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歙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歙县县域内19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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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歙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歙县县域内19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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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08-28

(略) 歙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略) 歙县歙县县域内19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 *.6
歙县新安江 (略) 吴光玉
*.62 2033
2023-10-09
新建
歙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地 (略) 歙县,涉及徽城镇、深渡镇、北岸镇、富堨镇、桂林镇、许村镇、溪头镇、杞梓里镇、霞坑镇、岔口镇、王村镇、雄村镇、三阳镇、坑口乡、上丰乡、昌溪乡、武阳乡、绍濂乡、石门乡等 19 个乡镇和桂林国有林场。营造林工程规模为 80018 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 5610 亩、现有林改培 52815 亩、中幼林抚育 21593 亩,主要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植苗造林、浇水灌溉、抚育管护等建设内容。
有环保措施:
(1)营造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等有关规定要求;(2)营造林过程中通过保留水保带、修截水沟、在苗木根部反坡堆土等方式拦截雨水以提高苗木成活率,减少水土流失,促进林木生长;(3)整地后及时将铲除的灌木草本覆盖地表或通过人工措施培育林下天然植被形成乔灌复层林,避免表土裸露,增强林地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的功能;(4)除疫木采伐外,林木的采伐尽可能地保留地表植被,并将剩余物叶、皮和树根保留在林地。除进行抚育管理外,不允许收集林地内的枯枝落叶和草皮灰;(5)严格执行采伐作业规范,根据项目规划,采用小块状、交替皆伐方式采伐,控制大面积皆伐
,安徽, (略) ,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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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歙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略) 歙县歙县县域内19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 *.6
歙县新安江 (略) 吴光玉
*.62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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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地 (略) 歙县,涉及徽城镇、深渡镇、北岸镇、富堨镇、桂林镇、许村镇、溪头镇、杞梓里镇、霞坑镇、岔口镇、王村镇、雄村镇、三阳镇、坑口乡、上丰乡、昌溪乡、武阳乡、绍濂乡、石门乡等 19 个乡镇和桂林国有林场。营造林工程规模为 80018 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 5610 亩、现有林改培 52815 亩、中幼林抚育 21593 亩,主要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植苗造林、浇水灌溉、抚育管护等建设内容。
有环保措施:
(1)营造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等有关规定要求;(2)营造林过程中通过保留水保带、修截水沟、在苗木根部反坡堆土等方式拦截雨水以提高苗木成活率,减少水土流失,促进林木生长;(3)整地后及时将铲除的灌木草本覆盖地表或通过人工措施培育林下天然植被形成乔灌复层林,避免表土裸露,增强林地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的功能;(4)除疫木采伐外,林木的采伐尽可能地保留地表植被,并将剩余物叶、皮和树根保留在林地。除进行抚育管理外,不允许收集林地内的枯枝落叶和草皮灰;(5)严格执行采伐作业规范,根据项目规划,采用小块状、交替皆伐方式采伐,控制大面积皆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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