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于2023年7月委托新疆清风 (略) 承担“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希依提墩乡苏帕墩村3组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70亩,新建12个养殖车间,仓库1栋,同时配套建设办公场所及附属设施等,建设完成后年生猪出栏量可达1.5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清风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91-*
邮政编码:*
地址:新 (略) 新市区河北东路96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_*.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
2023年8月28日
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于2023年7月委托新疆清风 (略) 承担“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希依提墩乡苏帕墩村3组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70亩,新建12个养殖车间,仓库1栋,同时配套建设办公场所及附属设施等,建设完成后年生猪出栏量可达1.5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清风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91-*
邮政编码:*
地址:新 (略) 新市区河北东路96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_*.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麦盖提县长顺养殖场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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