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亚努发电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亚努发电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亚努发电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五联工业路3号1号楼201室
建设单位 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凤岗镇五联村新兴小组石湖仔厂 (略) 凤岗镇五联工业路3号1号楼201室,迁建后所在地地理坐标:东经114°7′30.227″,北纬22°43′34.374″,项目迁建前后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及产能均不变,迁建后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000m2,主要从事微型变压器及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微型变压器及其配件88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注塑成型工序设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由DA001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破碎工序作业时密闭,开盖时逸散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去毛边工序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注塑机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管网,随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经减振、厂房墙壁的阻挡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标,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 4、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8-2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三联村三联路88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亚努发电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五联工业路3号1号楼201室
建设单位 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凤岗镇五联村新兴小组石湖仔厂 (略) 凤岗镇五联工业路3号1号楼201室,迁建后所在地地理坐标:东经114°7′30.227″,北纬22°43′34.374″,项目迁建前后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及产能均不变,迁建后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000m2,主要从事微型变压器及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微型变压器及其配件88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注塑成型工序设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由DA001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破碎工序作业时密闭,开盖时逸散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去毛边工序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注塑机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管网,随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经减振、厂房墙壁的阻挡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标,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 4、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8-2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三联村三联路88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