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九江市浔阳区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九江市浔阳区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浔阳区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 (略) 浔阳区热电联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九江石化产业园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以下简称“ (略) ”)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50.731″,北纬29°44′32.432″),不新增用地,项目涉及建、构筑物用地面积12230m2。 |
建设单位 | 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九江石化产业园现有 (略) 的1#-6#锅炉(1#、2#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3#、4#2×65t/h燃气锅炉;5#190t/h粉煤锅炉、6#150t/h燃气锅炉)提供。为满足环保政策要求及九江石化产业园企业扩能用热需求,同时实现园区集中供热,提高园区供热水平,优化园区能源供应结构,实现节能减排, (略) 拟在九江石化产业园内投资新建1台41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5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拆除锅炉3台(5#粉煤锅炉、3#、4#燃气锅炉),最终形成规模为4台锅炉(1#、2#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410t/h循环流化床锅炉;6#150t/h备用燃气锅炉),以保证园区近期供热的可靠性热源。 职工人数:不新增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年运行时间为800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处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 本工程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处理后通过1根100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烟尘、SO2、NOX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氨逃逸的规定,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启动燃油系统接至原有的燃油系统,不再新建燃油泵房及油罐。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灰库、渣仓、石灰石仓、干煤棚、碎煤间、转运站粉尘等。灰库(1座)、石灰石仓(1座)、渣仓(1座)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干煤棚、碎煤间、转运站粉尘废气采用密闭+干雾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在厂区及罐区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 采用合理的无组织控制措施,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9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氨排放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工业区要求。厂区内设有油罐区,厂界处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9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防护距离为转运站、碎煤室、石灰石粉仓、渣库、氨水储罐区、干煤棚外延50m、灰库外延100m,仍在厂区内,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化水站废水、锅炉定排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冷却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锅炉酸洗废水,化水站废水(反渗透废水)直接回进入厂区现有循环水场回用;冷却系统排水进入循环水场回用;锅炉定排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隔油、两级气浮、生化、沉淀、过滤,处理能力:500m3/h)处理后回用至相关装置;锅炉酸洗废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化水站废水(超滤过滤排水、酸碱废水)及脱硫废水依托现有含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隔油、两级气浮(仅电脱盐污水、原油罐切水)、生化、沉淀、过滤等,处理能力:500m3/h)处理后外排至长江。 外排废水排放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标准;回用水水质满足《炼化企业节水减排考核指标与回用水质控制指标》Q/SH0104-2007中表11规定的循环水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汽轮机、发电机、冷却塔、汽动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采购设备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锅炉排汽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尽可能减少排汽次数,尽量避免夜间排汽,并采用新型锅炉吹管消声器;空压机基础减震、安装隔声罩,设密闭厂房并安装隔声门窗。在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安置于室内尽量远离厂界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飞灰及炉渣、脱硫副产物、含煤污泥、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油、废油桶、废脱销催化剂、废矿物油、废保温材料和生活垃圾等。 废矿物油、废油、废油桶、废脱硝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回用于炼油系统,废油桶、废脱硝催化剂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炉渣、脱硫副产物、脱硫废水污泥、飞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煤泥、废保温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炉渣、飞灰和脱硫副产物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事故灰场分区堆放贮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保温材料等交由具备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置,煤泥干化后返回煤堆掺入炉中焚烧,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锅炉酸洗废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废贮存要求贮存。 本项目依托现有已建事故灰场(占地面积约9500m2)、依托现有已建危废暂存间(面积约4000m2)、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约1520m2),新建灰库(1座,容积约4000m3)、渣仓(1座,有效容积500m3)、石膏堆料间(1座,容积约500m3)。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生产过程中,加强对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系统)建构筑物,原料储罐、输送管道、闸阀等设备检修、维护,从源头上消除污染隐患。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沉淀池、柴油储罐区、氨水储罐区、脱硫脱硝装置区、酸碱储罐区、化水系统中和池、回收水池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烟囱、锅炉房、渣仓、灰库、石灰石仓、煤场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其他区域等,采取原土夯实,使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6cm/s。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制订专门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他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及土壤进行定期监测;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本次项目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料以及产品中被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柴油、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氨水等。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以上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 为控制事故时物料泄漏可能对地表水体造成的污染,酸碱罐区四周设置围堰,防止发生事故时污染物进入地表水水体,本项目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容积60000m3)和初期雨水(依托现有污水调节罐,容积41000m3),一旦生产区发生事故时,及时收集事故性排放物料、废水等,杜绝事故物料、废水直接排放;应急事故池设为地下式,便于废水自流入,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建设单位必须做好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组织和实施工作,完善公司风险防范体系,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目设置环境污染三级防控体系。一级防控措施:厂区内已对各物料储罐区设置了围堰,构筑了生产过程中环境安全的第一层防控网,可有效地使泄漏物料切换到车间事故池或通过围堰收集,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二级防控措施:厂区内主厂房、废水处理系统四周设有排水沟,发生事故时确保废水及泄漏物料能引入应急事故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导入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三级防控措施:项目废水最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依托厂区现有应急事故水池。当污水处理厂出现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不会进入长江。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浔阳区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 (略) 浔阳区热电联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九江石化产业园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以下简称“ (略) ”)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50.731″,北纬29°44′32.432″),不新增用地,项目涉及建、构筑物用地面积12230m2。 |
