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梅河口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2019-022地块

占地面积:8.8017hm2,依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吉环土壤字〔2021〕11号), (略) 规划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工业企业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简称“一住两公”)的地块,严格履行“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规定,确保净土入库、净土开发。本项目对地块中农用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地理位置:项目 (略) 和平街道建国村,四至坐标为:X=*.657,Y=*.800;X=*.347,Y=*.447;X=*.363,Y=*.380;X=*.252,Y=*.739。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矿仓储用地

未来规划:R类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众成 (略)

检测单位:北方未蓝(吉林) (略)

二、第一阶段调査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27日。根据调查情况,地块此前为工矿仓储用地。 (略) 2019-022地块在2010年前为空地,2010年,本地 (略) 恒 (略) 获得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略) 恒 (略) 供地后未开发建设,周边为农田,产生污染的风险极低,因此不做典型污染物识别。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近年来未曾改变。通过现场走访与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周边种植大量玉米,调查地块相邻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农用地,调查地块内及调查地块外的污染物主要为在耕种过程中使用化肥产生的重金属、有机农药。

综上,根据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可知,本地块和周边区域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为确认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的状况是否可接受,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即采样分析工作,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有机农药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三、初步采样调査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调査后,制定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工作分析计划,初步采样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1日。

在地块内采用判断布点法共布设了13个土壤检测点、1个地下水检测点;在地块边界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检测点、2个地下水对照检测点,共采集了土壤样品15组,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土壤分析项目为59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所列土壤基本45项、氯丹、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硫丹、七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灭蚁灵;地下水分析项目为22项,包括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总氰化物、耗氧量、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滴滴涕、六六六。

综上,通过对梅河口市2019-0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调查检测,本次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地下水检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接受,产生污染的风险极低,符合居住用地要求。

四、初步调査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采样分析与评价。地块土壤环境中污染物检测值均低于地块风险筛选值,满足一类用地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内污染物的浓度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并且经过不确定分析确定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略) 2019-0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结束。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

, (略)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2019-022地块

占地面积:8.8017hm2,依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吉环土壤字〔2021〕11号), (略) 规划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工业企业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简称“一住两公”)的地块,严格履行“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规定,确保净土入库、净土开发。本项目对地块中农用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地理位置:项目 (略) 和平街道建国村,四至坐标为:X=*.657,Y=*.800;X=*.347,Y=*.447;X=*.363,Y=*.380;X=*.252,Y=*.739。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矿仓储用地

未来规划:R类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众成 (略)

检测单位:北方未蓝(吉林) (略)

二、第一阶段调査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27日。根据调查情况,地块此前为工矿仓储用地。 (略) 2019-022地块在2010年前为空地,2010年,本地 (略) 恒 (略) 获得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略) 恒 (略) 供地后未开发建设,周边为农田,产生污染的风险极低,因此不做典型污染物识别。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近年来未曾改变。通过现场走访与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周边种植大量玉米,调查地块相邻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农用地,调查地块内及调查地块外的污染物主要为在耕种过程中使用化肥产生的重金属、有机农药。

综上,根据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可知,本地块和周边区域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为确认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的状况是否可接受,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即采样分析工作,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有机农药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三、初步采样调査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调査后,制定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工作分析计划,初步采样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1日。

在地块内采用判断布点法共布设了13个土壤检测点、1个地下水检测点;在地块边界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检测点、2个地下水对照检测点,共采集了土壤样品15组,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土壤分析项目为59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所列土壤基本45项、氯丹、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硫丹、七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灭蚁灵;地下水分析项目为22项,包括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总氰化物、耗氧量、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滴滴涕、六六六。

综上,通过对梅河口市2019-0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调查检测,本次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地下水检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接受,产生污染的风险极低,符合居住用地要求。

四、初步调査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采样分析与评价。地块土壤环境中污染物检测值均低于地块风险筛选值,满足一类用地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内污染物的浓度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并且经过不确定分析确定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略) 2019-0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结束。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

,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