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57 投诉人反映:盘龙区小龙路欣龙花园,小龙路沿街餐饮铺面在居民楼下,按照《 (略) 餐饮业管理办法》住宅楼下不允许开设餐饮店,投诉人要求给出合理解释,为什么住宅楼下能核发营业执照,开设餐饮店。 |
核实情况 | 1.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盘龙区小龙路欣龙花园,小龙路沿街餐饮铺面在居民楼下”问题属实。 小龙路欣龙花园一楼为商铺,二楼以上为居民住宅楼,沿小龙路有4家餐饮店。 2.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按照《 (略) 餐饮业管理办法》住宅楼下不允许开设餐饮店,投诉人要求给出合理解释,为什么住宅楼下能核发营业执照,开设餐饮店”问题,回复如下: (1)投诉人所讲的《 (略) 餐饮业管理办法》全称 (略) 人民政府下发的149号令《 (略) 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略) 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关于重申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审查工作要求的通知》(食经函〔2019〕59号)及《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 (略) 场监管局在营业执照申办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和增设审查要求,也不得将未经依法授权的环境影响评价、消防验收、房产性质、房屋面积等要求列入食品经营许可申办条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时,餐饮店尚未经营,是否会“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等污染”无法提前判别。 综上, (略) 场监管局为一楼餐饮店核发《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
办理情况 | “一楼餐饮店选址不当”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牵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赖维佳 配合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东华街道办事处 整改措施: (1)区市场监督管理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东华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监管餐饮经营户,督促依法经营、规范排污行为,减少环境污染。 (2)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将餐饮店环境污染违法违规 (略) 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变更违法违规餐饮店经营范围,督促餐饮店转向经营。 (3)东华街道办事处主动对接小龙路欣龙花园小区住户,做好居民解释工作,在经营户转向过程中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q.com。联系人电话:* |
公示单位: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57 投诉人反映:盘龙区小龙路欣龙花园,小龙路沿街餐饮铺面在居民楼下,按照《 (略) 餐饮业管理办法》住宅楼下不允许开设餐饮店,投诉人要求给出合理解释,为什么住宅楼下能核发营业执照,开设餐饮店。 |
核实情况 | 1.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盘龙区小龙路欣龙花园,小龙路沿街餐饮铺面在居民楼下”问题属实。 小龙路欣龙花园一楼为商铺,二楼以上为居民住宅楼,沿小龙路有4家餐饮店。 2.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按照《 (略) 餐饮业管理办法》住宅楼下不允许开设餐饮店,投诉人要求给出合理解释,为什么住宅楼下能核发营业执照,开设餐饮店”问题,回复如下: (1)投诉人所讲的《 (略) 餐饮业管理办法》全称 (略) 人民政府下发的149号令《 (略) 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略) 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关于重申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审查工作要求的通知》(食经函〔2019〕59号)及《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 (略) 场监管局在营业执照申办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和增设审查要求,也不得将未经依法授权的环境影响评价、消防验收、房产性质、房屋面积等要求列入食品经营许可申办条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时,餐饮店尚未经营,是否会“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等污染”无法提前判别。 综上, (略) 场监管局为一楼餐饮店核发《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
办理情况 | “一楼餐饮店选址不当”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牵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赖维佳 配合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东华街道办事处 整改措施: (1)区市场监督管理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东华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监管餐饮经营户,督促依法经营、规范排污行为,减少环境污染。 (2)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将餐饮店环境污染违法违规 (略) 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变更违法违规餐饮店经营范围,督促餐饮店转向经营。 (3)东华街道办事处主动对接小龙路欣龙花园小区住户,做好居民解释工作,在经营户转向过程中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q.com。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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