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天燊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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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天燊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天燊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雁田长塘工业一横路7号1号楼2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天燊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凤岗镇雁田长塘工业一横路7号1号楼201室。 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400m2,总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智能表壳、剃须刀架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智能表壳、剃须刀架200万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磨床修整工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降低影响;喷砂机设有配套的布袋除尘回收装置对喷砂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呈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项目熔化、压铸工序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压铸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喷淋装置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网,然 (略) 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08:30-12:00,13:00-17:30,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再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一般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理或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8-2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三联村三联路88号
初步审查意见 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天燊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雁田长塘工业一横路7号1号楼2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天燊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凤岗镇雁田长塘工业一横路7号1号楼201室。 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400m2,总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智能表壳、剃须刀架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智能表壳、剃须刀架200万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磨床修整工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降低影响;喷砂机设有配套的布袋除尘回收装置对喷砂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呈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项目熔化、压铸工序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压铸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喷淋装置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网,然 (略) 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08:30-12:00,13:00-17:30,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再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一般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理或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8-2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三联村三联路88号
初步审查意见 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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