建设单位 | 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九江石化产业园现有 (略) 的1#-6#锅炉(1#、2#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3#、4#2×65t/h燃气锅炉;5#190t/h粉煤锅炉、6#150t/h燃气锅炉)提供。为满足环保政策要求及九江石化产业园企业扩能用热需求,同时实现园区集中供热,提高园区供热水平,优化园区能源供应结构,实现节能减排, (略) 拟在九江石化产业园内投资新建1台41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5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拆除锅炉3台(5#粉煤锅炉、3#、4#燃气锅炉),最终形成规模为4台锅炉(1#、2#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410t/h循环流化床锅炉;6#150t/h备用燃气锅炉),以保证园区近期供热的可靠性热源。 职工人数:不新增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年运行时间为800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处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 本工程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处理后通过1根100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烟尘、SO2、NOX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氨逃逸的规定,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启动燃油系统接至原有的燃油系统,不再新建燃油泵房及油罐。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灰库、渣仓、石灰石仓、干煤棚、碎煤间、转运站粉尘等。灰库(1座)、石灰石仓(1座)、渣仓(1座)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干煤棚、碎煤间、转运站粉尘废气采用密闭+干雾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在厂区及罐区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 采用合理的无组织控制措施,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9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氨排放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工业区要求。厂区内设有油罐区,厂界处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9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防护距离为转运站、碎煤室、石灰石粉仓、渣库、氨水储罐区、干煤棚外延50m、灰库外延100m,仍在厂区内,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化水站废水、锅炉定排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冷却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锅炉酸洗废水,化水站废水(反渗透废水)直接回进入厂区现有循环水场回用;冷却系统排水进入循环水场回用;锅炉定排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隔油、两级气浮、生化、沉淀、过滤,处理能力:500m3/h)处理后回用至相关装置;锅炉酸洗废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化水站废水(超滤过滤排水、酸碱废水)及脱硫废水依托现有含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隔油、两级气浮(仅电脱盐污水、原油罐切水)、生化、沉淀、过滤等,处理能力:500m3/h)处理后外排至长江。 外排废水排放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标准;回用水水质满足《炼化企业节水减排考核指标与回用水质控制指标》Q/SH0104-2007中表11规定的循环水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汽轮机、发电机、冷却塔、汽动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采购设备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锅炉排汽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尽可能减少排汽次数,尽量避免夜间排汽,并采用新型锅炉吹管消声器;空压机基础减震、安装隔声罩,设密闭厂房并安装隔声门窗。在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安置于室内尽量远离厂界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飞灰及炉渣、脱硫副产物、含煤污泥、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油、废油桶、废脱销催化剂、废矿物油、废保温材料和生活垃圾等。 废矿物油、废油、废油桶、废脱硝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回用于炼油系统,废油桶、废脱硝催化剂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炉渣、脱硫副产物、脱硫废水污泥、飞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煤泥、废保温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炉渣、飞灰和脱硫副产物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事故灰场分区堆放贮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保温材料等交由具备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置,煤泥干化后返回煤堆掺入炉中焚烧,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锅炉酸洗废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废贮存要求贮存。 本项目依托现有已建事故灰场(占地面积约9500m2)、依托现有已建危废暂存间(面积约4000m2)、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约1520m2),新建灰库(1座,容积约4000m3)、渣仓(1座,有效容积500m3)、石膏堆料间(1座,容积约500m3)。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生产过程中,加强对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系统)建构筑物,原料储罐、输送管道、闸阀等设备检修、维护,从源头上消除污染隐患。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沉淀池、柴油储罐区、氨水储罐区、脱硫脱硝装置区、酸碱储罐区、化水系统中和池、回收水池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烟囱、锅炉房、渣仓、灰库、石灰石仓、煤场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其他区域等,采取原土夯实,使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6cm/s。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制订专门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他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及土壤进行定期监测;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本次项目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料以及产品中被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柴油、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氨水等。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以上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 为控制事故时物料泄漏可能对地表水体造成的污染,酸碱罐区四周设置围堰,防止发生事故时污染物进入地表水水体,本项目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容积60000m3)和初期雨水(依托现有污水调节罐,容积41000m3),一旦生产区发生事故时,及时收集事故性排放物料、废水等,杜绝事故物料、废水直接排放;应急事故池设为地下式,便于废水自流入,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建设单位必须做好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组织和实施工作,完善公司风险防范体系,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目设置环境污染三级防控体系。一级防控措施:厂区内已对各物料储罐区设置了围堰,构筑了生产过程中环境安全的第一层防控网,可有效地使泄漏物料切换到车间事故池或通过围堰收集,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二级防控措施:厂区内主厂房、废水处理系统四周设有排水沟,发生事故时确保废水及泄漏物料能引入应急事故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导入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三级防控措施:项目废水最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依托厂区现有应急事故水池。当污水处理厂出现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不会进入长江。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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