设备外售并综合利用。格栅渣、沉砂池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