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一期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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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一期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期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泰资规〔2022〕43号)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已完成实施计划建设任务,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为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财政局于3月9日组建验收专家组到项目建设单位的实施现场进行查验核实工作,验收全程由泰顺县森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协助勘测面积和现场拍摄。经专家组的现场查验、财务审核和材料核查等相关验收程序,现已完成了项目验收工作。现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林业种苗和技术推广站(县资规局603室)联系,联系人:张庆朝,电话:*。

附件:2022年第一期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验收情况公示表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2022年第一期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验收情况公示表

组织验收单位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泰顺县猕猴桃产业科创培训基地避雨设施栽培示范园

建设单位

温州 (略)

建设地点

泰顺县罗阳镇三滩少数民族村

完成项目建设

内容及规模

完成建设标准化避雨大棚面积30亩。

建设内容分项名称

建设规模

(数量)

投资

(万元)

其中

财政拟补资金(万元)

建设进度

1

标准化避雨大棚建设

30亩

146.5088

63

2022.06-2023.6

2







合 计


146.5088

6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期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泰资规〔2022〕43号)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已完成实施计划建设任务,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为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财政局于3月9日组建验收专家组到项目建设单位的实施现场进行查验核实工作,验收全程由泰顺县森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协助勘测面积和现场拍摄。经专家组的现场查验、财务审核和材料核查等相关验收程序,现已完成了项目验收工作。现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林业种苗和技术推广站(县资规局603室)联系,联系人:张庆朝,电话:*。

附件:2022年第一期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验收情况公示表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2022年第一期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验收情况公示表

组织验收单位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泰顺县猕猴桃产业科创培训基地避雨设施栽培示范园

建设单位

温州 (略)

建设地点

泰顺县罗阳镇三滩少数民族村

完成项目建设

内容及规模

完成建设标准化避雨大棚面积30亩。

建设内容分项名称

建设规模

(数量)

投资

(万元)

其中

财政拟补资金(万元)

建设进度

1

标准化避雨大棚建设

30亩

146.5088

63

2022.06-2023.6

2







合 计


146.5088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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